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要把要去的单位告诉现在的单位。辞职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员工的权利,只是你要保留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的证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书面通知单位辞职的30天后,即使单位不批准也可以走人。
就写:敬爱的各位领导: 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特提出离职申请。望领导批复~~
当然不用。简单点,你只需写‘因本人原因,申请辞职即可’;而且不管公司同意不同意,自递书面辞职报告开始满1个月你都可以离开
你说“老板,买单”即可
无所谓的。如果你愿意写就写。
公司是否同意你离职或离职前是否要交违约金,跟你的辞职信写的好坏没关系。
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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