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版 次:2.0
1.0 目的
为适应移动通信高速发展的形式 , 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 , 促进施工项 目管理的科学化 , 规范化和法制化 , 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 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四川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中心的移动通信工程、传输工程、 数据、新业务和支撑网工程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的生产、辅助生产设施、设备安装的 建设项目。
3.0 职责
3.1 省公司建设中心负责所管通信工程项目需求提报、 立项批复后工程设计、 工程施工、 设备选型、工程项目管理、验收、决算和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4.0 管理规范
4.1编制项目建议书
4.1.1建设中心根据通信发展规划和市场的业务需求提出通信工程项目需求, 编制 “项 目建议书”报计划部。
4.1.2“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
a. 建设项目立项的理由,必要性为依据;
b. 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c. 投资初步估算和资金来源;
d. 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f .预计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1.3根据项目大小及难度不同,需 2-3个月
4.2 设计委托
4.2.1接到计划部立项批复一周内进行设计委托。
4.2.2若为新建机房(包括交换局和基站) ,则必需要有同步纳入动环监控的设计。 4.3安排设计查勘
4.3.1设计单位根据设计委托和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查勘并编制设计文件。
4.3.2根据项目大小及难度不同,需 3-6个月。
4.4 申请设计会审
4.4.1计划部安排进行设计会审并下设计批复。
4.5 签订服务合同
4.5.1建设中心根据批复后的设计及招投标要求与相应的合作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4.5.2根据具体操作情况,需 1-2周。
版 次:2.0
4.6 物资请购
4.6.1建设中心项目经理根据批复后的设计向物流中心进行物资请购。
4.6.2根据项目大小及难度不同, 分 2-3次完成,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造成 材料变化,在进行物资请购。
4.7 施工阶段
4.7.1各合作单位在材料到位后进场进行施工。
4.7.2各合作单位进场施工后严格遵守各类工程的施工、监理规则及实施细则。 4.7.3建设中心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各单项工程进度,负责工程总协调,审查、批复工程 中产生的变更、 处理工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及工程档案管理。 具体执行参照 《工程实施 细则》及《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
4.7.4根据项目大小及难度不同,从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需 3-6个月。
4.8 协助财务部编制工程初步竣工决算
4.8.1建设中心项目经理在收到工程完工报告后协助财务部门进行工程初步竣工决算 根据项目大小及难度不同,需 2-4周。
4.9 工程初步验收
4.9.1若工程涉及到新建机房 (包括交换局和基站) 必需在纳入到动环监控后才能组织 验收
4.9.2建设中心项目经理在收到工程完工报告后组织进行工程初步验收, 在通过验收后 出具初步验收报告,进入试运行阶段。
4.9.3试运行阶段一般为 3个月。
4.10 施工结算送审
4.10.1建设中心项目经理在收到工程完工报告后安排施工结算送审。
4.10.2根据项目大小及难度不同,需 5-7周。
4.11 工程终验
4.11.1通过试运行后建设中心项目经理向网络部申请进行工程终验,在通过验收后由 网络部出具终验证明,并形成终验报告。
4.11.2根据项目大小及难度不同,需 2-4周。
4.12 协助参财务部编制竣工决算
4.12.1在收到所有施工结算审计意见书后,建设中心项目经理协助财务部进行工程竣 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
4.13 工程资料归档
4.13.1在通过工程终验及收到竣工决算报告后,建设中心项目经理按照《档案管理规
版 次:2.0
范》及《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范》进行工程资料归档。
4.13.2根据项目大小及难度不同,需 1-2个月。
范文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修订稿)
2005年 3月
目 次
1总则
2术语
3项目管理范围
3.1 一般规定
项目范围的确定
项目的结构分析
项目范围控制
4项目管理规划
4.1一般规定
4.2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4.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5项目管理组织
5.1 一般规定
5.2 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的地位与作用 5.3 项目参与各方的组织机构
5.4 项目团队
6项目经理责任制
6.1 一般规定
6.2 项目经理
6.3 项目目标管理
6.4 项目经理责、权、利
7 项目进度管理
7.1 一般规定
7.2 进度控制的目标
7.3 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7.4 项目进度控制的内容 7.5 进度控制的措施
7.6 项目施工进度控制
8 项目质量管理
8.1 一般规定
8.2 质量管理程序与内容 8.3 质量计划
8.4 质量控制
8.5 质量检查和改进
9 项目安全管理
9.1 一般规定
9.2 安全保证计划
9.3 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 9.4 安全检查
9.5 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10 项目成本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2 成本管理的内容和程序 10.3 成本计划
10.4 成本控制
10.5 成本核算
10.6 成本考核
11项目环境管理 11.1 一般规定
11.2 环境管理
11.3 文明施工
11.4 规范场容
11.5 消防保安
11.6 卫生防疫及其他事项 12项目采购管理 12.1 一般规定
12.2 项目采购程序 12.3 项目采购计划 12.4 项目采购控制 13项目合同管理 一般规定
合同管理的程序
合同审评
合同签订和制定实施计划 合同实施控制
合同终止和后评价
14项目资源管理 一般规定
资源管理的内容与程序 资源管理计划
资源管理控制
资源管理考核
15项目信息管理 一般规定
信息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计划
信息管理控制
信息管理
16项目风险管理 16.1 一般规定
16.2 项目风险识别
16.3 项目风险评估
16.4 项目风险响应
16.5 项目实施中的风险控制 17项目沟通与协调 17.1 一般规定
17.2 沟通程序和内容 17.3 沟通管理计划
17.4 沟通的实施与反馈 18项目结束阶段管理 一般规定
项目竣工扫尾
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结算
项目竣工决算
项目回访保修
项目考核评价
1 总 则
1.0.1为深化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实施方式改革, 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 平,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与国 际惯例接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工程项目管理。
1.0.3本规范是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 明确企业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 关系、考核评价项目经理和组建项目管理组织的基本依据。
1.0.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1.0.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 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政府批准立项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建筑物、设施等)并已进行 前期策划、规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交验、试运行等工作。简称为项目。 2.0.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 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策划、 组织、 实施、 监督、 控制、协调等全过程或若干过程的管理。简称为项目管理
2.0.3建设工程总承包 (construction general contracting)
受发包人的委托, 按照合同约定, 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 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作。简称为总承包。担任总承包工作的,称 为总承包人。
2.0.4建设工程分包(construction subcontracting)
总承包人将在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中的部分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企业完成 的过程。简称为分包。
2.0.5 项目发包人(employer )
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简称为发包人。
2.0.6项目承包人 (contractor)
在投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简称为承包人。
2.0.7 项目分包人 (subcontractor)
经发包人同意,受总承包的委托,承担总承包工作范围中的部分工作的单位。简称
为分包人。
2.0.8项目范围管理 (project scope management)
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约定的有关项目工作范围的定义、确定和变更等管理工作。 2.0.9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outlin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 承包人在投标时确定项目管理目标、规划项目实施的组织、程序和方法的文件。 2.0.10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responsibility docu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承包人根据有关要求,规定项目经理部应达到的成本、质量、进度和安全等目标并 作为项目考核评价依据的文件。
2.0.11 项 目 管 理 实 施 规 划 (execution plann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承包人根据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的指导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文件。
2.0.12项目管理组织 (organizat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
项目管理组织可指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其他单位的组织关系。承包人的项目 管理组织是指在现场的人员组织关系结构及其与企业管理层的关系。书中非特指时,系 指承包人的项目管理组织。
2.0.13 项目经理部 (project team)
由项目经理在企业管理层的支持下组建、领导、在现场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2.0.14项目经理 (project manager)
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在现场负责合同履行的委托代理人。
2.0.15项目经理责任制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project manager)
承包人确定的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2.0.16项目进度管理 (project progress management)
承包人为实现发包人提出的进度要求而进行的有关进度的计划、控制、调整等管理 工作。
2.0.17项目质量管理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承包人为提高项目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能力而进行的管理工作。
2.0.18项目安全管理 (project safety management)
承包人使项目的工作人员和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免除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管理 工作。
2.0.19 项目成本管理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承包人为使项目成本控制在计划目标之内所作的预测、计划、控制、调整、核算、 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2.0.20项目成本核算管理 (project cost evaluation management )
承包人对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统计其实际发生额,并计算项目总成本和单位工程 成本的管理工作。
2.0.21项目环境管理 (project environment management)
承包人为实现文明施工,所进行的合理使用现场及控制周边环境影响的管理工作。 2.0.22项目采购管理 (project procurement management)
承包人对于项目所需的材料、设施、劳动力、分包方和发包人指定的供应商的资质 认定、选定、验证、产品的储存等管理工作。
2.0.23项目合同管理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承包人对与其有关的主、分合同的编制、签订、变更、索赔、结算和终止等管理工 作。
2.0.24项目资源管理 (project resources management)
承包人对于项目所需的劳动力、机械、工具、材料、技术和资金的计划、使用、控 制、调配等管理工作。
2.0.25项目信息管理 (projec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承包人对有用的数据的收集、分析、储存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2.0.26项目风险管理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承包人对所承接项目工作风险的识别、评估、响应和控制等管理工作。
2.0.27项目沟通管理 (project communication management)
承包人进行的内部和外部的沟通和协调管理工作。
2.0.28 项目结束阶段管理 (project close stage management)
承包人为竣工交付的准备工作和交付后的管理工作, 以及承包人内部的项目收尾等 管理工作。
3 项目范围管理
3.1 一般规定
3.1.1 项目范围管理应包括项目范围的确定、项目结构分析、项目范围控制。
3.1.2项目范围管理应作为项目管理的基础工作,贯串于项目的全过程。应安排人员 专项负责范围管理工作,制定范围控制程序,落实范围管理组织责任,对可能发生的范 围变更进行监测和调整。
3.2 项目范围的确定
3.2.1在项目初期,应明确界定项目的范围,并提出项目范围说明文件,作为进行项 目设计、计划、实施及成果评价的依据。
3.2.2项目范围应依据下列资料确定:
1项目目标的定义或说明文件。
2环境调查资料。
3项目的限制条件和制约因素。
4同类项目的相关历史资料。
3.2.3工程承包项目范围应依据下列因素确定:
1最终应交付工程的范围。工程承包项目的最终应交付范围应根据下列合同类型 定义:
(1) 施工合同。最终应交付的工程范围应由合同条件、工程量表和规范进行定义。
(2) “设计—施工—供应”总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应描述发包人所要求的最终交 付工程的功能,作为工程范围说明的框架资料。
2合同条件。 工程承包项目的范围应包括由合同条件规定的承包商的工作和活动。 3因环境制约产生的活动。
3.2.4在确定项目范围的过程中,应注意项目范围的稳定性,预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发生范围变更的可能性、程度和由此产生的影响。
3.3 项目的结构分析
3.3.1在确定项目范围的基础上,应对项目的结构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分析文件。 项目结构分析应包括下列工作:
1工作结构分解;
2工作定义;
3项目系统界面分析。
3.3.2项目管理人员应在项目范围的基础上进行工作结构分解,将项目分解成单个定 义、任务范围明确、可管理的子项目或活动。工作结构分解的结果可用树形结构图形或 项目工作任务表表示,并应对分解结果进行编码。
3.3.3 工作结构分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应在各层次上保持项目内容的完整性,不能遗漏任何必要的组成部分。应经常 检查项目结构分解结果的完整性。
2一个项目单元只能从属于某一个上层单元,不能同时交叉属于两个上层单元。 3项目单元应能区分不同的责任者和不同的工作内容, 有较高的整体性和独立性, 单元之间的工作责任界面应尽可能小而明确。
4项目结构分解应便于进行有效的项目管理。
5在项目结构分解过程中应对已分解的结果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 与评价。
3.3.4项目管理人员应对项目结构分解得到的工作用可测量的指标进行定义,形成文 件,作为分解项目目标、落实组织责任、安排工作计划和实施控制的依据。
3.3.5项目界面分析应做到以下几点:
1项目系统界面应包括目标系统界面、技术系统界面、行为系统界面、组织系统 界面、项目的各类系统与环境系统的界面,项目的各类系统与上层组织之间的界面。 2在项目结构分解、项目设计、项目计划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应保证系统界面之 间的相容性,使项目系统单元之间有良好的接口;应保证系统的完备性;在重要的界面 上应设置检查验收点、里程碑、决策点和控制点,应采用系统方法进行界面管理。
3 对重要的界面应进行书面定义、说明和控制。
4在项目的设计、计划和施工中,必须注意界面之间的联系和制约,管理好系统 界面,对相互影响的因素进行协调。
5在项目的实施中应保持界面清楚,注意变更对界面的影响。
3.4 项目范围控制
3.4.1 项目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项目的范围和结构分解文件进行项目的计划和实施控 制,保证在预定的项目范围内实施项目。
3.4.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 项目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范围描述文件对设计、计划和施 工过程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跟踪,建立各种文档,记录实际检查结果,了解项目实施状 况,控制项目范围。
3.4.3项目管理人员应通过项目实施状态报告了解项目实施的中间过程和动态,识别 是否按项目范围定义实施,判断任务的范围和标准有无变化。
3.4.4项目范围变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应有严格的项目范围变更审批程序和手续。
2严格控制项目范围的变更 . 范围变更后应及时调整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和资 源的计划。
3分析项目范围的变更对目标的影响。 项目范围重大变更决策前 , 应向有关方面提 出影响报告。
3.4.5在工程项目的结束阶段,应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最终交付工程进行全面审核, 对项目范围进行全面确认 , 检查项目范围内规定的各项工作是否已经完成,检查可交付 成果是否完备。
3.4.6在项目结束后,应对该项目范围管理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
4 项目管理规划
4.1 一般规定
4.1.1项目管理规划应对项目管理目标、内容、组织、资源、方法和步骤进行预测和决 策 , 作为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4.1.2 项目管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两类文件 :
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1.3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由承包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或由总承包人的管理层编制。 4.1.4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之前或在每个分阶段之前进行编制。 4.1.5项目管理规划应随项目范围的变更进行动态调整。
4.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4.2.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对项目管理具有战略性的、全面的和宏观的规定性,对发包 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均具有约束性。
4.2.2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相关批文;
2标准、规范与规定性文件;
3招标文件及发包人对招标文件的解释;
4发包人与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人签订的合同;
5市场信息。
4.2.3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概况;
2项目实施条件分析;
3项目招标文件分析;
4项目管理目标规划;
5项目管理组织规划;
6项目投资控制规划;
7项目进度控制规划;
8 项目质量控制规划;
9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划;
10信息管理规划;
11设计过程的管理规划;
12施工过程的管理规划;
13风险管理规划。
4.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3.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对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进行细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4.3.2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遵循下列程序:
1了解发包人和项目相关方的要求;
2对合同条款和项目条件进行分析;
3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分析;
4编制;
5 审批。
4.3.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2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件
4同类工程经验
4.3.4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概况;
2工作部署;
3设计,采购,施工的实施方案;
4 进度计划;
5质量计划;
6资源需求计划;
7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
8各项目标的控制措施;
9风险管理计划;
10信息管理计划;
11技术经济指标评价。
4.3.5项目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方案决策与市场需求分析;
2项目规划与特点;
3 场地环境分析;
4项目功能要求与设计标准;
5 施工条件;
6项目管理特点与总体要求。
4.3.6工作部署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阶段划分;
2项目的质量,进度 , 费用,安全目标;
3资源使用计划:
(1) 劳务计划;
(2) 材料计划;
(3) 采购计划;
(4) 机械设备计划;
(5) 资金流量计划;
4专业分包计划;
5设计与施工程序;
6项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
4.3.7 实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2设计,采购,施工的项目组织形式与实施要点。 3设计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组织方案竞赛与设计招标;
(2) 限额设计。
(3) 投资、进度、质量目标控制;
(4)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5) 设计与施工分工与配合;
(6) 设计与采购的接口处理。
4物资采购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物资采购策略;
(2) 制定采购计划;
(3) 供货商选择;
(4) 采购管理与控制。
5施工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部署;
(2) 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
(3) 施工方法、工艺与选比;
(4) 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内容与监控;
(5) 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
4.3.8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总进度计划;
2规划设计进度计划;
3物资采购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
5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6 设备验收和试运行计划。
4.3.9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质量目标;
2质量体系
3影响质量的因素分析;
4设计、施工与采购质量控制;
5 质量统计与分析。
4.3.10资源需求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规划与设计计划;
2资金需求计划;
3劳动力需求计划;
4 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
5机械设备需求计划;
6预制品订货和需求计划;
7 大型工具、器具需求计划;
8机电设备需求计划;
9 采购计划。
4.3.11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前期准备;
2技术准备;
3物资准备;
4劳动组织准备;
5施工准备;
6资金准备;
7工程实施准备。
4.3.12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现场环境设施与项目的接口关系图;
2 现场平面布置图说明;
3 现场平面布置图;
4现场平面管理规划。
4.3.13 各项目标的控制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路线与总体措施;
2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
3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
4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
5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
6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4.3.14风险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风险类型与因素识别一览表;
2风险评估;
3风险管理重点;
4 风险防范对策;
5风险管理责任
4.3.15信息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信息分类与编码;
2与项目组织相适应的信息流通系统;
3信息中心的建立计划;
4项目管理软件选择与应用计划;
5建立协同工作平台。
4.3.16技术经济指标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评价体系与方法;
2规划指标与实际值分析;
3规划指标水平高低的分析和评价;
4实施难点对策。
4.3.17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会审实施管理规划、项目经理签字、总承包人审批;
2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与监理机构的工作协调一致;
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应不断检查和调整;
4项目管理结束后,应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归档 保存。
5 项目管理组织
5.1 一般规定
5.1.1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承包人均必须建立专门的项目管 理组织负责实施。
5.1.2为了保证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 项目组织必须按照项目的不同阶段的实际需 要,组织相应的专业组织适时地参与项目实施,并有效发挥作用。
5.1.3参与项目实施的专业组织的多寡和种类应依据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建设单位 的需求、自身的专业能力及项目的发包模式确定。
5.1.4 除了由项目组织通过招标分别确定项目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以及造价估算与控制 单位的常规发包模式以外,项目组织应依据项目的特点和本身的需求,采用设计 -施工 发包、设计 -采购 -施工一体化发包或指定项目管理单位等不同的发包方式。
5.1.5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组织应遵循以下原则建立项目组织机构:
1职能明确,可以为项目提供相互协同的全方位服务;
2组织构架科学、合理,与所须履行的职能相适应;
3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并经遴选任用,能够有效履行相应的职责;
4项目组织机构应得到派出组织授予的与其职能需要相适应的权力;
5 项目组织机构应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应有明确的责任。
6 在项目的不同阶段,组织机构应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实际需要作相应调整。 5.2 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的地位与作用
5.2.1建设单位应是工程项目的发起者、投资者和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在项目建设前期
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 资金筹措、 土地征用以及获取项目所需的各种政府批准文件, 在工程实施阶段通过招标或其他必要的程序委托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和咨询单位,依据合同向提供工程服务的单位支付费用,在项目结束阶段组织 验收、移交及评估。
5.2.2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项目现场勘察、项目规划、项目设计 的一项或多项工作,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现场勘察报告和规划、设计文件。
5.2.3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职业健康 与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管理,对项目施工阶段的各项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
5.2.4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项目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进行施 工,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承担的任务。
5.2.5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试运行全过程负 责,按照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交付项目产品。
5.2.6 当建设单位采用项目管理委托方式时, 接受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应按委托服务合 同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5.3 项目参与各方的组织机构
5.3.1项目建设单位应注册设立项目公司, 作为项目法人承担项目投资者与组织者的责 任。当同一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多个项目时,可以由同一项目公司负责几个项目的建设, 每个项目设立项目部可作为项目公司的分支机构。项目公司可按 5.2.1建设单位的作用 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也可将其中一部分工作委托给外部的机构完成,并应相应地精简 建设单位自身的组织机构。
5.3.2 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应组成专业配套的勘察、设计项目组,以保证按勘察、设 计合同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工作。对于重大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宜向施工现场派出驻 地工程师。
