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各家商业银行都在积极加快发展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无论从品种上、规模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在为社会提供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的同时,也为银行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中间业务起步较晚,加上分业经营模式和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目前中间业务的发展还是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1、对中间业务认识不到位,不能树立正确观念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由于受传统银行经营理论影响较深,在经营观念上仍存在一定偏差,没有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进行准确定位。经营重点一直都放在负债,资产规模的扩张及资产质量的提高上,中间业务在我国银行商业经营中长期处于从属地位,从经营战略上没有把中间业务作为银行三大支柱之一进行大力发展。现今各行为追求短期经营业绩,普遍把中间业务作为吸收存款和争揽客户的一种手段,许多中间业务诸如代发工资、信息咨询、上门收款、零残币兑换等业务成为多数银行的无偿服务。
2、中间业务品种少,规模小,产品层次低,创新能力不足
我国的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商业银行的业务被限制在一个相当狭窄的范围内,使银行难以设计开发出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的中间业务产品,难以提高业务的集约水平和档次,业务品种趋向同质性,层次较低,主要集中在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代理类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高科技,高收益的品种较少。初步统计,目前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仅260余种,从开办得较成功的品种来看,仅有信用卡业务。代收代付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近年来发展较快,而保管箱服务、网上银行、财务顾问、个人理财业务等的影响还比较有限,新型金融工具如货币利率互换、金融期货与期权合约、远期利率协议、外汇等在国内的发展更是受到了限制。而在利用其经济金融信息、技术和人才等软件因素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的服务方面还比较欠缺。
而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范围广泛,种类繁多,尤其是实行混业经营以来,为满足客户各种需求,中间业务产品日新月异,层出不穷,凭借其在人才,技术,产品等优势给客户提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系列的金融产品,据统计,外资银行所使用过的中间业务品种已达2万种,使现代商业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百货公司”。
从规模上看,近年国内银行中间业务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没有作为一项主业务来经营,中间业务在银行的整个业务规模中占比例小,难以形成相应的规模效应。20__年上半年,中国银行集团中间业务净收入为75.33亿[1]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重为19%,同期中国工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为50.5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重为12.6%,中国建设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为42.52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为14%。而西方商业银行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代表的非利息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25%以上,各大银行甚至已超过了50%,如德国商业银行60%以上的收入来自中间业务,美国各大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均在50%至80%之间,且呈上升趋势。
3、运作不规范,缺乏完整系统的科学管理
目前,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专门机构对中间业务的开发,运作进行系统管理,缺乏长远规划,协调与配合。在运作中,大部分商业银行仅限于下达中间业务完成计划,而对如何加强中间业务发展的组织,提高发展水平,还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不足,使基层银行在中间业务市场开拓中被动性强,难度大。
4、分业经营金融政策的制约
由于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政策和体制,银行、证券、保险这几个行业,都是严格分开经营的,业务不能交叉,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隔状态,三者都只能在各自行业内为各自的客户理财,而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因此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还只能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方面,不能真正代理客户进行组合投资,银行理财服务中的核心业务即增值业务大都无法办理,所以,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呈现“叫好不叫座”的局面。
5、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欠缺,技术水平落后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集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知识密集型业务,中间业务的开拓和发展需要一大批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开拓、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尤其需要具备金融、法律、财会、税收等专业知识的中高级人才,如理财顾问,要求对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外汇、国内外经济形势都能比较全面的掌握,这些具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在我国金融界非常稀缺,从一定意义上讲这已成为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瓶颈”。另外,中间业务是一项集科学技术、电子智能和服务质量为一体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业务,它的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软硬件”为依托,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技术服务手段则显得比较落后,科技化程度低。尽管也建立了电子联行、电子清算中心等支付结算系统,但系统覆盖面有限,速度也有待提高。相比之下,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服务手段科技化程度很高,软硬件设备、支付应用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网络技术普及、发达,家庭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应有尽有,大大降低了成本,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
6、法规与制度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只到20__年7月才出现第一个规范银行中间业务的法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法律法规上的滞后或空缺导致相关部门在很长时间内无法对中间业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各家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过
程中缺乏十分详细的、可遵循的行为和操作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还突出表现在中间业务收费管理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一方面,由于部分中间业务收费标准过低,导致银行成本与收益倒挂,削弱了其盈利能力,甚至出现亏损,经济效益不明显显然难以调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无明确、统一的收费标准,部分商业银行不计成本,免费甚至代客户支付业务费用,进行无序竞争,影响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健康、快速和协调发展。
银行自身制度建设滞后。直到现在,我国许多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专门从事中间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创新中间业务发展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银行自身制度上的滞后严重阻碍了中间业务的发展。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金融产品创新制度,导致银行对市场的响应速度达不到市场的要求。同时,银行自主性产品创新能力弱,产品创新多以模仿外资银行或国内同业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