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综合素质评价作用浅谈
综合素质评价作用浅谈
济水一中 郑倩倩
综合评价从教师一元化转向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班主任、学科教师、学生本人、同伴等都成为整个评价中的多元主体,改变了过去学生被动接受班主任评判的状况。特别发挥了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学生在自评中了解了自己的优缺点,更懂得了自己的“闪光点”,感受到成功的快乐,在以后的生活中会引以为骄傲,不断强化,使它成为自己稳定的良好品质。同学互评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找到促使自己进步的基点,找到自己的位置,使教师、家长、社会能够全面了解学生,从多角度、全方位地评价学生,从而促进学生不断进步。由于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放大了学生的优点,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
“生本教育”不仅要体现在课堂教学上,也要体现在班级管理上,作为班主任,要使班级工作、班级活动开展好,光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行的,咱们教育孩子时会说:“一个人的力量是微弱的,集体的力量才是强大的”,那么咱们老师也不能单打独斗,要培养一批优秀的班干部队伍才行,班干部在班级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老师绝不能忽视,要花一点儿心思。
通过师生间愉悦的合作、情感交流来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古人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用真诚、热情的方法管理班级,尊重学生,信任学生。学生才是班级工作的实施者,所以班级一些常规工作大胆让学生去做,实施目标管理,并责任到人。刚开始,老师要选几个懂事较早的孩子做培养对象,一定要亲自帮助、指导他们做一些班级事情,老师要亲力亲为。培养一段时间之后,老师合理分工,放手让班干部带动全班同学一起去做,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良好的班风,造就出和谐班级。
班级的常规工作可以放手,但是关于学生的思想工作不能放松,每周一下午召开班会。让班委汇报一周的工作、活动情况,了解一周班级动向,哪些需要继续发扬,哪些需要改进等等,同时也与同学们交交心,沟通一下感情。老师只是纵览全局,高屋建瓴,让学生自己管自己,养成自律的好习惯。
通过这样的管理,让孩子们感觉自己真的长大了,有主见、有思想、有胆量,能主动管理,主动学习,成绩何愁不好呢?
范文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关键表现及其作用
酗R教育科学研究2012’11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关键表现及其作用?
罗祖兵邱 月
【摘要】关键表现是指学生在特定情境中主动做出的最能代表某种素质的行为表现。它具有情境性、
未竟性、稀有性、必然性和分立性等特征。在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充分运用关键表现,能使综合素质 的等级认定变得比较容易,能有效解决上级指标的成绩合成问题,能增加不同学校评价结果的可比
性(使综合素质评价总结果的呈现更合理,有利于缓解遣假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等。基于关键表现的评
价也有其局限性,具体表现为:导致A等比例偏低,忽略了一贯性表现,可能导致机会主义,可能存 在领域不均。
【关键词】关键表现;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 【中图分类号]G40—05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718X(2012)11 —0044-05 在普通高中的综合素质评价中,评价者经常 一、关键表现的含义与特征 遇到这样的评价难题:如果某一学生在某一学期 因见义勇为而受到相关部门的表彰,“道德品质” 弄清楚什么是“关键表现”,是正确运用它的
被评为A(在综合素质评价中,A代表“优秀”、 前提。关键表现不是一般的El常行为表现,而是 在 B代表“良好”、c代表“合格”、D代表“不合 日常生活的特定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最能体现某种素
表现,因此被评为c,那么,在 质的行为表现。 格”),而其他五个学期“道德品质”均没有突出 合素质的综合评定(一)关键表现的含义 高中毕业时的综 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方式是根据一个学生的El 中,该生的“道德品质”到底 该如何定级呢?如果依照传统的平均数法(包括 常行为表现来评定其各方面的素质。但在综合素质 加权平均数)或“多数胜出”原则(综合评价的 评价中,时常面临如下困境:“我们不能说一个学
等级由各学期占优势的评价结果决定,如六个学 生为老师倒了五次水,另一个学生倒了三次,第一 个学生就比第二个学生更加的尊敬师长”f1],反期中有四个学期被评为A,综合评定就为A),该