5.3.3 项目的监理单位应组成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专业配套的项目监理部,负 责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应持有 与其职务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项目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不 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5.3.4 项目的施工单位应组成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经理部, 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 理。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应满足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至少应覆盖施工技术、进度计 划、质量、安全环保、合同、成本、材料与设备各个方面管理。项目经理应持有与所承 建项目规模、复杂程度相是适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部的其他主要工作人 员应持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岗位证书。施工项目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未经建设 单位同意,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5.3.5实行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组成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 经理部,负责项目从设计、采购、施工直至试运行的全过程管理。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 置应满足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需要,至少应覆盖价值工程、设计协调、项目采购、进度、 质量、安全、环保、合同、成本、材料、设备、财务及试运行等各个方面的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工作人员的资格至少应满足 5.3.4同样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必 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未经建设单位同意,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从 事项目管理工作。
5.3.6 采用项目管理委托方式的项目,受委托的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根据项目管理委托 合同的约定,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建 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配备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向建设 单位提供全过程或分阶段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不 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5.4项目团队
5.4.1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顾问咨询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 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等各参与方必须为实现项目的共同目标,形成一支和谐配 合、沟通顺畅、高效运行的项目团队。
5.4.2各项目参与方之间应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就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依法签订合同, 通过有效的合同关系使项目的目标分解到项目的各参与方,平衡各参与方的责任、利益 和风险。
5.4.3项目各参与方应建立起协同工作的机制与和谐的工作模式,保证项目的顺利进 行。
5.4.4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应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保证项目的有关信息得以准确、 及时、有效地传递。应大力提倡与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项目各参与方共享的信息 工作平台。
6 项目经理责任制
6.1 一般规定
6.1.1企业在进行项目管理时,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 理目标责任书” 。
6.1.2企业要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必须进行配套改革,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组织体 系,规范企业管理层的项目管理工作,营造项目管理的环境,创造项目管理的条件。 6.1.3企业应处理好企业管理层与项目经理部的关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地 分配企业管理层和项目经理部的责任、权限和利益。
6.1.4企业应成立项目部。项目部应具有下列基本职能:
1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各项目间的沟通和协调。
3组织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4组织建立和维护项目管理资料库。
5设立和维护项目管理企业标准
6.1.5企业管理层应做好以下有关项目管理工作:
1制定和推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工作。
2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选定项目经理,协助项目经理配置项目管理人员。
3测算项目成本,与项目经理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
4根据项目计划,及时调配人员、资金、材料、机械设备资源。
5根据项目的需要, 及时组织选定分包单位, 审批重大施工方案, 审定项目结算书。 6对项目经理部的工作进行服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7在项目结束阶段, 根据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的规定, 对项目进行考核和奖罚。 8负责项目的回访和保修工作。
6.1.6项目经理部应做好项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执行和服从企业管理层对 项目管理工作的服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6.2 项目经理
6.2.1项目经理应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领导,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 间和内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的管理。
6.2.2大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型项目 的项目经理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 素质:
1符合项目管理要求的能力。
2相应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3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法规知识。
4良好的职业道德。
6.2.3企业应对建立建造师档案,进行项目经理培训,提高项目经理的素质。
6.2.4企业应建立项目经理的选拔聘用制度,运用竞争机制选派项目经理。
6.2.5项目经理只宜担任一个项目的管理工作。施工项目经理负责管理的项目临近竣 工验收阶段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兼任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6.2.6项目经理应合理分配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组织开展各种项目管理活动,加强 项目团队建设,不断改进工作。
6.2.7企业不得随意撤换项目经理;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项目经理违法、 违纪或项目成本和工期管理失控时,企业可撤换项目经理。
6.2.8当项目已经中止或项目经理的职责已经完成,企业应解除项目经理职务,另行 安排工作。
6.3 项目目标管理
6.3.1企业应实行项目目标管理,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并组织考 核和奖罚。
6.3.2“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达到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目标。
2企业各职能部门与项目经理部之间的责任、权限和利益的分配。
3项目需用人力、材料和机械设备的供应方式。
4在企业制度规定以外的、由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委托的特殊事项。
5项目经理部应承担的风险。
6 企业对项目经理部人员进行奖惩的依据、标准、办法。
7项目经理解职和项目经理部解体的条件及办法。
6.3.3确定项目管理目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1项目经理部必须承担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项目经理部可不承担投标风险和市 场风险。
2应满足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要求。
3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目标应是其可控责任成本。
4企业管理层与项目经理部应在进行公平讨论和协商一致后确定项目目标。 6.3.4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在项目准备阶段签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项 目经理共同签字后生效。
6.3.5企业管理层应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编写考核报告,提 出奖惩意见。根据考核结果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奖惩规定,对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 进行奖励或处罚。
6.4 项目经理责、权、利
6.4.1企业管理层应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经理的责任、权限和利益,建立项 目经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具体落实到项目上。
6.4.2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委托实施项目管理。
2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6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利益分配。
7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总结资料,接受审计。
9处理项目经理部的善后工作。
10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6.4.3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
1参与企业进行的项目投标与合同签订。
2经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
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4根据授权和项目管理的需要,决定资金的投入、使用和计酬办法。
5根据授权进行物资采购。
6根据授权使用作业队伍。
7根据授权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特别权力。
6.4.4项目经理应享有以下利益:
1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2除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获得物质奖励外,还可获得表彰、记功、优秀项 目经理等荣誉称号。
3经考核和审计,未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或造 成亏损的,应按其中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并接受经济或行政处罚。
7 项目进度管理
7.1 一般规定
7.1.1企业应处理好项目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三者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 项目管理的综合效益。
7.1.2进度管理应以实现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产品交付日期为目标。
7.1.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进度管理体系
7.1.4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进度管理:
1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进度目标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进行工作结 构分解,根据需要编制不同深度的进度计划,提出进度控制措施。
2根据进度计划编制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加工品、预制品等资源需用量计划。 3根据进度计划落实进度控制责任。
4实施进度计划,在实施进度计划的过程中,不断检查,记录和收集实际进度数 据。
5将实际进度数据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确定进度偏差。
6采取措施纠正偏差或调整进度计划,保证实际进度按计划进行。
7当采取纠正偏差措施或调整进度计划不能保证进度计划实现时,可变更进度计 划,并将更新后的进度计划报相关单位审批,然后按上述程序执行新的进度计划。 8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定期提出进度管理报告,报企业进度管理部 门。
7.2 进度控制的目标
7.2.1项目建议书阶段的进度控制目标应是在项目建议书报批文件中提出项目总进度 建议。
7.2.2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进度控制目标应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项目总进度控制 方案。
7.2.3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的目标应是提供设计文件的日期并预测施工进度。
7.2.4 建设准备阶段应以下列各项为进度控制目标:
1征地、拆迁、场地清障与平整的进度。
2水、电、道路等建设条件的准备进度。
3材料、设备的订货进度
4施工招标和签订施工合同进度。
5 编制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进度。
6 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7.2.5建设实施阶段的进度控制目标应是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提 供的里程碑事件日程。
7.2.6项目结束阶段以下列各项为进度控制目标:
1 项目收尾进度
2竣工验收进度
3结算与决算进度
4试运转进度
5交工进度
7.3 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7.3.1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
7.3.2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
1施工合同。
2施工总进度目标。
3 工期定额和技术经济资料。
4 施工部署与主要工程施工方案。
7.3.3施工总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
1编制说明。
2 施工总进度计划图 (表 ) 。
3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 4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
7.3.4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程序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
1收集编制依据。
2确定进度控制目标。
3计算工程量。
4确定各单体工程的工期和开竣工日期。
5安排各单体工程的搭接关系。
6编写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书。
7.3.5 单体工程进度计划应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2 施工总进度计划
3施工方案
4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能力
5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劳动效率
6施工现场、气候条件、环境条件
7已建成的同类工程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
7.3.6单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说明
2进度计划图
3单体工程进度计划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7.3.7编制单体施工进度计划应采用网络计划技术 . 编制工程网络计划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网络计划技术》 (GB/T 13400.13— 92)及行业标准《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 (JGJ/T 121— 99) 。
7.3.8劳动力、主要材料、预制件、半成品及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资金收支预测计划, 应依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7.4 项目进度控制的内容
7.4.1项目总进度可由业主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控制,施工单位配合。
7.4.2监理单位的进度控制应包括以下内容内容:
1设计前准备阶段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工期的信息和咨询。
2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期控制决策。
3 进行环境和施工现场调查和分析。
4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
5审核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及供应单位的进度计划,监督、检查、 控制、协调各项进度计划的实施。
6通过核准、审批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进度付款,施行动态计划控制并妥善 处理进度索赔。
7.4.3设计单位的进度控制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设计准备阶段计划、设计总进度计划和各专业设计的出图计划。
2在上述计划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
3协助施工单位实现进度控制目标。
4 接受监理单位的设计进度监理。
7.4.4 施工单位的进度控制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合同工期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体工程施工进 度计划。
2编制月(旬)作业计划和施工任务书。
3跟踪并定期检查施工进度。
4对分包单位的进度控制进行协助与监督。
5接受监理单位的施工进度控制监理。
7.5 进度控制的措施
7.5.1项目进度控制应采取下列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 信息管理措施。
7.5.2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建立进度控制体系;明确进度控制任务; 配备人员;落实进度控制责任;建立进度信息沟通渠道;建立进度检查、协调制度。 7.5.3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科学排序方法和网 络计划方;使用计算机辅助进度管理;实施动态控制。
7.5.4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提供实现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建立严 格的奖惩制度;提供设备材料等供应保证;加强索赔管理。
7.5.5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明确每份合同的进度目标;使每份合同 的进度目标之间相互协调;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对进度的影响。 7.5.6 进度控制的信息管理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不断收集工程实施实际进度的有关信 息并进行整理统计;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定期提供进度报告。
7.6 项目施工进度控制
7.6.1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应通过编制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任务 书实施。在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按 7.1.4的程序进行控制。
7.6.2分包人应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项目经理应协助分包人解决 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7.6.3 在进度控制中应确保资源供应计划的实现。当发现资源供应中断、供应数量不 足、供应进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障碍;由于工程变更引起资源数量 变更和品种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资源供应计划;当发包人供应的资源进度发生变化不能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应敦促发包人执行原计划,并可对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进 行索赔。
7.6.4施工进度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2实际使用的人数、机械数及效率。
3窝工人数、机械台班数及原因分析。
4 进度偏差及纠偏情况。
5 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分析。
7.6.5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施工内容。
2工程量。
3起止时间和持续时间。
4逻辑关系。
5资源供应。
7.6.6施工进度总结应依据下列资料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检查记录。
3 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资料。
7.6.7施工进度控制总结应包括下列内容 :
1合同工期目标和计划工期目标完成情况。
2 施工进度控制经验。
3施工进度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4科学进度计划方法的应用情况。
5施工进度控制的改进意见。
8 项目质量管理
8.1 一般规定
8.1.1项目质量管理应按 2000版 GB/T19000族标准和项目管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的要求进行。
8.1.2项目质量管理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 “计划、执行、检 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持续改进项目管理。
8.1.3项目质量管理应遵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规和强制性标 准,满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发包人的质量要求。
8.1.4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应对项目的人员、 机械、 材料、 方法、 环境进行质量控制。 8.1.5项目承包人应对项目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人向承包 人负责。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8.1.6项目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的要求进行分包项目的质量管理,并接受承包人的 质量监控。
8.2 质量管理程序与内容
8.2.1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3 实施项目质量计划。
4项目质量计划的验证。
8.2.2项目质量目标应分为总目标和分目标, 分目标应涵盖项目管理的设计、 采购、 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
8.2.3企业应明确规定与项目相关的质量标准、满足这些标准的方法、何人何时使用 哪些资源。
8.2.4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设计质量控制。
2 项目采购质量控制。
3项目施工质量控制。
4项目试运行质量控制。
8.3 质量计划
8.3.1项目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它的编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项目质量计划应由项目质量经理 (质量工程师) 在项目策划过程中主持编制, 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2质量计划应体现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体现从 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的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8.3.2项目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依据。
2 项目概况。
3质量目标。
4组织机构。
5进行质量控制及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6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和质量保证与协调程序。
7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
8 与项目质量控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
9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8.3.3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
1合同中规定的产品质量特性,产品应达到的各项指标及其验收标准。
2项目计划。
3项目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4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要求。
8.3.4实施质量计划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实施质量计划,并应按规定保存质量记录。 2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进行整改。 8.3.5质量计划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质量计划验证应包括的内容有监督、检查、分析和改进措施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具有资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内部质量审核员验 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3 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 评价的结果接受处罚。
8.4 质量控制
8.4.1项目质量控制应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 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项目合同 的要求。
8.4.2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策划结果应形成实施计划,各项实施计划 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与要求,符合相关的质量规定和标准,满足项目管理企业的 质量方针与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8.4.3项目设计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策划的控制。
2设计输入的控制。
3设计评审的控制。
4设计验证的控制。
5 设计输出的控制。
6设计变更的控制。
8.4.4设计项目经理应组织对全部工程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评审,经发包人确认后,由 设计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8.4.5设计评审应包括设计方案评审、重要设计中间文件评审和设计成品评审。对评 审结果应形成记录并予保存。
8.4.6为确保设计输出文件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应进行设计验证。设计验证的方式 是设计文件的校审及会签。
8.4.7设计输出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计输入的要求。
2采购、施工、试运行要求。
3制造、检验、试验、验收的标准、规范和规定。
8.4.8企业应建立设计变更的程序并控制。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程序处理设计变更。 8.4.9 项目采购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采购策划的控制。
2采购产品采买的控制。
3采购产品催交的控制。
4采购产品验证的控制。
5包装、运输的控制。
8.4.10采购产品采买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控制:
1编制采购询价文件。
2 询价厂商的选择和询价文件的发出。
3报价评审。
4供货厂商的确定和采购合同的签订。
8.4.11采购产品的采买应在项目管理企业的合格供货商名单及发包人推荐的供货商 名单中选择确定项目的合格供货商。
8.4.12采购经理应组织采购工程师对采购产品及其技术文件、图纸进行催交,以满足 设计和施工的需要。
8.4.1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包括:
1供货商车间验证。
2到货现场验证。
3第三方检验。
8.4.14对超限和有特殊要求的采购产品的运输,应制定专项的运输方案,并委托专业 运输机构承担。
8.4.15项目施工质量控制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策划的控制。
2施工准备的控制。
3施工过程的控制。
4施工交接的控制。
8.4.16 项目经理应在施工前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 对施工的技术、质量和标准要求,并应形成、保存记录。
8.4.17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
1施工工序质量控制。
2施工机械设备和计量测试设备监控。
3 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
4质量事故处理。
8.4.18施工工序质量控制应采取日常现场质量监督和施工质量控制点检查相结合的 方式,重点是对关键、特殊工序的质量控制,并应形成保持记录。
8.4.19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 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 工。
2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 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 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
3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
8.4.20特殊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工序,应设置施工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2对特殊工序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 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
8.4.21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
2现场的施工机械应满足施工需要。
8.4.22计量测试人员应按规定控制计量测试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计量 测试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
8.4.23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测 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2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
8.4.24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经理部应在项目管理企业的合格材料供货商名录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 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2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账。
3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
4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 投入使用。
5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 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8.4.25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 应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处理。 8.4.26企业应建立施工交接的工作程序 , 并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工序交接和工 程中间交接。
