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投资环境、作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投资环境、作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实施>的通知》(洪办发[2004]22号)开展“双评”活动的精神,在总结前阶段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中采取的走出去求谏、请进来督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我办证中心针对群众最关心、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认真对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开展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情况等七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座谈讨论,对照检查,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系列自查自纠、纠查整改工作。大家一致认为,自去年的“双评”活动实施一年以来,办证中心政务建设得到加强,政务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开展“投资环境、作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务管理水平的需要。办证中心是服务性、窗口性质的单位,是我区优化投资环境的形象窗口。办证服务水平的高低、行业风气的好坏,关系到广大客商和群众根本利益。中心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召开动员大会研究部署,成立了区东湖区统一审批办证服务中心“投资环境、作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任胡雪洪为组长,副主任吴建文、熊福臣为副组长,各窗口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而形成了上下齐抓、左右联动的评议评价工作体系。结合实际,讨论制定了《东湖区统一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开展投资环境、作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区委、区政府开展“双评”活动要求,把评议评价工作分成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评;第二阶段:制定措施、边查边改;第三阶段:接受评议、督查整改;第四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并明确了评议评价的目标任务、内容时间、责任部门和人员,以及各阶段的工作重点。
11月8日专门召开办证大厅会议,学习文件,传达精神,进行动员,要求每位同志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改进作风,提高效率,达到提升服务水平、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投资环境的目的。对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的工作事项积极寻找解决、协调的方法,共同研究部署下步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一个人人创造政务环境、爱护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正在办证中心形成。
二、点面结合,自查自评
11月22日至11月26日是“双评”工作的自查自评阶段,我中心结合过去一年开展“双评”活动取得的成效、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对照评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等七个方面自查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1、开展了整改工作回头看活动。对去年“双评”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实行了跟踪督查制,整改不是一时的,而是要将良好的情况继续保持、发扬下去。对整改措施不够扎实,整改效果不够明显的,做了进一步的补充、深化和巩固的工作。
2、加强政务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对投资软环境的影响具决定性。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年”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我们成立了东湖区统一审批办证服务中心机关“作风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八项制度。同时配合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规范、完善一系列审批办证程序以及各种服务措施。
3、根据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定和要求:区办证中心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削减50以上的申报材料数量,真正建立企业设立的“低门槛”制度。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监督,防止一放了之和管理上的脱节,保证各方面工作正常运转。配合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进驻区办证中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修改或废止。目前进驻区办证中心设立的部门有16家,受理事项共42项。
4、印制《东湖区统一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向企业和用户做好宣传,公布行政审批程序、范围和联络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所有投资项目收费“一单清”,所有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任何部门不准再设立办证窗口,不准将投资者推到各自单位和部门办理,不准上门向投资者收取办证费用,不准向投资者留下个人联系电话找其办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办结。对违规者,按照《责任制追究制》的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实行“六公开”、“四项承诺”的政务公开制。“六公开”即受理项目,收费标准,办证程序,承诺期限,监督电话,人员岗位。将受理项日,收费标准,承诺期限及申请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须知一并张贴于政务公开栏,定位上墙,成为群众办事指南。“四项承诺”即办理证照服务期限承诺,举报及时查处承诺,人员违法、违纪严肃查处承诺,文明服务和文明用语承诺。
制定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公开投诉监督受理部门、电话和投诉办法,统一配备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健全了报告、登记、统计制度和查报结果、信息反馈制度。办事者到“窗口”办理事项时,对“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