之 生“道德品质”的综合评定只能是C。这样的评 亦然。这说明,行为表现同人的素质之间关
系复
定方法尽管简单,但并不符合实际,一是该生的 杂。从大的方面讲,有的行为并不代表某种优良素
见义勇为尽管只有一次表现,但足以证明其“道 质,如平时非常懒散的学生在教师面前表现得非常 德品质”是优秀的;二是见义勇为这样的突出行 勤劳,并不能说明该生勤劳;有的素质和行为是同
为表现不是每学期都可以出现的。为化解这一评 一的,行为本身就是素质,素质的提升表现为行为
价难题,笔者提出应采取基于“关键表现”的综 的获得或改善,如运动技巧、表演艺术;有的素质 合素质评价策略。 可以通过行为表现出来,如孝敬父母;有的素质则
罗祖兵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副教授 博士
邱 月 深圳市松泉中430079 学 518000
+本文为全国教育考试“十一五”科研规划2009年度课题“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框架与实践探索研究”
(009JKS2032)成果之一。
万方数据
管理与评价
无法通过行为或至少无法在短期内通过行为表现出 并不明白这种行为意味着什么,但这种行为在客观 来,如爱祖国。仅就第三种情况而言,还存在一种 上是道德的。这种缺乏道德知识的道德行为不能作 素质有多种行为表现,同一行为表现可以表征多种 为判断一个人是否具备某种道德品质的标志,因为
素质的可能。此外,还存在这种情形:某一行为表 它完全是偶然的。二是有意识的行为,即知道如何
现出现在某种情境中可以证明某种素质存在,如果 做是高尚的,就去做了。这种行为尽管建立在意识
或知识的基础上,但它与素质之间不存在必然关 出现在另一情境中却不能说明该种素质存在。总而 系,因为行为者很有可能是为了让别人觉得他具备 言之,素质与行为表现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
系,有时甚至不存在对应关系。如果行为本身就是 某种素质而刻意表演相应行为。三是基于潜意识的
素质,那么这种素质的评价就非常容易,因为行为 行为,即由直觉和信念支配的行为。此时,道德知 的有无多寡、熟练程度、动作难度等很容易观测。 识转化为道德信念,以潜意识的方式支配着行为: 这种评价就是直接评价。但如果行为只是某种素质 行为者做出了某种行为,但他是凭直觉做出的,即
的外在表现,那我们只能通过外在的行为表现间接 他只是觉得应该做这件事,没有其他任何外在的目
的。在做出这种行为时,行为者并没有太多的思考 推测是否具备某种素质。由于素质和行为表现之间 和权衡,而是直觉性地当机立断。关键表现主要指 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故间接评价就显得比较困
难。对于那些无法表现为行为的完全内隐的素质, 的是第三种行为。以上主要是就道德品质领域而言
评价更为困难。 的。在非道德品质领域,关键表现则是行为者在某
一般而言,只有长期一贯的行为表现才足以说 种特定情境中表现出的该领域的最好行为,比如在 明某种素质的存在,此种行为表现可称为“一贯表 全国性的运动会或学科竞赛中获得好成绩。 现”。 还有一些行为,只能偶尔表现出来,但它一 旦出现,也足以判断某(二)关键表现的特征
现可以称为“关关键表现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种素质的存在。此种行为表 键表现”。关键表现是指在特定情 一是境遇性。关键表现多出现在特定境遇中, 境中学生主动做出的最能代表某种素质的行为表 适合特定情境而且受特定情境的诱发。这种情境也
可称为“关键时刻”。关键表现出现的情境通常具 现。判定某种行为是不是关键表现,有三个条件。 第一,该行为出现在特定情境中,而且该情境具有 有危机性,如有人落水了或捡到贵重物品,或者具 稀有性,亦即该情境不会经常出现。第二,该行为 有重要性,如学科竞赛时同许多选手一起一争高 是学生主动做出的,即出自学生本人,没有别人的 下。境遇性主要不但指该表现出现在特定情境中,
提醒和强制;出自学生本意,是潜意识地、自动地 而且还包括该表现特别适宜于该情境,与该情境适
出现的,没有表演性。第三,该行为必须具有典型 配得非常完美。 性。如前文所述,某种素质可以有 二是未竟性。由于人的素质是一个开放的结 多种行为表现,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观察到某种行为就断定相应素 构,因而与某一素质对应的关键表现具有未竞性,
质的存在,但典型的行为表现可以证明某种素质的 即无法用列举法穷尽与该素质对应的所有关键表
存在。 现。因此,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不能仅根据列举出
关键表现多指出自潜意识的行为。在判断一个 的关键表现评价学生,而应意识到还有许多未列出 人的道德品质时,人们通常说如果这个人知道如何 的行为也能证明该种素质存在。正如研究者所言,
做是高尚的因而去做了,就说明其道德是高尚的。 “在评价时不应只关注预设的关键行为是否出现,
其实这并不充分,因为其动机可能不是因为要去做 而应使预设保持开放性”[21。 这件事,而是因为某
种外在目的的驱动,如学生为 三是稀有性。稀有性是指某种关键表现在相当 了获得评“优秀学生”的一个资格而做出某种行 长的时间内出现的次数非常有限。这主要是因为关
为。就知行关系而言,存在三种情况,在此,以道 键表现只能出现在特定的境遇中,而这种境遇通常
德知识与道德行为之间的关系为例来说明。一是出 是不可重复的,而且带有极大的偶然性。如“舍己