8.4.27项目试运行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运行策划的控制。
2试运行实施的控制。
3保修与回访的控制。
8.4.28根据合同的要求, 试运行负责人应负责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编制试运行方案和必 要的相关文件,经项目经理或发包人审批后实施。
8.4.29在试运行实施中应形成必要的记录并保存。
8.4.30企业应建立工程交接后的工程保修和回访制度, 工程保修应按合同约定或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
8.5 质量检查和改进
8.5.1项目管理企业应对项目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内部审核和考核评 价,验证实施效果。
8.5.2项目经理应依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有关专业人员
参加的质量分析会,井制定整改措施。
8.5.3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
8.5.4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和评价项目管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 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
8.5.5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企业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杜绝不合格物资进入项目施工现场,严禁不合 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
2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 价、隔离和处置。
3应进行不合格评审。
4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让步接收、降级使用、 拒收或报废四种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进行处置。
5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保存记录。
6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 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协议和接收标准。
7对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 应邀请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 程师、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8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的记录。
8.5.6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 因,制定纠正措施。
2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3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 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4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5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 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 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应报企业管理层。
6项目经理部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8.5.7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采取预防 措施。
2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4 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9 项目安全管理
9.1 一般规定
9.1.1项目安全控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和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9.1.2项目经理应对项目的安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安全员应持证上岗,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 负责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9.1.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项目经理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9.1.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 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9.1.5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 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 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 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 位承担主要责任。
9.1.6 在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 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9.1.7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9.1.8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
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9.1.9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作业人员有权抵制、检举 和控告。
9.1.10项目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3实施项目安全计划。
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5持续改进。
6兑现合同承诺。
9.2 安全保证计划
9.2.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 保证目标实现。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 措施。
9.2.2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9.2.3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宜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 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
9.2.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安全措施、施工程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9.2.5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除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总体安全保 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
9.2.6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水上作业、水下作业、爆破作业、脚手架上作业、有 害有毒作业、 特种机构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 以及从事电气、 压力容器、 起重机、
金属焊接、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和船舶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 方案和措施,并应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附具安 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 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9.2.7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 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 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9.3 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
9.3.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 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 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范文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0326-2006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The cod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2006-06-21发布 2006-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项目范围管理
3.1 一般规定
3.2 项目范围确定
3.3 项目结构分析
3.4 项目范围控制
4 项目管理规划
4.1 一般规定
4.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4.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5 项目管理组织
5.1 一般规定
5.2 项目经理部
5.3 项目团队建设
6.1 一般规定
6.2 项目经理
6.3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6.4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7 项目合同管理
7.1 一般规定
7.2 项目合同评审
7.3 项目合同实施计划
7.4 项目合同实施控制
7.5 项目合同终止和评价
8 项目采购管理
8.1 一般规定
8.2 项目采购计划
8.3 项目采购控制
9 项目进度管理
9.1 一般规定
9.2 项目进度计划编制
9.3 项目进度计划实施
9.4 项目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10 项目质量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2 项目质量策划
10.3 项目质量控制与处置
10.4项目质量改进
11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1.1 一般规定
11.2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1.3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1.4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
11.5 项目消防保安
12 项目环境管理
12.1 一般规定
12.2 项目文明施工
12.3 项目现场管理
13 项目成本管理
13.1 一般规定
13.2 项目成本计划
13.4 项目成本核算
13.5 项目成本分析与考核
14 项目资源管理
14.1 一般规定
14.2 项目资源管理计划
14.3 项目资源管理控制
14.4 项目资源管理考核
15 项目信息管理
15.1 一般规定
15.2 项目信息管理计划与实施
15.3 项目信息安全
16 项目风险管理
16.1 一般规定
16.2 项目风险识别
16.3 项目风险评估
16.4 项目风险响应
16.5 项目风险控制
17 项目沟通管理
17.1 一般规定
17.2 项目沟通程序和内容
17.3 项目沟通计划
17.4 项目沟通依据与方式
17.5 项目沟通障碍与冲突管理
18 项目收尾管理
18.1 一般规定
18.2 项目竣工收尾
18.3 项目竣工验收
18.4 项目竣工结算
18.5 项目竣工决算
18.6 项目回访保修
18.7 项目管理考核评价
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国际化,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有关各方的项目管理。
1.0.3 本规范是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明确企业各层次和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关系,规范项目管理行为,考核和评价项目管理成果的基本依据。
1.0.4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坚持自主创新,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 1.0.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坚持 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改进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1.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简称为项目。
2.0.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简称为项目管理。
2.0.3 项目发包人(project employer)
按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简称为发包人。
2.0.4 项目承包人(project contractor)
按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简称为承包人。
2.0.5 项目承包(project contracting)
受发包人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分阶段承包的活动。简称为承包。
2.0.6 项目分包(project subcontracting)
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简称为分包。
2.0.7 项目范围管理(project scope management)
对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工作范围进行的定义、计划、控制和变更等活动。
2.0.8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document of project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企业的管理层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的明确项目经理部应达到的成本、质量、工期、安全和环境等管理目标及其承担的责任,并作为项目完成后考核评价依据的文件。
2.0.9 项目管理组织(organizat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
实施或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且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人员及设施的集合。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其他有关单位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而建立的管理组织。简称为组织。
2.0.10 项目经理(project manager)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2.0.11 项目经理部(或项目部)(project management team)
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现场组织机构。
2.0.12 项目经理责任制(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project manager)
企业制定的、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确保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责任制度。 2.0.13 项目进度管理(project progress management)
为实现预定的进度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2.0.14 项目质量管理(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特性满足要求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2.0.15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project occupation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为使项目实施人员和相关人员规避损害或影响健康风险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2.0.16 项目环境管理(project environment management)
为合理使用和有效保护现场及周边环境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2.0.17 项目成本管理(project cost management)
为实现项目成本目标所进行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活动。 2.0.18 项目采购管理(project procurement management)
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资源供应、咨询服务等采购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2.0.19 项目合同管理(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对项目合同的编制、签订、实施、变更、索赔和终止等的管理活动。
2.0.20 项目资源管理(project resources management)
对项目所需人力、材料、机具、设备、技术和资金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2.0.21 项目信息管理(projec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对项目信息进行的收集、整理、分析、处置、储存和使用等活动。
2.0.22 项目风险管理(project risk management)
对项目的风险所进行的识别、评估、响应和控制等活动。
2.0.23 项目沟通管理(project communication management)
对项目内、外部关系的协调及信息交流所进行的策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
2.0.24 项目收尾管理(project closing stage management)
对项目的收尾、试运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考核评价、回访保修等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3 项目范围管理
3.1 一般规定
3.1.1 项目范围管理应以确定并完成项目目标为根本目的,通过明确项目有关各方的职责界限,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3.1.2 项目范围管理的对象应包括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专业工作和管理工作。
3.1.3 项目范围管理的过程应包括项目范围的确定、项目结构分析、项目范围控制等。
3.1.4 项目范围管理应作为项目管理的基础工作,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组织应确定项目范围管理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并对范围的变更进行检查、分析和处置。
3.2 项目范围确定
3.2.1 项目实施前,组织应明确界定项目的范围,提出项目范围说明文件,作为进行项目设计、计划、实施和评价的依据。
3.2.2 确定项目范围应主要依据下列资料:
1 项目目标的定义或范围说明文件。
2 环境条件调查资料。
3 项目的限制条件和制约因素。
4 同类项目的相关资料。
3.2.3 在项目的计划文件、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对工程项目范围的说明。
3.3 项目结构分析
3.3.1 组织应根据项目范围说明文件进行项目的结构分析。项目结构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分解。
2 工作单元定义。
3 工作界面分析。
3.3.2 项目应逐层分解至工作单元,形成树形结构图或项目工作任务表,进行编码。
3.3.3 项目分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内容完整,不重复,不遗漏。
2 一个工作单元只能从属于一个上层单元。
3 每个工作单元应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者,工作单元之间的界面应清晰。 4 项目分解应有利于项目实施和管理,便于考核评价。
3.3.4 工作单元应是分解结果的最小单位,便于落实职责、实施、核算和信息收集等工作。
3.3.5 工作界面分析应达到下列要求:
1 工作单元之间的接口合理,必要时应对工作界面进行书面说明。
2 在项目的设计、计划和实施中,注意界面之间的联系和制约。
3 在项目的实施中应注意变更对界面的影响。
3.4 项目范围控制
3.4.1 组织应严格按照项目的范围和项目分解结构文件进行项目的范围控制。
3.4.2 组织在项目范围控制中,应跟踪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建立文档。
3.4.3 组织在进行项目范围控制中,应判断工作范围有无变化,对范围的变更和影响进行分析与处理。
3.4.4 项目范围变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项目范围变更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2 范围变更后应调整相关的计划。
3 组织对 重大的项目范围变更,应提出影响报告。
3.4.5 在项目的结束阶段,应验证项目范围,检查项目范围规定的工作是否完成和交付成果是否完备。
3.4.6 项目结束后,组织应对项目范围管理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
4 项目管理规划
4.1 一般规定
4.1.1 项目管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应对项目管理的目标、内容、组织、资源、方法、程序和控制措施进行确定。
4.1.2 项目管理规划应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两类文件。
4.1.3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由组织的管理层或组织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编制。
4.1.4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
4.1.5 大中型项目应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承包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可以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或质量计划代替,但应能够满足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要求。
4.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4.2.1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项目管理工作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宏观性的指导文件。
4.2.2 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遵循下列程序:
1 明确项目目标。
2 分析项目环境和条件。
3 收集项目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4 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结构和职责。
5 明确项目管理内容。
6 编制项目目标计划和资源计划。
7 汇总整理,报有关部门审批。
4.2.3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可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 可行性研究报告。
2 设计文件、标准、规范与有关规定。
3 招标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
4 相关市场信息与环境信息。
4.2.4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可包括下列内容,组织应根据需要选定:
1 项目概况。
2 项目范围管理规划。
3 项目管理目标规划。
4 项目管理组织规划。
5 项目成本管理规划。
6 项目进度管理规划。
7 项目质量管理规划。
8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
9 项目采购与资源管理规划
10 项目信息管理规划。
11 项目沟通管理规划。
12 项目风险管理规划。
13 项目收尾管理规划。
4.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3.1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对项目管理规划大纲进行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4.3.2 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遵循下列程序:
1 了解项目相关各方的要求。
2 分析项目条件和环境。
3 熟悉相关的法规和文件。
4 组织编制。
5 履行报批手续。
4.3.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可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2 项目条件和环境分析资料。
3 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件。
4 同类项目的相关资料。
4.3.4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2 总体工作计划。
3 组织方案。
4 技术方案。
5 进度计划。
6 质量计划。
7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计划。
8 成本计划。
9 资源需求计划。
10 风险管理规划。
11 信息管理计划。
12 项目沟通管理计划。
13 项目收尾管理计划。
14 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
15 项目目标控制措施。
16 技术经济指标。
4.3.5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组织管理层审批。
2 与各相关组织的工作协调一致。
3 进行跟踪检查和必要的调整。
4 项目结束后,形成总结文件。
5 项目管理组织
5.1 一般规定
5.1.1 项目管理组织的建立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组织结构科学合理。
2 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和责任制度。
3 组织成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4 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5.1.2 组织应确定各相关项目管理组织的职责、权利、利益和应承担的风险。
5.1.3 组织管理层应按项目管理目标对项目进行协调和综合管理。
5.1.4 组织管理层的项目管理活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2 实施计划管理,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3 对项目管理层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服务。
5.2 项目经理部
5.2.1 项目经理部是组织设置的项目管理机构,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和目标实现的全面责任。
5.2.2 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领导,接受组织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服务和考核,并负责对项目资源进行合理使用和动态管理。
5.2.3 项目经理部应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或按合同约定解体。
5.2.4 建立项目经理部应遵循下列步骤:
1 根据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和组织结构。
2 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分解与责任划分。
3 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设置。
4 确定人员的职责、分工和权限。
5 制定工作制度、考核制度与奖惩制度。
5.2.5 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应根据项目的规模、结构、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和地域范围确定。
5.2.6 项目经理部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应报上一级组织管理层批准。
5.3 项目团队建设
5.3.1 项目组织应树立项目团队意识,并满足下列要求:
1 围绕项目目标而形成和谐一致、高效运行的项目团队。
2 建立协同工作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
3 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各方共享的信息工作平台,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和有效地传递。
5.3.2 项目团队应有明确的目标、合理的运行程序和完善的工作制度。
5.3.3 项目经理应对项目团队建设负责,培育团队精神,定期评估团队运作绩效,有效发挥和调动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5.3.4 项目经理应通过表彰奖励、学习交流等多种方式和谐团队氛围,统一团队思想,营造集体观念,处理管理冲突,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5.3.5 项目团队建设应注重管理绩效,有效发挥个体成员的积极性,并充分利用成员集体的协作成果。
6 项目经理责任制
6.1 一般规定
6.1.1 项目经理责任制应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是评价项目经理绩效的依据。
6.1.2 项目经理责任制的核心是项目经理承担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责任。
6.1.3 项目经理与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遵守和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确保项目目标全面实现。
6.2 项目经理
6.2.1 项目经理应由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6.2.2 大中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6.2.3 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素质:
1 符合项目管理要求的能力,善于进行组织协调与沟通。
2 相应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3 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法规知识。
4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尽责。
5 身体健康。
6.2.4 项目经理不应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6.2.5 在项目运行正常的情况下,组织不得随意撤换项目经理。特殊原因需要撤换项目经理时,应进行审计并按有关合同规定报告相关方。
6.3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6.3.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在项目实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与项目经理协商制定。
6.3.2 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依据下列资料:
1 项目合同文件。
2 组织的管理制度。
3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4 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6.3.3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可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管理实施目标。
2 组织与项目经理部之间的责任、权限和利益分配。
3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4 项目需用资源的提供方式和核算办法。
5 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委托的特殊事项。
6 项目经理部应承担的风险。
7 项目管理目标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方法。
