除非是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否则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一)特殊法定解除之一:双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情形
下列二类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①委托合同。②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
(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法》第215条);
(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合同法》第232条);
(c)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合同法》第236条)。所谓“任意解除权”,即不以违约行为、不可抗力为成立条件的法定解除权。不过,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特殊法定解除之二:特定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
下列合同,合同的“特定一方”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或者“任意变更权”,因行使任意解除权或者任意变更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①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②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在货交收货人之前)。
③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④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保险法》第15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后是否可以反悔,取决于是否办理了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领取了离婚证,这份离婚协议书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就不能反悔。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没有领取离婚证,这份离婚协议书就没有法律效力,就可以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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