于无意识的行为,即无意间做出某种行为,行为者 救人”作为道德品质的关键表现,是不可能经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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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研究性学习 现的,因为在一个特定的区域,不会经常有人遭遇 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 危险,即使经常有人遭遇危险,它也不会经常被同 一个
在学习能力方面可以得A”。这就是依据关键表学生遇到。
现
来评价学习能力的例证。当然该规定还应该再具体 四是必然性。从表面上看,这种行为是偶然 一些,如:得到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可的,可以 的,实则是必然的,是某一素质的必然表现。正因
得A;得到学校或县级相关部门认可的,可以为如此,它才能充分证明某种素质的存在。在用关
B;没有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得D;其他的键表现来评价某种素质时,只需看关键表现出现没 得 有,而不论其出现的频次。因此,没有必要去区分 c。这样就可以使各等级的认定都比较客观,能有 得 效地避免综合素质评价中的模糊判断。 有三次拾金不昧行为的学生与只有一次拾金不昧行 为的学生谁更
高尚,只要是动机纯正,两者都高尚。 l二)能有效解决上级指标的成绩合成问题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一级指标的评价结果通常 五是分立性。某种关键表现只能表征某种素
是根据若干二级指标的评价结果合成的,而每一个 质。尽管人的素质是一个整体,但不同方面的素质
依然具有相对独立性。如,道德品质和学习能力是 二级指标又是根据若干三级指标合成的,以此类
两种不同的素质,一个学生拾金不昧的行为只能表 推。但不论如何,下级指标都可看作是上级指标的
关键表现点。根据关键表现的稀有性、情境性等特 征其道德品质的优秀,而不能以此判断其智商的高 低。因此,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不能用某一个领域 征,如果某个一级指标有三个二级指标,叉假设某 的富余关键表现去弥补另一个领域中关键表现的不 一学生只有一个二级指标达到“A”,其他两个二
足,应避免“晕轮效应”。 级指标均为“C”,那么,他在该项一级指标的评
价上仍可得“A”。但若按“平均数法”或“多数二、关键表现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 胜出”原则,该生在该一级指标上可能只能得 作用 “c”,而这并不符合实际,因为各个领域里的关键
表现的情境并不会总被同一个学生遇到。例如,某 运用关键表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采取的是 省在进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时将“道德品质” “基于底线的一票肯定制”方法,即在同一领域的 分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 各项指标中,如果有一项指标特别突出而其他各项
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 指标均没有问题(即至少都是合格水平),那么, 心集体”、“环境保护”六个观测点。如果某一学生 该生在该领域的综合素质就应当被评为“优秀”。 要在道德品质方面得A,不论是按“平均数法”还 其背后的指导思想是个性化教育思想。之所以强调 是按“多数胜出”原则,只有当六个观测点中至少 关键表现,一是因为它具有独特的作用,能化解综
有四个观测点被评为A时,该生才有可能在合素质评价中的诸多难题,二是从当前各省市的普
德品质”这一项上得A。但如果依据关键表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来看,采用这一评价方式 “道 价,只要该生有一次见义勇为行为且得到相的为数不多,这种评价方式还值得进一步推广。具 现来评 关部门 体而言,关键表现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 的表彰——其“维护社会公德”一项因此
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他几个方面都没有问题(即达到合格水平),那么 得A,其
该生就可以在“道德品质”这一项目上得A。 (一)使综合素质的等级认定变得比较容易 由于 同时,关键表现还能有效解决不同评价主体评 关键表现本身非常明确具体,而且基本上 都是公认的硬指标,因此,用它来评价综合素质具 价结果的合成问题。如,某省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
定:“自我评价结果按照30,的权重计人综合评价 有说服力。同时,由于关键表现具有稀有性,只要
其出现,即可断定相应素质存在,操作起来非常方 结果”,“学生互评结果按照70,的权重计人综合评
价结果”。如果学生在“道德品质”方面自评结果 便。如果运用关键表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就不会 出现“帮老师倒五次水的同学是不是比帮老师倒三 为A,互评结果为c,那按照30,、70,的权 最终应该评定为什么等级呢?质性的评价结次水的同学道德品质更好”这样的问题。比如,某 重,