8 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奖惩的依据、标准和办法。
9 项目经理解职和项目经理部解体的条件及办法。
6.3.4 确定项目管理目标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满足组织管理目标的要求。
2 满足合同的要求。
3 预测相关的风险。
4 具体且操作性强。
5 便于考核。
6.3.5 组织应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奖惩规定,提出奖惩意见,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奖励或处罚。
6.4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6.4.1 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2 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3 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4 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 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
6 归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 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体的善后工作。
8 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6.4.2 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
1 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 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3 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4 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 制定内部计酬办法。
6 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7 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8 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9 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权力。
6.4.3 项目经理的利益与奖罚:
1 获得工资和奖励。
2 项目完成后,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经审计后给予奖励或处罚。 3 获得评优表彰、记功等奖励。
7 项目合同管理
7.1 一般规定
7.1.1 组织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应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7.1.2 合同管理应包括合同的订立、实施、控制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7.1.3 承包人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合同评审。
2 合同订立。
3 合同实施计划。
4 合同实施控制。
5 合同综合评价。
6 有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7.2 项目合同评审
7.2.1 合同评审应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主要是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进行的审查、认定和评价。
7.2.2 合同评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招标内容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2 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完备性审查。
3 合同双方责任、权益和项目范围认定。
4 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
5 合同风险评估。
7.2.3 承包人应研究合同文件和发包人所提供的信息,确保合同要求得以实现;发现问题应与发包人及时澄清,并以书面方式确定;承包人应有能力完成合同要求。
7.3 项目合同实施计划
7.3.1 合同实施计划应包括合同实施总体安排,分包策划以及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建立等内容。
7.3.2 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应与其他管理体系协调一致,须建立合同文件沟通方式,编码系统和文档系统。承包人应对其同时承接的合同作总体协调安排。承包人所签订的各分
包合同及自行完成工作责任的分配,应能涵盖主合同的总体责任,在价格、进度、组织等方面符合主合同的要求。
7.3.3 合同实施计划应规定必要的合同实施工作程序。
7.4 项目合同实施控制
7.4.1 合同实施控制包括合同交底、合同跟踪与诊断、合同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等工作。
7.4.2 在合同实施前,合同谈判人员应进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应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实施的主要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合同实施计划和合同实施责任分配等内容。
7.4.3 组织管理层应监督项目经理部的合同执行行为,并协调各分包人的合同实施工作。
7.4.4 进行合同跟踪和诊断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全面收集并分析合同实施的信息,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实施计划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差。
2 定期诊断合同履行情况,诊断内容应包括合同执行差异的原因分析、责任分析以及实施趋向预测。应及时通报合同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合有关意见和建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7.4.5 合同变更管理应包括变更协商、变更处理程序、制定并落实变更措施、修改与变更相关的资料以及结果检查等工作。
7.4.6 承包人对发包人、分包人、供应单位之间的索赔管理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预测、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
2 收集索赔的证据和理由,调查和分析干扰事件的影响,计算索赔值。
3 提出索赔意向和报告。
7.4.7 承包人对发包人、分包人、供应单位之间的反索赔管理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收到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2 通过合同管理,防止反索赔事件的发生。
7.5 项目合同终止和评价
7.5.1 合同履行结束即合同终止。组织应及时进行合同评价,总结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总结报告。
7.5.2 合同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合同签订情况评价。
2 合同执行情况评价。
3 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4 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的评价。
5 其他经验和教训。
8 项目采购管理
8.1 一般规定
8.1.1 组织应设置采购部门,制定采购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采购计划。
8.1.2 项目采购工作应符合有关合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数量、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符合工期、安全、环境和成本管理等要求。
8.1.3 产品供应和服务单位应通过合格评定。采购过程中应按规定对产品或服务进行检验,对不符合或不合格品应按规定处置。
8.1.4 采购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8.1.5 采购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明确采购产品或服务的基本要求、采购分工及有关责任。
2 进行采购策划,编制采购计划。
3 进行市场调查、选择合格的产品供应或服务单位,建立名录。
4 采用招标或协商等方式实施评审工作,确定供应或服务单位。
5 签订采购合同。
6 运输、验证、移交采购产品或服务。
7 处置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要求的服务。
8 采购资料归档。
8.2 项目采购计划
8.2.1 组织应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
8.2.2 采购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
2 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3 检验方式和标准。
4 供应方资质审查要求。
5 采购控制目标及措施。
8.3 项目采购控制
8.3.1 采购工作应采用招标询价或其他方式。
8.3.2 组织应对采购报价进行有关技术和商务的综合评审,并应制定选择、评审和重新
评审的准则。评审记录应保存。
8.3.3 组织应对特殊产品(特种设备、材料、制造周期长的大型设备、有毒有害产品)的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
8.3.4 承压产品、有毒有害产品、重要机械设备等特殊产品的采购,应要求供应单位提供有效的安全资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要求的资格证书。
8.3.5 项目采用的设备、材料应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及相应现行标准要求。检验产品使用的计量器具,产品的取样、抽验应符合规范要求。
8.3.6 进口产品应按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办理报关和商检等手续。
8.3.7 采购产品在检验、运输、移交和保管等过程中,应按照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避免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造成影响。
9 项目进度管理
9.1 一般规定
9.1.1 组织应建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制订进度管理目标。
9.1.2 项目进度管理目标应按项目实施过程、专业、阶段或实施周期进行分解。
9.1.3 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进度管理:
1 制定进度计划。
2 进行计划交底,落实责任。
3 实施进度计划,跟踪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纠正偏差,必要时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4 编制进度报告,报送组织管理部门。
9.2 项目进度计划编制
9.2.1 组织应依据合同文件、项目管理规划文件、资源条件与内外部约束条件编制项目进度计划。
9.2.2 组织应提出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控制性进度计划可包括下列种类: 1 整个项目的总进度计划。
2 分阶段进度计划。
3 子项目进度计划和单体进度计划。
4 年(季)度计划。
9.2.3 项目经理部应编制项目作业性进度计划。作业性进度计划可包括下列内容: 1 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2 月(旬)作业计划。
9.2.4 各类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编制说明。
2 进度计划表。
3 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
9.2.5 编制进度计划的步骤应按下列程序:
1 确定进度计划的目标、性质和任务。
2 进行工作分解。
3 收集编制依据。
4 确定工作的起止时间及里程碑。
5 处理各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6 编制进度表。
7 编制进度说明书。
8 编制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
9 报有关部门批准。
9.2.6 编制进度计划可使用文字说明、里程碑表、工作量表、横道计划、网络计划等方法。作业性进度计划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方法或横道计划方法。
9.3 项目进度计划实施
9.3.1 经批准的进度计划,应向执行者进行交底并落实责任。
9.3.2 进度计划执行者应制订实施计划措施。
9.3.3 在实施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应进行下列工作:
1 跟踪检查,收集实际进度数据。
2 将实际数据与进度计划进行对比。
3 分析计划执行的情况。
4 对产生的进度变化,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调整计划。
5 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6 进度计划的变更必须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沟通。
9.4 项目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9.4.1 对进度计划进行的检查与调整应依据其实施结果。
9.4.2 进度计划检查应按统计周期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并应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检查。
9.4.3 进度计划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作量的完成情况。
2 工作时间的执行情况。
3 资源使用及与进度的匹配情况。
4 上次检查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9.4.4 进度计划检查后应按下列内容编制进度报告:
1 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2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资料。
3 进度计划的实施问题及原因分析。
4 进度执行情况对质量、安全和成本等的影响情况。
5 采取的措施和对未来计划进度的预测。
9.4.5 进度计划的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作量。
2 起止时间。
3 工作关系。
4 资源供应。
5 必要的目标调整。
9.4.6 进度计划调整后应编制新的进度计划,并及时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
10 项目质量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1.1 组织应遵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 质量管理体系GB/T 19000》族标准的要求,建立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职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10.1.2 质量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循环方式进行系统运作。
10.1.3 质量管理应满足发包人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和产品的质量要求。
10.1.4 组织应通过对人员、机具、设备、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过程管理,实现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目标。
10.1.5 项目质量管理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1 进行质量策划,确定质量目标。
2 编制质量计划。
3 实施质量计划。
4 总结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持续改进的要求。
10.2 项目质量策划
10.2.1 组织应进行质量策划,制定质量目标,规定实施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资源,编制针对项目质量的文件。该文件可称为质量计划。质量计划也可以作为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组成部分。
10.2.2 质量计划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
1 合同中有关产品(或过程)的质量要求。
2 与产品(或过程)有关的其他要求。
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 组织针对项目的其他要求。
10.2.3 质量计划应确定下列内容:
1 质量目标和要求。
2 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3 所需的过程、文件和资源。
4 产品(或过程)所要求的评审、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接收准则。
5 记录的要求。
6 所采取的措施。
10.2.4 质量计划应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后,报组织管理层批准。
10.3 项目质量控制与处置
10.3.1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质量计划的要求,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质量管理。
10.3.2 质量控制主要控制过程的输入,过程中的控制点以及输出,同时也应包括各个过程之间接口的质量。
10.3.3 项目经理部应在质量控制的过程中,跟踪收集实际数据并进行整理。并应将项目的实际数据与质量标准和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偏差,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置,必要时对处置效果和影响进行复查。
10.3.4 质量计划需修改时,应按原批准程序报批。.
10.3.5 设计的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过程:
1 设计策划。
2 设计输入。
3 设计活动。
4 设计输出。
5 设计评审。
6 设计验证。
7 设计确认。
8 设计变更控制。
10.3.6 采购的质量控制应包括确定采购程序、确定采购要求、选择合格供应单位以及采购合同的控制和进货检验。
10.3.7 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包括:
1 施工目标实现策划。
2 施工过程管理。
3 施工改进。
4 产品(或过程)的验证和防护。
10.3.8 检验和监测装置的控制应包括:确定装置的型号、数量,明确工作过程,制定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10.3.9 组织应建立有关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程序, 对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控制。
10.4 项目质量改进
10.4.1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项目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向组织提出质量报告,提出目前质量状况、发包人及其他相关方满意程度、产品要求的符合性以及项目经理部的质量改进措施。
10.4.2 组织应对项目经理部进行检查、考核,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促进项目经理部的质量改进。
10.4.3 组织应了解发包人及其他相关方对质量的意见,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确定改进目标, 提出相应措施并检查落实。
11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1.1 一般规定
11.1.1 组织应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8000 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并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应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11.1.2 组织应根据风险预防要求和项目的特点,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确定职业健康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相关组织。发生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要处理事故时,应防止二次伤害。 11.1.3 在项目设计阶段应注重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应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措施和建议。在施工阶段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和安排施工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和职业健康等因素。
11.1.4 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在现场工作期间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1.1.5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识别并评价危险源及风险。
2 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3 编制并实施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结果验证。
5 持续改进相关措施和绩效。
11.1.6 现场应将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离,配备紧急处理医疗设施,使现场的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防疫要求,采取防暑、降温、保暖、消毒、防毒等措施。
11.2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1.2.1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编制。
11.2.2 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遵循下列步骤:
1 工作分类。
2 识别危险源。
3 确定风险。
4 评价风险。
5 制定风险对策。
6 评审风险对策的充分性。
11.2.3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目标,控制程序,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和奖惩制度以及对分包的安全管理等内容。策划过程应充分考虑有关措施与项目人员能力相适宜的要求。
11.2.4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必须制定项目总体、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
11.2.5 对高空作业等非常规性的作业,应制定单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验证。
11.2.6 临街脚手架、临近高压电缆以及起重机臂杆的回转半径达到项目现场范围以外的,均应按要求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11.2.7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
11.3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1.3.1 组织必须建立分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实施公司、项目经理部和作业队三级教育,未经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1.3.2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 11.3.3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1.3.4 组织应定期对项目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检查,分析影响职业健康或不安全行为与隐患存在的部位和危险程度。
11.3.5 职业健康的安全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记
录检测结果,及时纠正发现的违章指挥和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在每次检查结束后及时编写安全检查报告。
11.4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
11.4.1 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区别不同的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类型,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 2 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发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纠正违章指挥和作业行为。
3 跟踪检查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保存验证记录。
11.4.2 项目经理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处理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11.4.3 处理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遵循下列程序:
1 报告安全事故。
2 事故处理。
3 事故调查。
4 处理事故责任者。
5 编写调查报告。
11.5 项目消防保安
11.5.1 组织应建立消防保安管理体系,制定消防保安管理制度。
11.5.2 项目现场应设有消防车出入口和行驶通道。消防保安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和保安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保安措施。
11.5.3 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通道等应符合消防要求,设置明显标志。有通行高度限制的地点应设限高标志。
11.5.4 项目现场应有用火管理制度,使用明火时应配备监管人员和相应的安全设施,并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11.5.5 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实施。
11.5.6 项目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项目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主要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佩带证明其身份的标识。严格现场人员的进出管理。
12 项目环境管理
12.1 一般规定
12.1.1 组织应遵照《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0 的要求,建立并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12.1.2 组织应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通过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估,确定管理目标及主要指标,并在各个阶段贯彻实施。
12.1.3 项目的环境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确定环境管理目标。
2 进行项目环境管理策划。
3 实施项目环境管理策划。
4 验证并持续改进。
12.1.4 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环境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和部署,建立项目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组织培训,使各级人员明确环境保护的意义和责任。
12.1.5 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分区划块原则,搞好现场的环境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保持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条件和工作秩序,做到污染预防。
12.1.6 项目经理部应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并保证信息通畅,预防可能出现非预期的损害。在出现环境事故时,应消除污染,并应制定相应措施,防止环境二次污染。
12.1.7 项目经理部应保存有关环境管理的工作记录。
12.1.8 项目经理部应进行现场节能管理,有条件时应规定能源使用指标。
12.2 项目文明施工
12.2.1 文明施工应包括下列工作:
1 进行现场文化建设。
2 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3 创造有序生产的条件。
4 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12.2.2 项目经理部应通过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文明意识和素质,树立良好的形象。
12.2.3 项目经理部应按照文明施工标准,定期进行评定、考核和总结。
12.3项目现场管理
12.3.1 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前了解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标出位置,加以保护。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处理。
12.3.2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
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洞覆盖物和标志。
12.3.3 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对于可能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12.3.4 建筑垃圾和渣土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进行清理。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运输机械,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处理。
12.3.5 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弃物。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有效地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现场回填。
12.3.6 施工现场的场容管理应符合施工平面图设计的合理安排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要求。
12.3.7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所负责区域的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12.3.8 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与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堆放区、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的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 12.3.9 现场入口处的醒目位置,应公示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安全纪律。
3 防火须知。
4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5 施工平面图。
6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12.3.10 施工现场周边应按当地有关要求设置围挡和相关的安全预防设施。危险品仓库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挡设施。
12.3.11 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保持场地道路的干燥坚实。施工现场的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地面宜做硬化处理。有条件时, 可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13 项目成本管理
13.1 一般规定
13.1.1 组织应建立、健全项目全面成本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业务分工和职责关系,把管理目标分解到各项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中。项目全面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应包括两个层次:
1 组织管理层。负责项目全面成本管理的决策,确定项目的合同价格和成本计划,
确定项目管理层的成本目标。
2 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成本的管理,实施成本控制,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成本目标。
