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抓“标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引领乡风文明建设。人们常说,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基层党员干部对乡风文明起着“标杆”示范作用。只要党员干部带头刹“五风”,广大农牧民就会自觉跟上来。苏木乡镇、嘎查村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执行,推动形成领导示范、党员带头、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要带头就反“五风”作出公开承诺,带头监督制止歪风邪气,积极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省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神事杜绝办等新风,自觉接受群众评判和社会监督。特别是对“五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敢抓敢管,敢于说服、敢于劝阻、敢于叫停,敢于同陈规陋习做斗争。各旗县要针对“五风”问题,制定出台纠风规章和制度,各村组要制定《村规民约》,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抓督查,利用各类群众自治协会组织规劝和狠刹乡村“五风”。鼓励基层群众自发成立各级各类自治协会组织。嘎查村要结合乡风文明建设反“五风”的主题,组织威望高、责任心强、感召力强的村民,组织成立“乡风文明纠查组”,协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在自我纠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基础上,对陈规陋习进行严查、制止和规劝,营造“好事大家传、坏事大家管、歪风大家纠”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五提倡五反对”活动,即:提倡艰苦奋斗,反对奢侈浪费;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酗酒赌博;提倡村邻和睦,反对邻里纠纷;提倡孝老爱亲,反对薄养厚葬,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反“五风”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倡导集体婚礼等多种移风易俗形式。对于“五风”演变较为突出和强烈的地区,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要严查顶风违规的党员干部;公安部门要严惩和取缔聚众赌博窝点,狠刹赌博之风,并利用典型案例教育农牧民,力争用最短的时间、最有力的措施,取得最明显的成效。
第三,抓典型,营造文明乡风建设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要立足农村牧区实际,从群众身边选典型,依靠群众推典型,树立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乡风文明先进典型。苏木乡镇、嘎查村要利用文化站、黑板报、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村口、路边、村中街道两侧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民政、科协、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要在主要乡镇聚集区、集市等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总结挖掘移风易俗的先进典型,并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使反“五风”工作真正入脑入心。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农村牧区干部中开展“好支书、好村长”等评选活动;在农牧民群众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移风易俗先进典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好夫妻、好邻里”、“干净人家”、“精把媳妇”等系列评选活动,为建设文明乡风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要宣传推广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察布市等地开展的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赤峰市宁城县移风易俗建设村级公墓,锡盟苏尼特左旗举办敬老那达慕等典型经验和做法,用典型的力量激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同时,要抓住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反面典型,该曝光的曝光,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罚的处罚,让广大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反“五风”工作的力度,形成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为反“五风”、树新风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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