果,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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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评价
难以量化的方式(即百分比)合成。如果依据关键 (三)能增强不同学校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表现
进行评价,就不存在不同评价主体所给的评价 各省市诸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都 结果不一致的情况。这是因为,如果依据关键表现 规定综合素质被评为“A”的学生不超过30,
其他比例),这一规定有其合理性。因为,综合素 (或 进行评价,评价不是一个评价者给出自己认为合适
的结果的问题,而是一个鉴定关键表现真伪的问题。 质评价非常不好操作,判断标准也非常模糊,这一 此外,它还能有效解决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的 规定有效避免了综合素质评价中“大家都好”的局 合成问题。综合素质评价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高 面,从总量上控制了“优秀”的比例。但执行这个
中三年一共要进行五次实质性的综合素质评价(第 规定非常困难。第一,假如规定每所学校被评为
六学期要参加高考,基本上不会进行实质性的综合 “优秀”的比例均不超过30,,执行起来尽管非常 方便,但它可能导致一所学校被评为A的学生同 素质评价)。因此,综合素质总评价结果是由五次
另一所学校获得同样等级的学生的实际素质相去甚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成的。在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 的合成过程中,现在通行的做法为:取各学期的综 远。第二,假设每所学校所给予的比例不一样(但 合素质评价结果平均数或加权平均数作为总成绩。 各学校的综合比例仍不超过30,),那每所学校的 比例到底如何确定呢?这不仅会导致不同学校因比 其困难之处在于,由于各学期的评价结果通常都是
以等级的方式(如A、B、C、D,或优、良、中、 例问题争吵不休,而且同样还存在不同学校同样评
差,或优秀、合格、不合格)呈现,假设某一学生 价等级的学生的实际素质不可比的问题。如果按照 在道德品质方面第一学期由于见义勇为被评为A, 关键表现来评价学生,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第
其他各学期均没有出现过类似行为,因此只得了 一,由于关键表现比较客观而且比较严格,能得到
公认,因此,评价时没有必要规定和分配比例,按 c。如果用平均数或加权平均数的方法进行合成, 那么将会遇到两个问题:一是等级如何计算其平均 实际情况,有多少符合A等标准的就评多少A 第二,由于评价标准是统一的,因此,不同学等。 数或加权平均数?许多省市规定A代表85分以
校相 上,B代表75—84分,C代表60一74分,D代表60 同等次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可比性。这对
学生和学校 分以下,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合成时,先将 都比较公平。 等级转化为分数,计算出
(四)使综合素质评价总结果的呈现更合理 平均数后再转化为等级。
纵观各省市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评 这一规定看似简便,但实际上困难重重。比如,某
价的一级指标基本上都是以2002年教育部颁发一学生某一学期的道德品质被评为B,那在转化时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 的 可以给75—84之间的任意分数,那到底应给哪个分
数呢?因为,给75分和给84分差别非常大。二是 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改革
导致取平均数或加权平均数的结果同学生实际的道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方面—— 力”、“交流与 德素质不一致。假如该生在第一学期因见义勇为在 合作”、“运动与健康”和“审美 的。部分省市一级评价指标略有与表现”为基础 道德品质方面被评为A,其他五个学期都没有出现
增删,还有部分省
过见义勇为或拾金不昧等行为,那么不论如何加 市略有修改,但总体上基本,致。在综合素质评价
的最终结果的呈现上,部分省市要求将若干个一级 权,该生在道德品质方面的综合评价也只能是C, 指标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给出一个总的等级。而 这不符合实际。这是因为,其他五个学期该生没有 根据关键表现的分立性特征,不论综合素质的一级 出现见义勇为或拾金不昧等关键表现,主要是因为
指标有几个,综合素质评价的总结果都不宜以一个 该生没有遇到相应情境,不是因为遇到相应情境而
总分数或总等级的形式来呈现,而应该分别呈现各 没有做出关键行为。如果运用关键表现进行评价, 一级指标的评价结果。这是因为,不同的一级指标 只要该生有一学期在道德品质方面被评为A,其他 各学期均没有问题(即至少都是c),那么,该生 分别反映的是不同性质的素质,如“道德品质”和
在道德品质方面的评价就应该得A,而不是简单地 “学习能力”,因而不具有可加和性。此为其一。其