13.1.2 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应包括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13.1.3 项目成本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掌握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和变动状态。
2 确定项目合同价。
3 编制成本计划,确定成本实施目标。
4 进行成本动态控制,实现成本实施目标。
5 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和工程价款结算,及时收回工程款。
6 进行项目成本分析。
7 进行项目成本考核,编制成本报告。
8 积累项目成本资料。
13.2 项目成本计划
13.2.1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下列文件编制项目成本计划:
1 合同文件。
2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 可研报告和相关设计文件。
4 市场价格信息。
5 相关定额。
6 类似项目的成本资料。
13.2.2 编制成本计划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报组织层批准。
2 自下而上分级编制并逐层汇总。
3 反映各成本项目指标和降低成本指标。
13.3 项目成本控制
13.3.1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下列资料进行成本控制:
1 合同文件。
2 成本计划。
3 进度报告。
4 工程变更与索赔资料。
13.3.2 成本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
1 收集实际成本数据。
2 实际成本数据与成本计划目标进行比较。
3 分析成本偏差及原因。
4 采取措施纠正偏差。
5 必要时修改成本计划。
6 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编制成本报告。
13.3.3 成本控制宜运用价值工程和赢得值法。
13.4 项目成本核算
13.4.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明确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并设置核算台账,记录原始数据。
13.4.2 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项目成本核算。
13.4.3 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形象进度、产值统计、成本归集三同步的原则。 13.4.4 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定期成本报告。
13.5 项目成本分析与考核
13.5.1 组织应建立和健全项目成本考核制度,对考核的目的、时间、范围、对象、方式、依据、指标、组织领导、评价与奖惩原则等做出规定。
13.5.2 成本分析应依据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资料进行。
13.5.3 成本分析应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分析法和比率法等基本方法;也可采用分部分项成本分析、年季月(或周、旬等)度成本分析、竣工成本分析等综合成本分析方法。
13.5.4 组织应以项目成本降低额和项目成本降低率作为成本考核主要指标。项目经理部应设置成本降低额和成本降低率等考核指标。发现偏离目标时,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13.5.5 组织应对项目经理部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全面审核、审计、评价、考核与奖惩。
14 项目资源管理
14.1 一般规定
14.1.1 组织应建立并持续改进项目资源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
14.1.2 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材料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和资金管理。 14.1.3 项目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应包括项目资源的计划、配置、控制和处置。 14.1.4 资源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按合同要求,编制资源配置计划,确定投入资源的数量与时间。
2 根据资源配置计划,做好各种资源的供应工作。
3 根据各种资源的特性,采取科学的措施,进行有效组合,合理投入,动态调控。 4 对资源投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分析,找出问题,总结经验并持续改进。
14.2 项目资源管理计划
14.2.1 资源管理计划应包括建立资源管理制度,编制资源使用计划、供应计划和处置计划,规定控制程序和责任体系。
14.2.2 资源管理计划应依据资源供应条件、现场条件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编制。 14.2.3 人力资源管理计划应包括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和人力资源培训计划。
14.2.4 材料管理计划应包括材料需求计划、材料使用计划和分阶段材料计划。 14.2.5 机械管理计划应包括机械需求计划、机械使用计划和机械保养计划。 14.2.6 技术管理计划应包括技术开发计划、设计技术计划和工艺技术计划。
14.2.7 资金管理计划应包括项目资金流动计划和财务用款计划,具体可编制年、季、月度资金管理计划。
14.3 项目资源管理控制
14.3.1 资源管理控制应包括按资源管理计划进行资源的选择、资源的组织和进场后的管理等内容。
14.3.2 人力资源管理控制应包括人力资源的选择、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14.3.3 材料管理控制应包括材料供应单位的选择、订立采购供应合同、出厂或进场验收、储存管理、使用管理及不合格品处置等。
14.3.4 机械设备管理控制应包括机械设备购置与租赁管理、使用管理、操作人员管理、报废和出场管理等。
14.3.5 技术管理控制应包括技术开发管理,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管理,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技术方案的管理,技术档案管理,测试仪器管理等。
14.3.6 资金管理控制应包括资金收入与支出管理、资金使用成本管理、资金风险管理等。
14.4 项目资源管理考核
14.4.1 资源管理考核应通过对资源投入、使用、调整以及计划与实际的对比分析,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评价的管理活动。通过考核能及时反馈信息,提高资
金使用价值,持续改进。
14.4.2 人力资源管理考核应以有关管理目标或约定为依据,对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组织规划、制度建设、团队建设、使用效率和成本管理等进行分析和评价。
14.4.3 材料管理考核工作应对材料计划、使用、回收以及相关制度进行效果评价。材料管理考核应坚持计划管理、跟踪检查、总量控制、节超奖罚的原则。
14.4.4 机械设备管理考核应对项目机械设备的配置、使用、维护以及技术安全措施、设备使用效率和使用成本等进行分析和评价。
14.4.5 项目技术管理考核应包括对技术管理工作计划的执行、技术方案的实施、技术措施的实施、技术问题的处置,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及技术开发,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等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14.4.6 资金管理考核应通过对资金分析工作,计划收支与实际收支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改进资金管理。在项目竣工后,应结合成本核算与分析工作进行资金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分析,并上报企业财务主管部门备案。组织应根据资金管理效果对有关部门或项目经理部进行奖惩。
15 项目信息管理
15.1 一般规定
15.1.1 组织应建立信息管理体系,及时、准确地获得和快捷、安全、可靠地使用所需的信息。
15.1.2 信息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有时效性和针对性。
2 有必要的精度。
3 综合考虑信息成本及信息收益,实现信息效益最大化。
15.1.3 项目信息管理的对象应包括各类工程资料和工程实际进展信息。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宜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15.1.5 项目信息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确定项目信息管理目标。
2 进行项目信息管理策划。
3 项目信息收集。
4 项目信息处理。
5 项目信息运用。
6 项目信息管理评价。
15.1.5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熟悉工程管理业务、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工作。
15.2 项目信息管理计划与实施
15.2.1 项目信息管理计划的制定应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的有关内容为依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其实施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计划调整。
15.2.2 信息管理计划应包括信息需求分析,信息编码系统,信息流程,信息管理制度以及信息的来源、内容、标准、时间要求、传递途径、反馈的范围、人员以及职责和工作程序等内容。
15.2.3 信息需求分析应明确实施项目所必需的信息,包括信息的类型、格式、传递要求及复杂性等,并应进行信息价值分析。
15.2.4 项目信息编码系统应有助于提高信息的结构化程度,方便使用,并且应与企业信息编码保持一致。
15.2.5 信息流程应反映企业内部信息流和有关的外部信息流及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关系,并有利于保持信息畅通。
15.2.6 信息过程管理应包括信息的收集、加工、传输、存储、检索、输出和反馈等内容,宜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过程管理。
15.2.7 在信息计划的实施中, 应定期检查信息的有效性和信息成本,不断改进信息管理工作。
16 项目风险管理
16.1 一般规定
16.1.1 组织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层次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责任,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
16.1.2 项目风险管理过程应包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和风险控制。
16.2 项目风险识别
16.2.1 组织应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16.2.2 组织识别项目风险应遵循下列程序:
1 收集与项目风险有关的信息。
2 确定风险因素。
3 编制项目风险识别报告。
16.3 项目风险评估
16.3.1 组织应按下列内容进行风险评估:
1 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
2 风险损失量的估计。
3 风险等级评估。
16.3.2 组织应利用已有数据资料和相关专业方法进行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估计。 16.3.3 风险损失量的估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期损失的估计。
2 费用损失的估计。
3 对工程的质量、功能、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影响。
16.3.4 组织应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和损失量,确定风险量,并进行分级。 16.3.5 风险评估后应提出风险评估报告。
16.4 项目风险响应
16.4.1 组织应确定针对项目风险的对策进行风险响应。
16.4.2 常用的风险对策有风险规避、减轻、自留、转移及其组合等策略。 16.4.3 项目风险对策应形成风险管理计划,其内容有:
1 风险管理目标。
2 风险管理范围。
3 可使用的风险管理方法、工具以及数据来源。
4 风险分类和风险排序要求。
5 风险管理的职责与权限。
6 风险跟踪的要求。
7 相应的资源预算。
16.5 项目风险控制
16.5.1 在整个项目进程中,组织应收集和分析与项目风险相关的各种信息,获取风险信号,预测未来的风险并提出预警,纳入项目进展报告。
16.5.2 组织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控,根据需要制定应急计划。
17 项目沟通管理
17.1 一般规定
17.1.1 组织应建立项目沟通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采用适当的方法和手段与相关各方进行有效沟通与协调。
17.1.2 项目沟通与协调的对象应是项目所涉及的内部和外部有关组织及个人,包括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服务等单位以及其他相关组织。
17.2 项目沟通程序和内容
17.2.1 组织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预见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制定沟通与协调计划,明确原则、内容、对象、方式、途径、手段和所要达到的目标。
17.2.2 组织应针对不同阶段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调整沟通计划。
17.2.3 组织应运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进行项目信息收集、汇总、处理、传输与应用,进行信息沟通与协调,形成档案资料。
17.2.4 沟通与协调的内容应涉及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信息,包括项目各相关方共享的核心信息、项目内部和项目相关组织产生的有关信息。
17.3 项目沟通计划
17.3.1 项目沟通计划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
17.3.2 编制项目沟通计划应依据下列资料:
1 合同文件。
2 项目各相关组织的信息需求。
3 项目的实际情况。.
4 项目的组织结构。
5 沟通方案的约束条件、假设,以及适用的沟通技术。
17.3.3 项目沟通计划应与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类计划相协调。
17.3.4 项目沟通计划应包括信息沟通方式和途径,信息收集归档格式,信息的发布与使用权限,沟通管理计划的调整以及约束条件和假设等内容。
17.3.5 组织应定期对项目沟通计划进行检查、评价和调整。
17.4 项目沟通依据与方式
17.4.1 项目内部沟通应包括项目经理部与组织管理层、项目经理部内部的各部门和相关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内部沟通应依据项目沟通计划、规章制度、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控制目标等进行。
17.4.2 内部沟通可采用授权、会议、文件、培训、检查、项目进展报告、思想教育、考核与激励及电子媒体等方式。
17.4.3 项目外部沟通应由组织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外部沟通应依据项目沟通计划、有关合同和合同变更资料、相关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社会责任和项目具体情况等进行。 17.4.4 外部沟通可采用电话、传真、召开会议、联合检查、宣传媒体和项目进展报告等方式。
17.4.5 各种内外部沟通形式和内容的变更,应按照项目沟通计划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协调相关事宜。
17.4.6 项目经理部应编写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进展报告应包括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要风险以及解决情况,计划采取的措施,项目的变更以及项目进展预期目标等内容。
17.5 项目沟通障碍与冲突管理
17.5.1 项目沟通应减少干扰,消除障碍、解决冲突、保持沟通与协调途径畅通、信息真实。
17.5.2 消除沟通障碍可采用下列方法:
1 选择适宜的沟通与协调途径。
2 充分利用反馈。
3 组织沟通检查。
4 灵活运用各种沟通方式。
17.5.3组织应做好冲突的预测工作,了解冲突的性质,寻找解决冲突的途径并保存相关记录。
17.5.4 解决冲突可采用下列方法:
1 协商、让步、缓和、强制和退出。
2 使项目的相关方了解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
3 搞好变更管理。
18 项目收尾管理
18.1 一般规定
18.1.1 项目收尾阶段应是项目管理全过程的最后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结算、决算、回访保修、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
18.1.2 项目收尾阶段应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各项管理要求。
18.2 项目竣工收尾
18.2.1 项目经理部应全面负责项目竣工收尾工作,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期完成。
18.2.2 竣工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竣工项目名称。
2 竣工项目收尾具体内容。
3 竣工项目质量要求。
4 竣工项目进度计划安排。
5 竣工项目文件档案资料整理要求。
18.2.3 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项目竣工收尾工作,并与项目相关方联系,按有关规定协助验收。
18.3 项目竣工验收
18.3.1 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18.3.2 规模较小且比较简单的项目,可进行一次性项目竣工验收。规模较大且比较复杂的项目,可以分阶段验收。
18.3.3 项目竣工验收应依据有关法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和竣工验收要求。 18.3.4 文件的归档整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法规的规定,移交工程档案应符合有关规定。
18.4 项目竣工结算
18.4.1 项目竣工结算应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双方最终确定。
18.4.2 编制项目竣工结算可依据下列资料:
1 合同文件。
2 竣工图纸和工程变更文件。
3 有关技术核准资料和材料代用核准资料。
4 工程计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取费标准及有关调价规定。
5 双方确认的有关签证和工程索赔资料。
18.4.3 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递交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双方确认并按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18.4.4 承包人应按照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办理项目竣工结算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项目移交。
18.5 项目竣工决算
18.5.1 组织进行项目竣工决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 项目计划任务书和有关文件。
2 项目总概算和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
3 项目设计图纸及说明书。
4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资料。
5 合同文件。
6 项目竣工结算书。
7 各种设计变更、经济签证。
8 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及记录。
9 竣工档案资料。
10 相关的项目资料、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
18.5.2 项目竣工决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2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 项目造价分析资料表等。
18.5.3 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应遵循下列程序:
1 收集、整理有关项目竣工决算依据。
2 清理项目账务、债务和结算物资。
3 填写项目竣工决算报告。
4 编写项目竣工决算说明书。
5 报上级审查。
18.6 项目回访保修
18.6.1 承包人应制定项目回访和保修制度并纳入质量管理体系。
18.6.2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和有关规定编制回访保修工作计划,回访保修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主管回访与保修的部门。
2 执行回访保修工作的单位。
3 回访时间及主要内容和方式。
18.6.3 回访可采取电话询问、登门座谈、例行回访等方式。回访应以业主对竣工项目质量的反馈及特殊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应用情况为重点,并根据需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18.6.4 签发工程质量保修书应确定质量保修范围、期限、责任和费用的承担等内容。
18.7 项目考核评价
18.7.1 组织应在项目结束后对项目的总体和各专业进行考核评价。
18.7.2 项目考核评价的定量指标可包括工期、质量、成本、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
18.7.3 项目考核评价的定性指标可包括经营管理理念,项目管理策划,管理制度及方法,亲工艺、新技术推广, 社会效益及其社会评价等。
18.7.4 项目考核评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制定考核评价办法。
2 建立考核评价组织。
3 确定考核评价方案。
4 实施考核评价工作。
5 提出考核评价报告。
18.7.5 项目管理结束后,组织应按照下列内容编制项目管理总结:
1 项目概况。
2 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管理控制程序。
3 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评价。
4 主要经验及问题处理。
5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18.7.6 项目管理总结和及时归档和保存。
规范用词说明
1 为规范和区别对待本规范条文用词用语的程度,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用语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本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范文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第四章第 4.2条的规定,项目管理规划大 纲应由企业管理层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 招标文件及发包人对招标文件的解释。
2 企业管理层对招标文件的分析研究结果。
3 工程现场情况。
4 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5 有关市场信息。
6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决策意见。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项目概况。
2 项目实施条件分析。
3 项目投标活动及签订施工合同的策略。
4 项目管理目标。
5 项目组织结构。
6 质量目标和施工方案。
7 工期目标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8 成本目标。
9 项目风险预测和安全目标。
10 项目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
11 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12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我刚才搜索了一下,发现项目管理版块至今还没有网友上传《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难 道大家在实际施工管理中, 都没有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来编制 《项 目管理规划大纲》吗?为什么这么重要的项目管理资料会没人提出来交流呢?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
二、 项目建设地点
三、 项目建设目标
四、 招标(委托)人
五、 项目建设规模
六、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七、 计划建设周期
八、 场地现状
九、 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
第二章 项目管理关键环节
第一节 项目管理工作目标
一、 项目质量管理目标
二、 项目进度管理目标
三、 项目投资管理目标
四、 健康、安全与环境(HSE )管理工作目标
五、 合同、信息工作目标
六、 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目标
第二节 本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
第三节 在本项目管理中运用的主要方法
第三章 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第一节 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第二节 项目管理工作分解结构(WBS )
第三节 项目管理工作依据
第四节 项目前期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 进入项目管理工作
二、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业咨询
三、 方案设计及优化
四、 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五、 工程勘察单位招标及地质勘察工作
六、 年度开工计划、投资计划编制及申报
七、 施工图设计
八、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第五节 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 施工图审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二、 项目招标工作
三、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办理
四、 开工准备工作
五、 施工过程管理
六、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七、 工程档案管理
第六节 项目后期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 工程竣工结算
二、 竣工决算及资产交付
三、 竣工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工作方案
四、 工程保修
五、 管理总结
第七节 项目管理工作程序
一、 项目管理工作总流程
二、 各阶段项目工作程序
第四章 项目管理工作难点、重点分析及建议
第一节 难点分析
一、 工期控制管理
二、 国际化标准、合同条款与国内标准的交替使用
三、 材料、设备采购
第二节 重点分析
一、 投资控制管理
二、 工期控制管理
三、 合同管理
四、 安全控制管理
五、 工程协调管理
第三节 可行性建议
一、 设计管理工作建议
二、 工程实施模式建议
三、 分包管理建议
四、 物资采购建议
第五章 关键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 项目管理部组织机构图
二、 岗位职责
三、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论证、分析
四、 项目管理工作的分工及工作关系
五、 项目责任分配表
第六章 项目管理工作安排
一、 项目进度计划
二、 招标采购计划
三、 投资控制计划
四、 资金使用计划
五、 质量目标分解计划
六、 项目风险应对计划
七、 图片资料采集计划
第七章 设计管理
第一节 设计管理工作的目标
第二节 设计管理工作的重点
第三节 设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设计管理服务工作流程
第八章 项目进度控制
一、 工期管理的原则
二、 工期目标控制依据
三、 工期目标控制技术
四、 工期管理的组织体系保障
五、 项目进度计划安排
六、 项目进度控制方法
七、 进度目标主要的控制方法和措施
八、 工程进度管理的工作流程
第九章 项目质量控制
一、 质量目标的确定与分解
二、 质量管理工作原则
三、 质量目标控制依据
四、 质量目标控制计划的编制
五、 质量目标主要的控制方法和措施 第十章 项目廉正管理
一、 采取全方位监督措施
二、 管理制度保证
三、 项目组织保证
四、 监理有效的激励机制
第十一章 项目投资控制
一、 投资控制的依据
二、 投资控制的原则
三、 建立投资控制体系
四、 制定项目投资控制计划
五、 投资目标主要的控制方法和措施 第十二章 项目合同管理
一、 合同管理原则
二、 合同管理程序
三、 合同控制措施
四、 合同的管理方法
第十三章 项目安全管理
一、 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原则
二、 安全管理主要控制方法
三、 项目消防保卫工作的管理
四、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第十四章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一、 本工程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二、 环境管理控制方法
三、 环境管理措施
四、 环境管理要点
第十五章 项目信息管理
一、 信息管理流程
二、 信息和资料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三、 项目管理控制过程资料目录及内容
第十六章 项目试运行管理
一、 试运行的目的
二、 试运行管理方法
三、 试运行保证措施
第十七章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一、 竣工验收的目的
二、 工程验收的方式
三、 工程验收的方法
四、 工程验收的保证措施
第十八章 项目移交、保修、服务管理
一、 服务管理
二、 项目移交
三、 工程保修
第十九章 项目风险管理
一、 风险概述
二、 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
三、 风险识别
四、 风险的分析和评价
五、 风险控制措施
六、 风险控制计划
第二十章 项目组织协调
一、 协调工作的重要性
二、 协调工作内容
三、 协调工作措施
四、 外部矛盾的预见和解决方案
第二十一章 参建单位协调
第二是二章 保证委托单位有效参与项目及知情权的具体措施
范文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建设部文件建标[2002]1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6-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
第1章 总则
第2章 术语
第3章 项目管理内容与程序
第4章 项目管理规划
4.1 一般规定
4.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4.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第5章 项目经理责任制
5.1 一般规定
5.2 项目经理
5.3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第6章 项目经理部
6.1 一般规定
6.2 项目经理部的设立
6.3 项目经理部的运行
第7章 项目进度控制
7.1 一般规定
7.2 施工进度计划
7.3 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7.4 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第8章 项目质量控制
8.1 一般规定
8.2 质量计划
8.3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8.4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8.5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8.6 质量持续改进
8.7 检查,验证
第9章 项目安全控制
9.1 一般规定
9.2 安全保证计划
9.3 安全保证计划实施
9.4 安全检查
9.5 安全隐患的安全事故处理
第10章 项目成本控制
10.2 成本计划
10.3 成本控制运行
10.4 成本核算
10.5 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11章 项目现场管理
11.1 一般规定
11.2 规范场容
11.3 环境保护
11.4 防火保安
11.5 卫生防疫及其他事项
第12章 项目合同管理
12.1 一般规定
12.2 施工项目投标
12.3 合同的订立
12.4 合同文件的履行
12.5 合同的变更
12.6 违约,索赔,争议
12.7 合同终止和评价
第13章 项目信息管理
13.1 一般规定
13.2 项目信息的内容
13.3 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第14章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
14.1 一般规定
14.2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14.3 项目材料管理
14.4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
14.5 项目技术管理
14.6 项目资金管理
第15章 项目组织协调
15.1 一般规定
15.2 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
15.3 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的组织协调
第16章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管理
16.1 一般规定
16.2 竣工验准备
16.3 竣工资料
16.4 竣工验收管理
16.5 竣工结算
第17章 项目考核评价
17.1 一般规定
17.2 考核评价实务
17.3 考核评价指标
第18章 项目回访保修管理
18.1 一般规定
18.2 回访
18.3 保修
附录A 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第1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本规范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行为,明确企业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评价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基本依据.