二,如果综合素质评价的总结果以一个总分数或总 取平均数或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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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有一贯性表现,而是说对于有关键表现的学 等级的方式来呈现,就会掩盖学生某些突出的方 生,就采用基于关键表现的评价,对于没有关键表 不面,最终导致我们看不出学生哪方面比较突出。这
现的学生,就应采用基于一贯表现的评价。其实, 发 利于创新人才的发现与培养,不利于学生个性的
基于关键表现的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针对那些很特 展,也不利于大学选拔合适的人才。
(五)有利于减少造假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例、很有个性的学生提出来的。从适用范围上讲, 它也只适用于这一类学生。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和腐败非常容易发 生,这除了监管机制不
(三)可能导致机会主义 综合素质评价本身存 健全以外,更重要的是因为
由于关键表现具有未竟性,因而不可能用列举 在非常大的模糊性。当前, 法列出所有可能的关键表现,因此,就存在一个问 “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标准由各学校把握,不像高 考那样在一个较大的地域范围内(如省)有统一的 题,在已经列举的行为之外,还有哪些行为可以算
是关键表现?这同样也可能导致对未列出的关键表 标准”13F。这给那些想趁机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人以
现的认定难问题,给机会主义者留下空间。同时, 可乘之机。同时要认识到,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造
它还可能导致某些部门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组织类 假和腐败主要表现在对A等的争夺上。如果A等 似于“航模竞赛”[41之类的比赛,然后让自己的孩 不是由某些人主观评出来的,而是由关键表现来确
子去参加并获奖以作为关键表现。要解决这一问 定的,而且被评为A等还要提供证据,那么,造
题,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必须建立多元化的综合素 假的空间就比较小,腐败的难度也比较大。 质评价小组,要建立公开和公示制度,还要建立申 三、关键表现评价的局限性分析 诉与仲裁制度和机构。凡是被评为A等的学生,
其信息一定要公开和公示,让所有利益相关方知 尽管关键表现能解决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许多问
晓,同时允许申诉与仲裁。 题,但它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如果将之运用到综 合素质评价的所有方 (四】可能存在领域不均 面,或仅仅用它来评价综合素 质,亦存在问题。因
“领域不均”是指关键表现不是在综合素质评价 而,基于关键表现的评价有其
“审美 的每个领域都存在,比如在“交流与合作”、 特定的适用范围。知晓其局限,是为了更好地利用
与表现”等一级领域就很难有关键表现;同样,在 它,而不是否定它。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一)导致A等比例偏低 等于领域,也很难确定关键表现。这一问题不是由 由于关键表现具有境遇性和稀有性,因此,能 遭
关键表现带来的(而是由综合素质评价本身带来的, 遇这一情境的学生是比较少的,况且遭遇的学生
它只能随综合素质评价本身的不断完善而完善。 也不一定有好的表现。如果仅以关键表现为评价标 总之,基于关键表现的综合素质评价具有积极 准,可能导致被评为A等的学生的比例偏低。在
时,他说如果仅意义,但不可将其泛化或唯一化。 笔者与某省主管综合素质评价的负责人谈及此事
f注释】按关键表现去评价,能够被评为h 【1]崔允都,柯政(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J】_全球 等的学生比例大约在7—8,。因此,关键表现评价 教育展望,2010((9)( 不能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唯一方法,不能因强调关 [2】罗租兵(内外符应理论对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启示【J1(中国 教育学刊,20 11((8)(键表现评价而否定其他评价方法。 【3】罗祖兵(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隐忧[J】(教学与管理(2001, I二)忽略了一贯性表现 (6)( 关键表现关注的是“轰轰烈烈”的一次性行 [41据2009年5月15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绍兴一中2009 年参加航海模型加分测试的19名考生中(13名考生的家长 为,较少关注“默默无闻”的一贯行为。其实,后 分别是越城区副区长、市建行行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交譬
者也能比较好地体现一个人的素质,甚至比前者更 支队科长、市教育局科长、绍兴一中党委书记、绍兴一中分校
党委书记、绍兴一中分校副校长、古越龙山股份公司董事、绍 可靠。因此,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应当将“一次性 兴汽运集团公司副总、昌安实验学校校长等(其余6名都是 行为”的评价和“一贯性行为”的评价结合起来。 教师子女。” (责任编辑:金平)这并不是说,对于某一学生,既要有一次性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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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要重视家长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
要重视家长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
学期结束时,中小学都在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个人总结自评、同学之间互评、教师综合评价等,这不仅为学生总结了一个学期以来的经验与教训,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更重要的是学校以综合素质评价为载体,对学生进行了一次教育。可是细心的人不难发现,这种评价似乎少了点什么。
我们知道,要成功地教育学生,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社区)的有机结合,特别是学校与家长的配合。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综合素质主要评价者是学生本人、同学、教师与家长,其中教师评价是最终评价。真正开展素质教育的学校,都十分重视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等在评价过程中的不同作用,从而使评价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实际操作中,家长的作用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有的是仅仅在评价小组中有家长代表的名字,实际上是教师越俎代庖,有的虽然有家长代表参与,但家长对评价的目的、基本内容、方法、程序、结果的使用等一无所知,有的家长连对孩子的寄语(家长意见)都没有签署,不少家长甚至连学生的《素质报告单》也没有看过。
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前学生综合素质在毕业和
普通高中招生中的作用不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还没有真正与学生的毕业、升学挂起钩来,主要还是以成绩高低来衡量。因此评价没有引起学校和家长的足够重视;二是不少学校和教师怕麻烦的思想作怪,自动放弃了要求家长参与管理学生的一次极好机会;三是农村中小学生家长的素质普遍不高,与文字性的东西打交道,实在比登天还难;四是家长的时间不允许,大多数家长忙于生计,而无暇或者不愿意参加这些活动。
素质教育利国利民,它从评价机制上摒弃了应试教育的束缚,而如果不让综合素质评价落到实处,就永远也摆脱不了走应试教育老路的羁绊。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首先是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真正与学生的毕业与升学挂起钩来,使学校、家长、教师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这项工作,并通过家长学校的培训提高家长代表的素质,让学校不再怕麻烦,让家长主动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形成对学生教育的巨大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课程改革的培养目标。
范文四:小学教育管理随笔 期末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
小学教育管理随笔 期末综合素质评
价的作用
本学期,小学一年级和六年级没有进行期末卷面测试,而是进行了期末综合素质评价。一年级语数英三科联合的素质评定形式新颖,非常受孩子的喜爱。六年级没有进行三科综合评价,而是每个老师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学科的综合评价。从评价效果看,一年级家长和孩子都非常重视,不仅注意平时各项学业的完成,在期末综合测评前对孩子的各方面学习进行了全面的复习,并不比考试时放松。而六年级的学生已经习惯了平时轻轻松松,考前紧张复习的模式,在平时学习中并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所以最后的测评效果并不理想。
从这两个年级的情况看,我认为要让期末测评深入学生的内心,起到督促学生学习的作用,还是要从低年级就开始实行,高年级学生的测评要慢慢进行,不能直接就从六年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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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方法,实施过程,评价结果的