第1.0.3条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应实行项目制和项目责任制和项目成本算制.
第1.0.4条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章 术语
第2.0.1条 施工项目constrction proiject
企业自工程施工投标开始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中完成的项目.
第2.0.2条 施工项目管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ment by enterprises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施工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管理.
第2.0.3条 项目发包人employer
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了包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第2.0.4条 项目承包人contractor
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了包人受的具有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第2.0.5条 项目分包人subcontractor
项目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项目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当事人.
第2.0.6条 项目经理constuction project manmager
企业半定代表人在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和委托代理人.
第2.0.7条 项目经理部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r team
由项目经理在企业的支持下组建并领导,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2.0.8条 矩阵式项目管理组织matrix type organizat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
结构形式呈阵状的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由企业有关职能部门派出并进行业务指导,受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 第2.0.9条 直线职能式项目管理组织straigh line and function type organizat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
结构形式呈直线状且设有职能部门或职能人员的组织,每个成员(或部门)只受一位直领导人指挥.
第2.0.10条 事业部式项目管理组织feseral structure of decentralized power type organizat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
在企业内作为派往项目的管理班子,对企业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管理组织.
第2.0.11条 项目经理责任制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r
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第2.0.12条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responsibility document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根据施工合同和经营管理目标要求明确规定项目经理部应达到的成本,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控制目标的文件.
第2.0.13条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planning outlin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由企业管理层在投标之前编制的,旨在作为役标依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签订合同要求的文件.
第2.0.14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execution plann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在开工之前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的,旨在指导施工项目实施阶段管理文件.
第2.0.15条 项目目标控制object control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为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而实施的收集数据,与计划目标对比分析,采取措施纠正偏差等活动,包括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钱控制和项目成本控制.
第2.0.16条 项目风险constractioon project risk
通过调查,分析,论证,预测其发生概率,后果很可能使项目产生损失的未来不确定性因素.
第2.0.17条 项目风险管理risk manga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项目风险的识别,评估,管理规划实施与检查等过程.
第2.0.18条 项目成本核算制cost calculation system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有关项目成本核算原则,范围,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的管理制度.
第2.0.19条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productive element managem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项目的人力资源,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技术,信息等进行的管理.
第2.0.20条 项目合同管理contract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进行的管理.
第2.0.21条 项目信息管理information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信息收集,整理,处理,储存,传递与应用等进行的管理.
第2.0.22条 项目现场管理site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施工现场内的活动及空间使用所进行的管理.
第2.0.23条 项目竣工验收completion and deliver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项目竣工验收completion and deliver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第2.0.24条 项目回访保修return visit and guarantee for repair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承包人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后使用状况和质量问题向用户访问了解,并按照有关规定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在保修期内对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修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的过程.
第2.0.25条 项目组织协调organization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以一定的组织形式,手段和方法,对项目管理中产生的关系进行通,对产生的干扰和障碍予以排除的过程. 第2.0.26条 项目考核评价examination and evalu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由项目考核评价主体对考核评价客体和项目管理行为,水平及成果进行考核并做出评价的过程.
第3章 项目管理内容与程序
第3.0.1条 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应体现企业管理层和项目管理层参与的项目管理活动.
第3.0.2条 项目管理的每一过程,都应体现计划,实施,体查,处理(PDCA)的持续改进过程.
第3.0.3条 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内容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下达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并应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在项目管理期间,由包发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或企业管理层按规定程序提出的,以施工指形式下达的工程变更导致和额外施工任务或工作,均应列入项目管理范围.
第3.0.4条 项目管理应体现管理的规律,企业应利用制度保证项目管理按规定程序运行.
第3.0.5条 项目管理部应按监理机构提供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接受并配合监理工作. 第3.0.6条 项目管理的内容应包笑: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人力管理,项目材料管理,项目机械设备管理,项目技术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现场管理,项目组织协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考核评价,项目访问保修.
第3.0.7条 项目管理和程序应依次为: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投标书并进行投标,签订施工合同,选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组建项目经理部,企定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项目开工前的准备,施工期间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进行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进行竣工结算,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移交资料和工程,进行经济分析,做出项目管理总结报告并送企业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企业管理层组织考核委员会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兑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和奖罚承诺,项目经理部解体,在保修期满前企业管理层根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和约定进行项目回访保修.
第4章 项目管理规划
4.1 一般规定
第4.1.1条 项目管理规划应分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第4.1.2条 当承包人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代替项目管理规划时,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项目管理规划的要求.
4.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第4.2.1条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由企业管理层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招标文件及发包人对招标文件的解释.
2.企业管理层对招标文件的分析研究结果.
3.工程现场情况.
4.发包人提供的信息的资料.
5.有关市场信息.
6.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决策意见.
第4.2.2条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概况.
2.项目实施条件分析.
3.项目投标活动及签订施工合同的策略.
4.项目管理目标.
5.项目组织结构.
6.质量目标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7.质量目标和施工方案.
8.成本目标.
9.项目风险预测和安全目标.
10.项目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
11.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1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4.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第4.3.1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之前编制完成.
第4.3.2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2."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施工合同.
第4.3.3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
3.施工方案.
4.施工进度计划.
5.资源供应计划.
6.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7.施工平面图.
8.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9.项目风险管理.
10.信息管理.
11.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第4.3.4条 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遵循下列程序:
1.对施工合同和施工条件进行分析;
2.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分析;
3.编写目录及框架;
4.分工编写;
5.汇总协调;
6.统一审查;
7.修改定稿;
8.报批.
第4.3.5条 工程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特点.
2.建设地点及环境特证.
3.施工条件.
4.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
第4.3.6条 施工部署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的质量,进长成本及安全目标.
2.拟投入的最高人数和平均人数.
3.分包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供应计划.
4.施工程序.
5.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第4.3.7条 施工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
2.施工阶段划分.
3.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
4.安全施工设计.
5.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
第4.3.8条 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第4.3.9条 资源 需求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力需求计划.
2.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
3.机械设备需求计划.
4.预制品订货和需求计划.
5.大型工具,器具需求计划.
第4.3.10条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及时间安排.
2.技术准备及编制质量计划.
3.施工现场准备.
7.作业对伍和管理人员的准备.
5.物资准备.
6.资产准备.
第4.3.11条 施工平面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平面图说明.
2.施工平面图.
3.施工平面图管理计划.
施工平面图应按现行制图标准和制度要求进行绘制.
第4.3.12条 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包括下列内容"
1.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
2.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
3.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
4.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
5.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
6.保证环境的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各项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第4.3.13条 项目风险管理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风险因素识别一览表.
2.风险可能出现的概率扩损失值估计.
3.风险管理重点.
4.风险防范对策.
5.风险管理责任.
第4.3.14条 项目信息管理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与项目组织相适应的信息流通系统.
2.信息中心的建立规划.
3.项目管理软件的选择与使用规划.
4.信息管理实施规划.
第4.3.15条 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规划的指标.
2.规划指标水平高低的分析和评价.
3.实施难点和对策.
第4.3.16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经会审后,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
2.当监理机构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按专业和子项目进行交底,落实执地责任.
3.当监理机构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有异议时,经协商后可由项目经理主持修改.
4.执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过程中应进行检查和调整.
5.项目管理结束后,必须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执行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归档保存.
第5章 项目经理责任制
5.1 一般规定
第5.1.1条 企业在进行施工项目管理时,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第5.1.2条 企业应处理好企业管理层,项目管理层和劳务作业层的关系,并应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项目经理的责任,权力和利益.
第5.1.3条 企业管理层的管理活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企业管理层应制定和健全施工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2.企业管理层应加强计划管理,保持资源的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并为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服务.
3.企业管理层应对项目管理层的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5.1.4条 项目管理层应做好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执行和服从企业管理层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宏观调控.
第5.1.5条 企业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应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项目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应建立共同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的关系.
5.2 项目经理
第5.2.1条 项目经理应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昨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第5.2.2条 项目经理只宜担任一个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当其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临近竣工阶段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兼任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5.2.3条 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第5.2.4条 项目经理应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领导,接受企业管理层,发包人和监理机构的检查与监督;施工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企业不得随意撤换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项目经理违法,违纪时,企业可撤换项目经理.
第5.2.5条 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素质:
1.具有符合施工项目管理要求的能力;
2.具有相应的施工项目管理练验和业绩;
3.具有承担施工项目管理任务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法规知识.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5.3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第5.3.1条 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7.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8.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9.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10.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
11.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第5.3.2条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各业务部门与项目经理部之间的关系.
2.项目经理部使用作业队伍的方式;项目所需要材料供应方式和机械设备供应方式.
3.应达到的项目进度目标,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安全目标和项目成本目标.
4.在企业制度规定以外的,由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委托的事项.
5.企业对项目经理部人员进行奖惩的依据,标准,办法及应承担的风险.
6.项目经理解职和项目经理部解体的条件及方法.
第5.3.3条 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权限:
1.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2.经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间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选择,聘任管理人员.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的奖惩.
3.在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决定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决定项目经理部的计酬办法.
4.在授权范围内,按物资采购权.
5.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按照企业的规定选择,使用作业队伍.
6.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组织制定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7.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
第5.3.4条 项目经理应享有以下利益:
1.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2.除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可获得物质奖励外,还可以获得表彰,记功,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称号.
3.经考核和审计,未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或造成亏损的,应按其中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并接受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6章 项目经理部
6.1 一般规定
第6.1.1条 大,中型施工项目,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施工项目,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但不得削弱其项目管理职责.
第6.1.2条 项目经理部直属项目经理的领导,接受企业业务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6.1.3条 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解体.
6.2 项目经理部的设立
第6.2.1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步骤设立:
1.根据企业批准的"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和组织形式.
2.确定项目经理部的层次,立职能部门与工作岗位.
3.确定人员,职责,权限.
4.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分解.
5.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规章制度的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第6.2.2条 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应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结构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和地域范围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中型项目宜按矩阵式项目管理组织设置项目经理部.
2.远离企业管理层的大中型项目窒按事业部式项目管理组织设置项目经理部.
3.小型项目窒按直线职能式项目管理组织设置项目经理部.
4.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应满足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职能部门的设置应满足本规范第3.0.6条中各项管理内容的需要.大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资质,管理人员的高级职称人员不应低于10%. 第6.2.3条 项目经理部的规章制度应包括下列各项:
1.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3.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4.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5.项目计划,统计与行度管理制度.
6.项目成本核算.
7.项目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8.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9.项目分配与奖励制度.
10.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
11.项目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
12.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13.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第6.2.4条 项目经理部自行制订的规章制度与企业现行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应报送企业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批准.
6.3 项目经理部的运行
第6.3.1条 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成员学习项目的规章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和效果,并应根据反馈信息改进管理.
第6.3.2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对管理人员的责任目标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 第6.3.3条 项目经理部应对作业队伍和分包人实行合同管理,并应加强控制与协调.
第6.3.4条 项目经理部解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已经竣工验收.
2.与各分包单位已经结算完毕,
3.已协助企业管理层与发包人签订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4."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已经履行完成,经企业管理层审计合格.
5.已与企业管理层办理了有关手续.
6.现场最后清理完毕.
第7章 项目进度控制
7.1 一般规定
第7.1.1条 项目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
第7.1.2条 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应进行分解.可按单位工程分解为交工分目标,可按承包的专业或施工阶段分解为时间目标.
第7.1.3条 项目进度控制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子项目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
第7.1.4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进度控制:
1.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和竣工日期确定施工进度目标,明确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并确定项目分期分批的开工,竣工日期.
2.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应根据工艺关系,组织关系,搭接关系,起止时间,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机械计划及其他保证性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3.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应按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令指定的日期开工.
4.实施施工进度计划.当出现进度偏差(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误)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应不断预测未来进度状况.
5.全部任务完全成后进行进度控制总结并编写进度控制报告.
7.2 施工进度计划
第7.2.1条 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第7.2.2条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目标,工期定额,有关技术经济资料,施工部署与主要工程施工方案等编制.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
3.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步骤应包括:
1)收集编制依据.
2)确定进度控制目标.
3)计算工程量.
4)确定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期限和开,竣工日期.
5)安排各单位工程的搭接关系.
6)编写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书.
第7.2.3条 单位工程的施工应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第7.2.4条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宜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2.施工总进度计划.
3.施工方案.
4.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能力.
5.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劳动效率.
6.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环境条件.
7.已建成的同类工程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
第7.2.5条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说明.
2.进度计划图.
3.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第7.2.6条 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编制工程网络计划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网络计划技术>>(GB/T13400.1~3-92)及行业标准<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JGJ/T121-99)的规定.
第7.2.7条 劳动力,主要材料,预制件,半成品及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资金收支预测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第7.2.8条 项目经理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
7.3 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第7.3.1条 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应通过编制年,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实现.
第7.3.2条 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应逐级落实,最终通过施工任务书由班组实施.
第7.3.3条 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的过程中应进行下列工作:
1.跟踪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当发现进度计划执行受到干扰时,应采取调度措施.
2.在计划图上进行实际进度记录,并跟踪记载每个施工过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记录每日完成数量,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干扰因素的排除情况.
3.执行施工合同中对进度,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工程竣的承诺.
4.跟踪形象进度对工程量,总产值,耗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的数量进行统计与分析,编制统计报表.
5.落实控制进度措施应具体到执行人,目标,任务,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
6.处理进度索赔.
第7.3.4条 分包人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施.项目经理部应将分包工程进计计划纳入项目进度控制范畴,并协助分包我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第7.3.5条 在进度控制中,应确保资源供应计划的实现.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采取措施处理:
1.当发现资源供应出现中断,供数量不足或供应时间不能满足要求时.
2.由于工程变更引起资源需求的数量变更和品种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资源供应计划.
3.当发包人提供的资源供应进度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应敦促发包人执行原计划,并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进行索赔.
7.4 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第7.4.1条 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应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记录进行.
第7.4.2条 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应采取日检查或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应检查下列内容:
1.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2.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窝工人数,窝工机械台班数及其原因分析.
4.进度偏差情况.
5.进度管理情况.
6.影响进度和特殊原因及分析.
第7.4.3条 实施检查后,应向企业提供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施工进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2.实际施工进度图.
3.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及工程款收支情况.
4.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
5.解决问题的措施.
6.计划调整意见.
第7.4.4条 施工进度计划在实施中的调整必须依据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结果进行.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内容.
2.工程量.
3.起止时间.
4.持续时间.
5.工作关系.
6.资源供应.
第7.4.5条 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应采用科学的调整方法,并应编制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
第7.4.6条 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进行施工进度控制总结.总结时应依据下列资料: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实际记录.
3.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结果.
4.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资料.
第7.4.7条 施工进度控制总结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合同工期目标及计划工期目标完成情况.
2.施工进度控制经验.
3.施工进度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4.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方法的应用情况.
5.施工进度控制的改进意见.
第8章 项目质量控制
8.1 一般规定
第8.1.1条 项目质量控制应按2000版GB/T19000族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
第8.1.2条 项目质量控制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8.1.3条 项目质量控制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发包人的要求.
第8.1.4条 项目质时控制因素应包括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
第8.1.5条 项目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换检.隐蔽工程,指定
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检验定为不合格和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第8.1.6条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
第8.1.7条 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
第8.1.8条 承包人应对项目质量和质量保修工作向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程负责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8.1.9条 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第8.1.10条 质量控制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1.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3.实施项目质量计划:
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3)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8.2 质量计划
第8.2.1条 质量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2.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
3.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
第8.2.2条 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依据
2.项目概况
3.质量目标
4.组织机构
5.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6.必要的质量控制手估,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
7.确定关健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
8.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9.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第8.2.3条 质量计划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应按规定保存控制记录.
2.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顺,分清责任,进行整改.
第8.2.4条 质量计划的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具有资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内部质量审核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2.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评价结果进行处罚.
8.3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第8.3.1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应索取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并公布有效文件清单. 第8.3.2条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当发现问题时,应与设计人协商处理,并应形成记录.
第8.3.3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主持对图纸审核,并应形成会审记录.
第8.3.4条 项目经理应按质量计划中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选择并评价分包人和供应人,并应保存评价记录.
第8.3.5条 企业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应保存培训记录.
8.4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第8.4.1条 技术交底应会计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第8.4.2条 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2.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
第8.4.3条 材料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经理部应在质量计划确定的合格材料供应人名录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2.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账.
3.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
4.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
5.对发包人得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6.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自行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
第8.4.4条 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和调配.
2.现场的施工机械应满足施工需要.
3.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
第8.4.5条 计量人员应按规定控制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计量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8.4.6条 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2.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
3.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
4.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
第8.4.7条 特殊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2.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第8.4.8条 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有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8.4.9条 建筑产品或半成品应采取有诳措施妥善保护.
第8.4.10条 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8.5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第8.5.1条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
第8.5.2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 第8.5.3条 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第8.5.4条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的,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 第8.5.5条 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应对建筑产品采取防护措施.
第8.5.6条 工程交工后,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
8.6 质量持续改进
第8.6.1条 项目经理部分析和评价项目管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
第8.6.2条 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
第8.6.3条 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控制程序,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项目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耒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
2.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读音价,隔离和处置.
3.应进行不合格评审.
4.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拒收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置.
5.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
6.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标准.
7.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8.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不合格控制的记录.
第8.6.4条 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的:
1.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2.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3.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4.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5.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应报企业管理层.
6.项目经理部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第8.6.5条 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经理部应按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对质量通病采取预措施.
4.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项目经理部应按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8.7 检查,验证
第8.7.1条 项目经理部应对项目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内部审核和考核评价,验证实施效果.
第8.7.2条 项目经理应依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质量分析会,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9章 项目安全控制
9.1 一般规定
第9.1.1条 项目安全控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应持证上岗,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
第9.1.2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第9.1.3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第9.1.4条 实行分包的项目,安全控制应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并服从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9.1.5条 项目经理部和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保护环境.
第9.1.6条 在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于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第9.1.7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9.1.8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9.1.9条 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作业人员有权抵制,检举和控告. 第9.1.10条 项目施工安全应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3.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5.持续改进
6.兑现合同承诺
9.2 安全保证计划
第9.2.1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目标实现.专为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9.2.2条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9.2.3条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宜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
第9.2.4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技术措
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第9.2.5条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除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
第9.2.6条 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水上作业,水下作业,深基础开挖,爆破作业,脚手架上作业,有害有毒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以及从事电气,压力容器,起重机,金属焊接,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和船舶驾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应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
第9.2.7条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电,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9.3 安全保证计划实施
第9.3.1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帛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很高 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的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2.安全员安全职责应包括: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3.作业队长安全职责应包括: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的设施进行验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志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4.班组长安全职责应包括:安排施工和平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拒绝违章指挥;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每周应进行安全讲评.
5.操作工人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规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服从安全监督人员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
6.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审查分包人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生产的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人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人,应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应统计分包人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人的伤亡事故.
7.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分包人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承包人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承包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8.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务院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报告度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9.3.2条 实施安全教育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作业队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了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了解本班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规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
第9.3.3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的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9.4 安全检查
第9.4.1条 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隐患,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第9.4.2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安全检查内容.
第9.4.3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并明确检查内容信及要求.
第9.4.4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并记录检测结果.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的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为应进行纠正.
第9.4.5条 项目经理部应编写安全检查报告.
9.5 安全隐患的安全事故处理
第9.5.1条 安全隐患处理应符合下珍规定:
1.项目经理部应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婚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2.项目经理部应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志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违章指挥和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纠正.
4.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
第9.5.2条 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报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于情况,上报至企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政府主管训门报告.
2)事故处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3)事故调查:项目经理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4)调查报告: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
第10章 项目成本控制
10.2 成本计划
第10.2.1条 企业应按下列程序确定项目经理责任目标标成本:
1.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由企业根据合同造价,施工图和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正常情况下的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制造成本.
2.将正常情况下的制造成本确定为项目经理的可控成本,形成项目经理的责任目标成本.
第10.2.2条 项目经理在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之后,应通过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组织编制施工预算,确定项目的计划目标成本.
第10.2.3条 项目经理部编制施工预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施工方案和管理措施为依据,按照本企业的管理水平,消耗定额,作业效率等进行工料分析,根据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施工预算.
2.当某些环节或分部分项工程度施工条件尚不明确时,可按照类似工程经验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计算依据计算暂估费用.
3.施工预算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
第10.2.4条 项目经理部进行目标成本分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工程部位进行项目成本分解,为分部项工程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2.按成本项目进行成本分解,确定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成本的构成,为施工生产要素的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第10.2.5条 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目标成本控制措施表",并将各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控制目标和要求,务成本要素的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到成本控制的责任者,并应对确定的成本控制措施,方法的时间进行检查和改善.
10.3 成本控制运行
第10.3.1条 项目经理部应坚持按照增收节支,全面控制,责权利相结合原则,用目标管理方法对实际施工成本的发生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第10.3.2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计划目标成本的控制要求,做好施工采购策划,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使用,动态管理,有效控制实际成本.
第10.3.3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定额管理和施工任务单管理,控制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第10.3.4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调度,避免因施工计划不周和盲目调度造成窝工损失,机械利用率降低,物料积压等而使施工成本增加.
第10.3.5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和施工索赔管理,正确运用施工合同条件有关法规,及时进行索赔.
10.4 成本核算
第10.4.1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企业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明确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并设置核算台账,记录原始数据. 第10.4.2条 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的核算,宜经每为一核算期,在月末进行.核算对象应按单位工程划分,并与施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成本报界定范围相一致.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施工形象进度,施工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的原则.施工产值及实际成本的归集,宜照直下列方法进行:
1.应按照统计人员提供的当月完成工程量的价值及有关规定,扣减各项上缴税费后,作为当期工程结算收入.
2.人工费应根据当月项目材料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当期消耗,计入工程成本;周转材料应实行内部调配制,按照当月使用时间,数量,单价计算,计入工程成本.
3.人工费应按照劳动管理人员提供的用工分析和受益对象进行财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4.机械使用费按照项目当月使用台班和单价计入工程成本.
5.其他直搠费应根据有关核算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6.间接成本应根据现场发生的间接成本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第10.4.3条 项目成本核算应采取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并应做下列比较分析:
1.实际成本与责任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2.实际成本与计划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第10.4.4条 项目经理部应在跟踪核算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月度项目成本报告,上报企业成本主管部门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10.4.5条 项目经理部应在每月分部分项成本的累计偏差和相应的计划目标成本余额的基础上,预测后期成本的变化趋势和状况;根据偏差原因制定改善面本控制的措施,控制下月施工任务说明的成本. 10.5 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10.5.1条 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分析可采用下列方法:
1.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用对比法分析影响成本节超的主要因素.包括:灾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的对比分析,实际采用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对比分析,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支出额进行对比分析.
2.在确定施工项目成本各因素对计划成本影响的程度时,可采用连环替代法或差额计算法进行成本分析. 第10.5.2条 项目经理部应将成本分析的结果是形成文件,为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降低成本措施,改进成本控制体系等提供依据.
第10.5.3条 项目成本考核应分层进行:企业对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管理考核;项目经理部对项目内部各岗位及作业队进行成本管理考核.
第10.5.4条 项目成本考核内容应包括:计划目标成本完成情况,成本管理工作业绩考核.
第10.5.5条 项目成本考核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企业对施工项目经理部进行考核时,应以确定的责任目标成本为依据.
2.项目经理部应以控制过程的考核为重点,控制过程的考核应与竣工考核相结合.
3.各级成本考核应与进度,质量,安全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相联系.
4.项目成本考核的结果应形成文件的,为奖罚责任人提供依据.
第11章 项目现场管理
11.1 一般规定
第11.1.1条 项目经理部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利益.
第11.1.2条 现场门头应设置承包人的标志.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施工现场容文明形象管理的总体策划和部署;各分包人应在承包人施工用地区域的场容文明形象管理规划,严格执行 ,并纳入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范畴,接受监督,管理与协调.
第11.1.3条 项目经理部应在现场入口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名称,施工起止年月等.
2.安全纪律牌.
3.防火须知牌.
4.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
6.施工总平面图.
7.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扩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第11.1.4条 项目经理应把施工现场管理列入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认真听取邻近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及时搞好整改.
11.2 规范场容
第11.2.1条 施工现场场容规范应建立在施工平面图设计的科学合理化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承包人应根据本管理水平,建立和健全施工平面图管理和现场物料器具管理标准,为项目经理部提供场容管理策划的依据.
第11.2.2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进行结合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1.施工平面图宜按指定的施工用地范围和布置的内容,分别进行布置和管理.
2.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宜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分别设计成阶段性施工平面图,并在阶段性进度目标开始实施前,通过施工协调会议确认后实施.
第11.2.3条 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图或相关的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划定的位置,布置施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和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供水,供水,供电,供气管道或线路,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奕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
第11.2.4条 施工物料器具除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就位布置外,尚应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并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标准.
第11.2.5条 在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工地的周边围护设施高度不应低于1.8m.临街脚手架,高压电览,起重把杆回转半径伸至街道的,均应设置安全隔离棚,危险品库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挡设施.
第11.2.6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场地不积水,不积泥浆,保持道路干燥坚实.工地地面做硬化处理.
11.3 环境保护
第11.3.1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0-ISO14000)建立项目环境监控体系,不断反馈监控信息,采取整改措施.
第11.3.2条 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场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第11.3.3条 除去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臭气味,禁止将有害物作土方回填.
第11.3.4条 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高空施工的垃圾应采和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装载建筑材料,垃圾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处理.
第11.3.5条 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申请批准,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于情况,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第11.3.6条 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乖,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直有关规定处理方可继续施工.
第11.3.7条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穴覆盖物和标志.
第11.3.8条 温暖季节宜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11.4 防火保安
第11.4.1条 现场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其他现场施工人员宜有标识.有条件时可对进出场人员使用磁卡管理.
第11.4.2条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器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火灾易发地区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承包人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可设吸烟室.
第11.4.3条 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入口,均应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第11.4.4条 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政府主管部六审查批准,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四邻距离等于文件的和巡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1.5 卫生防疫及其他事项
第11.5.1条 施工现场不宜设置职工宿舍,必须设置时应尽量和施工场地分开.现场应准备必要的医务设施.在办公室骨显著位置应张贴急救车和有关医院的电话号码.根据需要采取防暑降温和消毒措施,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应分区明确.
第11.5.2条 承包人应明确施工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人和投保范围.
第11.5.3条 项目经理部应对现场管理进行考评,考评办法应由企业按有关规定的制定.
第11.5.4条 项目经理部应进行现场节能管理.有条件和现场应下达能源使用指标.
第11.5.5条 现场的食堂,厕所应符合卫生要求,现场应设置饮水设施.
第12章 项目合同管理
12.1 一般规定
第12.1.1条 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应包括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决争议.
第12.1.2条 施工合同的主体是发包人的承包人,其法律行为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项目经理应按照承包人订立的施工合同认真履行所承接的任务,依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12.1.3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合同法>>的规定,确定施工合同的各项履行规则.
第12.1.4条 项目合同管理应包括相关的分包合同,租凭合同,借款合同等管理.
第12.1.5条 承包人在投标前应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合同评审.
第12.1.6条 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因造成的洽商变更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的组成部分.
12.2 施工项目投标
第12.2.1条 投标人应具备有工程要求的相应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12.2.2条 投标人在取得招标文件的后应由企业代表人确定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员
第12.2.3条 投标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深入地分析和研究招标文件的,着重掌握招标人对工程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分析投标风险.工程难易程度及职责范围,确定投标报价策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第12.2.4条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文件组成:
1.协议书.
2.投标书及其附录.
3.合同条件(含通用条件及专用条件).
4.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6.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7.辅助资料表.
8.资格审查表(已进行过资格预审的除外).
9.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12.2.5条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12.3 合同的订立
第12.3.1条 订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说明书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的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确定各方的权利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4.当事人行使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5.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12.3.2条 订立施工合同的谈判,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各种情况进行周密,充分的准备,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制原则"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力.
第12.3.3条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施工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僵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在施工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2.3.4条 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及其优先顺序符合下列要求: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
第12.3.5条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或按照合同约定,可将承包项目的部分非主体工程,非关键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的分包人完成,并与之订立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工程,修补其中的缺陷,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提供履约担保,进度计划,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让或再分包.
2.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工程量清单或费率所列承包人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分包人查阅.
3.分包人应当遵守分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工作时间和规定的分包人的设备材料进出场的管理制度,承包人应为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其通道;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的现场,并提供方便,做好协助工作.
4.分包人延长竣工时间应根据下列条件: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延长总包合同竣工时间;承包人指示延长;承包人违约.分包人必须在延长开始14天内将延长情况通知承包人,同时提交一份证时或报告,否则分包人无要获得延期.
5.分包人公从承包人处接受指示,并应执行其指示.如果上述指示从总包合同来分析是监理工程师失误所致,则分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偿由此而导致的费用.
6.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示变更,增补或删除分包工程:监理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再由承包人作为指示通知分包人;承包人的指示.
第12.3.6条 分包人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包人合同协议书
2.承包人发出的分包中标书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分包合同条件.
5.标准规范,图纸,列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扫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
12.4 合同文件的履行
第12.4.1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履行施工合同,并应在施工合同履和前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健性问题做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各职能部门人员交底,落实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目标,依据施工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应注意收集,记录对方当事人违约事实的证据,作为索赔的依据.
第12.4.2条 项目经理部履行施工合同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遵守<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合同履原则.
2.项目经理应负责组织施工合同履行.
3.依据<合同法>>规定进行合同的变更,索赔,转让和终止.
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在委托权限内及时进行处置.
第12.4.3条 履行分包合同时,承包人应就承包项目(其中包括分包项目),向发包人造成了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12.4.4条 企业与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中的信息,合理,及时地进行调整.对合同履行应进行预测,及早提出和解决影响合履行的问题,以回避或减少风险. 12.5 合同的变更
第12.5.1条 项目经理应随时注意下列情况引起的合同变更:
1.工程量增减.
2.质量及特性的变更.
3.工程标高,基线,尺寸等变更.
4.工程的删除.
5.施工顺序的改变.
6.永久工程的附加工作,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变更等.
第12.5.2条 合同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合同各方提出的变更要求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变更指令.
2.项目经理可根据接受的权利和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申请,监理工程师时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人.
12.6 违约,索赔,争议
第12.6.1条 当事人违约责任包括下列情况: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各不符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旗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而不论违约方是否有过错责任.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对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不是当然的免责条件.
3.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要求对方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汉采取适当措旗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2.6.2条 承包人应掌握索赔知识,依法进行索赔.
第12.6.3条 索赔应当按下列要求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按施工合同文件中有关规定办理.
3.认真,如实,合理,正确地计算索赔的时间和费用.
第12.6.4条 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下列理由之一: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进间,费用的增加.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禹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第12.6.5条 当事人应执行施工舍同规定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办法.
12.7 合同终止和评价
第12.7.1条 合同终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成.
2.合同解除.
3.承包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第12.7.2条 合同终止后,居包人应进行下列评价:
1.合同订立过程情况评价.
2.合同条款的评价.
3.合同履行情况评价.
4.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第13章 项目信息管理
13.1 一般规定
第13.1.1条 项目信息管理应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为预测未来和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提高管理水平.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优化信息结构,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第13.1.2条 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收集信息,并将信息准确,完整地传递给使用单位和人员.