呈现方式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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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引言
2002年12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明确指出:“高中应探索建立综合性的评价体系,增加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公益活动及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提供更多的学生成长信息,逐步使中学对学生的评价纪录成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择优录取的重要参考之一。”
2003年3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中指出“全面推行反映学生状况的过程性评价”教育部在2006年2月15-17日召开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研讨会”,标志着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展开。
高考高招,将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到底《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28日第6版
在素质教育新形势下,探索包括学业成绩在内的全面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发展状况的综合素质评价不仅是学生评价改革的核心内容,更是整个素质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此科学合理的认识和落实将对素质教育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甚至会引发一场社会伦理观念的革命。
目前,对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认识还不到位,对它的落实更多的流于形式,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还给学生的发展或者是人的发展带来了极为消极的影响。对此,我想就这项工作的意义及目前迫切须解决的问题谈自己的看法。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
1、它使得学生评价内容从一元走向多元,由原来的终结性评价变为终结性评价和过程发展性评价相结合。
当前,从世界各国课程改革的趋势看,评价的功能和评价的技术,都有了本质性的变革。评价不再仅仅是甄别和选拔学生,而是促进学生的发展,促进学生潜能、个性、创造性的发挥,使每一个学生具有自信心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以往对学生的评价主要采取以期末一次考试成绩和一份学生成绩单等终结性为主的评价方式,过分地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了对学生的改进与激励功能。过分注重结果而忽视过程,不利于帮助学生自我认识和健康成长。评价一个人的发展,不仅仅考查知识与技能,还应该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学生素质发展报告的使用是评价方式的改革,突出强调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发
展过程,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
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倡导新的教育理念,改变我们对教育本质的理解,改变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的状态,重建学校文化。也就是说,学生在学校的学习应该是积极主动的,而不是被消极的方式所控制,学校是学生成长的地方,要为学生生动、活泼、富有个性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过去是考什么教什么,考试决定教学,其实是一种结果导向。现在是把人们的关注点引导到注重过程,在学习过程中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有了好的过程,当然会有好的结果。
从教育的根本目的-----育人来看,真正有意义的教育是贯穿在不断变化的学习过程当中的,在这一过程中采取措施让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得到不断的调整和提高才能达到育人的目的。这是教育评价的新突破,也是与传统评价的主要区别。