第13.1.3条 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经理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
第13.1.4条 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信息管理员,项目信息管理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
第13.1.5条 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实行交响曲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
第13.1.6条 项目信息收集应随工程的进行,保证真实,准确,按照项目信息管理的要求及时整理,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13.2 项目信息的内容
第13.2.1条 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信息:
1.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制度.
2.市场信息.
3.自然条件.
第13.2.2条 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工程概况信息:
1.工程实体概况.
2.场地与环境概况.
3.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
4.施工合同.
5.工程造价计算书.
第13.2.3条 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施工信息:
1.施工记录信息.
2.施工技术资料信息.
第13.2.4条 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项目管理信息:
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信息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
2.项目进度控制信息.
3.项目质量控制信息.
4.项目安全控制信息.
5.项目成本控制信息.
6.项目现场管理信息.
7.项目合同管理信息.
8.项目材料管理信息,构配件管理信息和工,器具管理信息.
9.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10.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
11.项目资金管理信息
12.项目技术管理信息.
13.项目组织协调信息.
14.项目竣工验收信息.
15.项目考核评价信息.
13.3 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第13.3.1条 经签字确认的项目信息应及时存入计算机.
第13.3.2条 项目经理部应使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目录完整,层次清晰,结构严密,表格自动生成.
第13.3.3条 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方便项目信息输入,整理与存储.
2.应有利于用提取信息.
3.应能及时调整数据,表格与文档.
4.应能灵活补充,修改与删除数据.
5.信息种类与数量应能满足管理全部需要.
6.应能使设计信息,项目结算信息,项目统计信息等有良好的接口.
第13.3.4条 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连接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部与发包人的分包人,项目经理部与监理机构等;应能使项目管理层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层信息收集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
第14章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
14.1 一般规定
第14.1.1条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生产要素配置机制,适应施工项管理需要.
第14.1.2条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应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控制和降低成本.
第14.1.3条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的全过程应包括生产要素的计划,供应,检查,分析和改进.
14.2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第14.2.1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作业特点优化配置人办资源,制定劳动需求计划,报企业劳动管理部门批准,企业劳动管理部门与劳务分公司签订劳务公包合同.远离企业本部的项目经理部,可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下与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第14.2.2条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包括:作业任务,应提供的劳动人数;进度要求及进场,退场时间;双方的管理计取及结算方式;奖励与处罚条款
第14.2.3条 项目经理部应对劳动进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进行劳动力补充与减员,向企业劳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向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兑现费用支付和奖罚.
第14.2.4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以对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和思想管理;加强对劳务人员作业质量和效率的检查.
14.3 项目材料管理
第14.3.1条 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A类材料)应由企业物资部门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企业物资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审定供应人,建立合格供应人目录,对供应方进行考核,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企业物资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远离企业本部的项目经理部,可按法定代表人授权下就地采购.
第14.3.2条 施工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和零星材料(B类和C类材料)应按承包人授权由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经理部应编制采购计划,报企业物资部门批准,按计划采购.特殊材料和零星材料的品种,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约定.
第14.3.3条 项目经理部的材料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2.材料需要量计划应包括材料需要量总计划,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日计划.
3.材料仓库的选址应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符合防火,防雨,防盗,防风,防变质的要求.
4.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认证,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或让步接收(降级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材料的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6.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度中.现场配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7.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入库的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2)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爆措施.
3)有防湿,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湿,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4)有保质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5)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8.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项目理部材料管理人员审批.
9.建立材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和节超状况.
10.应实施材料使用监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11.班组应办理材料退料手续.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应回收,并建立回收台账.
12.制定周转材料保管,使用制度.
14.4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
第14.4.1条 项目所需机械设备可从企业自有机械设备调配.或租凭,或购买,提供给项目经理部使用.远离公司本部的项目经理部,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就地解决机械设备来源.
第14.4.2条 项目经理部应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报企业审批.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度做到资料齐全准确.进入现场的机械的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和管理.
第14.4.3条 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的设备的使用效率,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第14.4.4条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作规范作业,搞好班组核算,加强考核和激励.
14.5 项目技术管理
第14.5.1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必须在企业总工程师和技术管理体系.
第14.5.2条 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管理应执行国家技术政策和企业的技术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可自行制定特殊的技术管理制度,并总工程师审批.
第14.5.3条 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管理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管理基础性工作,
2.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3.技术开发管理工作
4.技术经济分析与评价.
第14.5.4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4.负责技术交底.
5.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6.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7.审定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8.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事故.
9.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0.领导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1.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攻关.
第14.5.5条 项目经理部的技术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经理部在接到工程图纸后,按过程控制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内部审查.并汇总意见.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与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会审,提出设计变更意见,进行一次性设计变更洽商.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或施工条件变化必须补充设计,或需要材料代用,可向设计人提出工程变更洽商书面资料.工程变更洽商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4.编制施工方案
5.技术交底必须贯彻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质量评定标准等要求.书面资料应由签发人和审核人签字,使用后归入技林资料档案.
6.项目经理部应将分包人的技术管理纳入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其施工方案的制定,技术交底,施工试验,材料试验,分项工程预检和隐检,竣工验收等进行系统的过程控制.
7.对后续工序质量有决定作用的测量与放线,模板,翻样,预制构件吊装,设备基础,各种基层,预留孔,预埋件,施工缝等应进行施工预验并做好记录.
8.各类隐蔽工程应进行隐检,做好隐验记录,办理隐验手续,参与扣方责任人应确认,签字.
9.项目经理部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企业的技术措施纲要实施技术措施计划.
10.项目经理部应设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建立技术资料台账. 14.6 项目资金管理
第14.6.1条 项目资金管理应保证收入,节约支出,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14.6.2条 企业应在财务部门设立项目专用账号进行项目资金的收支预测,统一对外收支与结算.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14.6.3条 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年,季,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上报企业财务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14.6.4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企业授权配合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资金计收.资金计收应租界下列要求:
1.新开工项按工程施工合同收取预付款或开办费.
2.根据月度统计报表编制"工程进度款结算单",在规定日期内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结算.如发包人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且超过合同支付的最后限期,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出具付款违约通知书,并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3.根据工程度变更记录和证明以包人违约的材料,及时计算索赔金额,列入工程进度款结算单.
4.发包人委托代购的工程设备或材料,必须签订代购合同.收取设备订货预付款或代购款.
5.工程材料价差应按规定计算,以包人应及时确认,并与进度款一起收取.
6.工期奖.质量奖,措施奖,不可预见费及索赔款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与工程进度款同时收取.
7.工程尾款应根据发包人认可的工程结算金额及时回收.
第14.6.5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企业下达的用款计划控制资金使用,以收定支,节约开支;应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财务台账记录资金支出情况,加强财务核算,及时盘点盈亏.
第14.6.6条 项目经理部应坚持做好项目的资金分析,进行计划收支与实际收支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改进资金管理.项目竣工后,结合成本核算与分析进行资金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总分析,上报企业财务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应根据项目的资金管理效果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奖惩.
第15章 项目组织协调
15.1 一般规定
第15.1.1条 组织协调应分为内部关系的协调,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和远外层关系的协调.
第15.1.2条 组织协调应能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15.1.3条 组织协调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人际关系包括施工项目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施工项目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协调对象应是相关工作结全部中人与人之间在管理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
2.组织机构关系应包括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之间的关系.
3.供求关系应包括协调企业物资供应部门与项目经理部及生产要素供单位之间的关系.
4.协作配合关系应包括协调近外层单位的协作配合,内部务部门,上下级,管理层与劳务作为之间的关系. 第15.1.4条 组织协调的内容应根据在施工项目运行的不同段中出现的主要矛盾作动态调整.
15.2 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
第15.2.1条 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应依据务项规章制度,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方法实现.
第15.2.2条 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的协调应依靠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应依先靠履行劳务合同及执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第15.2.3条 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好下列工作:
1.做好供需计划的编投影,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2.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调度工作,排除障碍.
15.3 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的组织协调
第15.3.1条 项目经理部进午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的组织协调必须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 第15.3.2条 项目经理部与发包人这间的关系协调应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协调的目的是向好协作,协调的方法是执行合同,协调的重点是资金问题,质量问题和进度问题.
第15.3.3条 项关系经理部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要求发包人,按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开工.项目经理部应在规定时间内承担合约定的责任,为开工后连续施工创造条件.
第15.3.4条 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发包人或监理机构提供有关的生产计划,统计资料,工程事故报告等.发
包人应按规定时间向项目经事部提供技术资料.
第15.3.5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和施工合同的要求,接受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协作配合.
第15.3.6条 项目经理部应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洽商变更,地基处理,隐蔽工程验收等环节中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同时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双方的协调.
第15.3.7条 项目经理部与材料供应人应依据供应合同,充分运用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搞好协作配合.
第15.3.8条 项目经理部与公用部门有关单位的关系应通过加强计划性和通过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第15.3.9条 项目经理部现分包人关系的协高按分包舍同执行正确技术关系,经济关系,正确处理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和现场管理中的协作关系.项目经理部还应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支持.
第15.3.10条 处理远外层关系必须严格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并充分利用中介组织和社会管理机构的力量.
第16章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管理
16.1 一般规定
第16.1.1条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交工主体应是承包人,验收主体应是发包人.
第16.1.2条 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具备规定的交付验收条件.
第16.1.3条 竣工验收阶段管理应按下列程序依次进行:
1.竣工验收准备
2.编制竣工验收计划
3.组织现场验收
4.进行竣工结算
5.移交竣工资料
办理交工手续
16.2 竣工验准备
第16.2.1条 项目经理部应全面负责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竣工收尾小组,编制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并限期完成.
第16.2.2条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做好检查记录.
第16.2.3条 项目经理部应在完成施工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抽企业报告,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实行分包的项目,分包人应按持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并将验收结论及资料交承包人汇总.
第16.2.4条 承包人应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发包人发了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事宜.
16.3 竣工资料
第16.3.1条 承包人应按竣工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16.3.2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检索. 第16.3.3条 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工程施工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
其他应交资料
第16.3.4条 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评这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第16.3.5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时,检查验证手续必须完备.
16.4 竣工验收管理
第16.4.1条 单独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时行竣工验收,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可征得发包人同意,分阶段进行竣工验收.
第16.4.2条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满足生产需要或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其他竣工验收条件要求.
第16.4.3条 整外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可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并已办理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
第16.4.4条 竣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条件:
1.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设计变更通知书.
4.设备技术说明书.
5.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6.外资工程应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提交竣工验收文件.
第16.4.5条 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2.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3.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设备的进场的证明及试验报告.
第16.4.6条 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
3.单项工程达到使和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4.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第16.4.7条 承包人确认工程竣工,具备竣工验收各项要求,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在约定的是境和地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16.4.8条 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工程进行核查后,应做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应竣工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盖单位公
章.
第16.4.9条 通过竣工验收程序.办完竣工结算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16.5 竣工结算
第16.5.1条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第16.5.2条 编制竣工结算应依据下列资料:
1.施工合同;
2.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
3.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
工程预算定额,取费定额及调价规定;
5.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其他在关资料.
第16.5.3条 项目经理部应做好竣工结算基础工作,指定专人对竣工结算书的内容进行检查.
第16.5.4条 在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单位工程或合同约定的专业项目为基础,应对原报价单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对.
2.发现有漏算,多算或计算误差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3.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施工项目,应将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汇总,编制单项工程竣工综合结算书.
4.多个单项工程构成的建设项目,应将各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汇总编制建设项目总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 第16.5.5条 工程竣工结处报告和结算资料,应按规定报企业主管部门审定,加盖专用章,在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在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审查.承发包双方应按约定的工程款及调价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第16.5.6条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递交后,项目经理应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配合企业主管部门督促发包人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企业预算部门应将结算资料送交财务部门,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和收款,发包人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第16.5.7条 工程竣工结算后,承包人将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纳入工程竣工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第17章 项目考核评价
17.1 一般规定
第17.1.1条 项目考核评价的目的应是规范项目管理行为,鉴定项目管理水平,确认项目管理成果,对项目管理进行全面考核的评价.
第17.1.2条 项目考核评价的主体应是派出项目经理的单位.项目考核评价的对象应是项目经理部,其中应突出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17.1.3条 考核评价的依据应是施工项目经理与承包人签订的:项目管理责任书",内容应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合同,经济效益,回收工程款,执行 承包人各项管理制度,务种资料归档等情况,以及"项目管理责任书"中其他要求内容完成情况.
第17.1.4条 项目考核评价可按年度进行,也可按工程度进行计划划分阶段进行,还可综合以上两种方式,
在按工程部位划分阶段进行考核中插入按自然时间划分阶段进行考核.工程完工后,必须对项目管理进行全面的终结性考核.
第17.1.5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预留一段时间整理资料,退还机械,清理场地,结清账目等,再吉进行终结性考核.
第17.1.6条 项目终结性考核的内容应包括确认阶段性考核的结果,确认项目管理的最终结果,确认该项目经理部是否具备"解体"和条件.经考核评价后,兑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奖励和处罚.
17.2 考核评价实务
第17.2.1条 施工项目完全成以后,企业应组织考核评价委员会.项目考核评价委员会应由企业主管领导和关业务部门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必要时也可聘社团组织或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参加.
第17.2.2条 项目考核评价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订考核评价方案,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施行.
2.听取项目经理部汇报,查看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资料,对项目管理层和劳务作业层进行调查.
3.考察已完工程.
4.对项目管理的实际运作水平进行考核评价.
5.提出考核评价报告.
6.向被考核评价的项目经理部公布评价意见.
第17.2.3条 项目经理部应向考核评价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各种计划,方案及其完成情况.
2.项目所发生的全部来往文件,函件,签证,记录,鉴定,证明.
3.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分析资料.
4.项目管理的总结报告,包括技术,质量,成本,安全.分配,物资.设备,合同履约及思想工作等各项管理的总结.
5.使用的各种合同,管理制度,工资发放标准.
第17.2.4条 项目考核评价委员会应向项目经理部提供项目考核评价资料.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考核评价方案与程序.
2.考核评价指标.计分办法及有关说明.
3.考核评价依据.
4.考核评价结果.
17.3 考核评价指标
第17.3.1条 考核评价的定量指标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质量等级;
2.工程成本降低率;
3.工期及提前工期率;
4.安全考核指标.
第17.3.2条 考核评价的定性指标宜包括下列内容:
1.执行企业各项制度的情况.
2.项目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3.思想工作方法与效果.
4.发包人及用户的评价.
5.要项目管理中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6.在项目管理中采用的现代化管理方法的手段.
7.环境保护.
第18章 项目回访保修管理
18.1 一般规定
第18.1.1条 回访保修的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建立施工项目交工后的回访与保修制,听取用户意见,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
第18.1.2条 承包人应建立与发包人及用户的服务联系网络,及时取得信息,并按计划,实施工,验证,报告的程序,搞好回访与保修工作.
第18.1.3条 保修工作必须履行施工合同的约定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承诺.
18.2 回访
第18.2.1条 回访应采纳承包人的工作计划,服务控制程序和质量体系文件.
第18.2.2条 承包人应编制回访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主管回访保修业务的部门.
2.回访保修的执行单位.
3.回访的对象(发包人或使用人)及其工程名称.
4.回访时间安排和主要内容.
5.回访工程的保修期限.
第18.2.3条 执行单位在每次回访结束后应填写回访记录;要全部回访结束且,应编写"回访服务报告",产管理部门应依据回记录对回访服务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第18.2.4条 回访可采取以下方式:
1.电话询问,会议座谈,半年或一年的付例行回访.
2.夏季重点回访屋面及防水工程和空调工程,墙面防水,冬季重点回访采暖工程.
3.对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工程,回访使用效果或技术状态.
4.特殊工程的专访.
18.3 保修
第18.3.1条 "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应具体约定保修范围及内容,保修期,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等.
第18.3.2条 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
第18.3.3条 要保修期内发生的非使用原因的质量问是,,使用人应填写"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承诺向发包人或使用提供服务.保修业务应列入施工生产计划,并按约定的内容承担保修方式.
第18.3.4条 承包人应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承诺向发包人或使用人提供服务.集中营修业务列入施工生产计划,并按约定的内容承担保修责任.
第18.3.5条 保修经济责任应按下列方式年理:
1.由于承包人未按照国爱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并承担经济责任.
2.由于设计人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设计承担经济责任.当由承包人修理时,费用数额应按合同约定,不足部
分应由发包人补偿.
3.由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构配件或设备不合格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发包人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4.由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发包人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5.因使用人未经许可自行改建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6.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可非施工原因造成的事故,承包人不承担经济责任.
7.当使用人需要责任以外的修理维护服务时,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在双方协议中明确服务的内容和质时要求,费用由使用人支付.
附录A 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本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网络计划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