2、它明确提出了学生发展目标-------明确了教育或学生发展方向。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中涉及了学分修习、综合实践活动项目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身体素质发展状况、基础素养评价等内容。其中,基础素养的理解可以分为广义:德、智、体、美;狭义包括6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这是评价的内容,同时更是学生发展和学校教育培养的方向。它清楚的表明了学生在校学习和学校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学科的甚至是某几个学科的高成绩,而是真正为了人的全面发展,最终达到全民族素质整体提高的目的。
3、为学校提供了一个学生管理的新的机制。
目前,沸沸扬扬的体罚、变相体罚等案例,使很多学校和老师面临着学生管理的尴尬境地。不是有教师通过自残的方式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吗?现在的学生难以管理,是绝大多数学校和教师普遍的观点,这是事实。
山东省教育厅提出:“普通高中要向高等学校提供高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江苏省有更明确的要求:“ 将综合素质考核纳入高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其中后三项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与高考录取接轨甚至影响到高校的录取,使得发展报告有了强硬的约束力和引导力。成为学生管理的新的有效机制。
4、它为人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制度保障,最终将内化成人的信仰。
素质发展报告不仅提出了学生发展的方向,它与高考录取的接轨,使其成为悬在学生头上的尚方宝剑。无形中成了引导学生正向和不断发展有效的外在约束力量。这正是目前学生成长过程中欠缺的东西。
5、它是建设实事求是、诚信社会的源头。
具有重大意义的学生发展报告的是否有效落实是这次改革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决定着改革的成败。而能否有效落实关键则是在这一过程中能否坚持好实事求是、诚信的原则。离开这一原则,一切将成为空谈!
长时间在评价过程中始终坚持了实事求是、诚信的原则,对于教师、学校、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做事方式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可以说如果从今天开始中国教育坚持了这一原则,几十年后我们将收获一个诚信的和具有强大发展动力的民族和社会。
二、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在学校、教师乃至社会上做好宣传工作,取得整个社会的理解和认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是帮助学生不断的修正错误、克服惰性不断发展的极好事情。不会得不到社会个层面的理解和认可。
2、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的诚信档案。
刚才谈到如果不能坚持实事求是、诚信的原则,一切将成为空谈。在目前的中国,如果一提到推荐上大学的事情,可能没有一个成年的中国人不再摇头。这说明我们目前面临的诚信危机的程度。这更加说明建立学校、教师保证实事求是、诚信机制的迫切形势。
3、尽快形成评价方式和评价过程的一般模式。
尽管教育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提出了甚至是正在落实这项工作,但作为这项工作的主体———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和教师都没有明确的更不用说基本一致的思路。就像已经启动的列车前面的轨道还没有修好一样危险,特别是像山东省教育改革的箭已经射出,这项工作就显得尤其紧迫。
4、《学生发展报告》中基础素养的评价内容亟待科学细化。
目前,对于基础素养评价的内容仅局限在教育部26号文件的6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不同省区又有差异。其实,对于正在发展的人来说,基础素养应该是一致的,应尽快整合出目前最科学和严谨的基本素养内容。)对于这六个角度之下应该有怎样具体的内容,我们的学校和教师更是不明确。即使学校层面出台了具体评价内容,这也将会导致更大区域内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将无法给高校招生提供标准尽量一致的有效信息,素质发展报告与高考录取挂钩也就成为空谈甚至成了错误。所
以,至少是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结合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等制定统一标准的评价具体内容。
目前,学生发展报告仅局限在学生的在校学习阶段,充其量不过是与高考录取挂钩了。其实,我们的教育目的不应局限在人的学校教育阶段,要为人的终生发展奠基、负责。如果建立人的学习、工作阶段的终生发展档案,今天的发展报告将会更有意义和价值,我们的教育将在几十年间重塑中华民族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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