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防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违法犯罪分子。对于警察叔叔有些老百姓还是有自己的意见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致警察叔叔的建议书范文,欢迎阅读。
致警察叔叔的建议书范文篇1
尊敬的警察叔叔:
如今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犬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禁养烈性犬是情有可原的,我们是支持的,但是强行禁养大型犬就不合情理了,伤人的都是烈性犬,比如藏獒、杜高犬等,有听说过金毛、哈士奇、拉布拉多这种从科学上公认的温顺犬种伤人的吗?为何要强行禁止养温顺无攻击性的大型犬,希望警察叔叔能给群众一个交代和说法?强行的不合情理的执法只能激发民怨,影响社会和谐
对于禁养大型犬我想在此提出我的一些看法和建议,望采纳,谢谢!
【看法】我有很多为什么想问问警察叔叔:
1.金毛、拉布拉多等大型犬犬种,因为温顺、无攻击性、且服从性高,在一些部门被任用以搜救、缉毒、防暴、导盲、狗医生的工作犬,对社会贡献很大,禁养此类对社会有益有贡献的犬种毫无道理,可以限养但无需强行禁养,拆散和破坏养犬人家庭完整
2.在家庭中,很多犬与主人形成了深厚的感情,跟主人是家人亲人的关系,是家庭中一个正式的成员,而不是一件商品那么简单。强行禁止无疑是破坏别人的家庭,势必激起民怨,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还会导致民众一些极端的做法,引用一位犬主人的话:“谁要打我的狗,我就跟他拼命,跟他同归于尽”!影响社会和谐,责任在哪?
3.为什么连中型的串串狗也要强行抢走?这样的串串狗太普遍了,很听话很温顺不咬人,即不是大型犬也不是烈性犬,为什么还要从一个老人手中强行带走?城市中很多孤寡老人,就靠养一只狗得以做伴,和精神上的寄托,老年人大都信息封闭,不知道禁狗的相关事项,你们把他唯一的“伴侣”带走了,对老人是多大的打击?!你们有为他们考虑过吗?希望警察叔叔能就这个事情给大众一个说法,如果是因为老人没有办理养犬证,请在老人办理之后将狗狗归还老人;如果是因为基层执行人员的错误理解和错误执行,我们希望警察部门能及时纠正,避免对养犬的群众特别是老年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4.我们想知道,警察叔叔抓了这么多狗,打算怎么对待和处理?希望公安部门能将带走的狗狗之后的信息,公开和透明,避免群众的诸多猜测,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5.为什么没有听到【禁止卖】烈性犬和大型犬的消息,就开始禁止饲养了?既然允许卖,就是允许买,却不允许养?我很茫然也很费解?有哪位警察叔叔能给我们解释一下?打个不算贴切的比方,这就跟国家禁止购买和使用毒品,却允许卖毒品是一回事一个道理,而打击卖毒品,切断毒品来源才是关键和重中之重吧!
同样的道理,既然允许卖,就没有不让别人买的道理,既然别人已经买了,还养了那么久了,有感情了,是家人亲人的关系了,一句强行禁养就把他们拆散了?这不是在破坏别人的家庭吗?难道性质还不严重吗?有小家才有大家,警察的天职是维护社会稳定,这是稳定吗?
【建议】以上疑问如有得罪之处还望警察叔叔谅解,以下是我的一些建议,望考虑:
1.犬伤人大多发生在城市郊区和农村,郊区和农村饲养烈性犬的比例大,而且多为散养,既然是为了防止狗咬人而出的禁狗令,那么郊区和农村也应该禁止饲养烈性犬,烈性犬的繁殖应该由zheng FU部门监管,控制在一定数量以内,如有特别需要饲养烈性犬,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登记通过后方可饲养;散养也是导致狗咬人的直接因素,还会由此产生更多狗二代和流浪狗,并为狗贩子的偷盗提供了方便的条件和零成本的买卖,希望警察叔叔能想出一些办法规范农村的散养行为
2.请不要因为某些狗咬人了,就大面积捕杀各种流浪狗,狗有300多个品种,不同的品种有不同的特征和个性,不能因为烈性犬咬人了(很多狗咬人也是有具体原因的),就连带流浪的串串狗、田园犬一起捕杀,太血腥太野蛮!大众难以接受,中华田园犬历史悠久,是我国独有的犬种是中国宝贵的资源,如今已经很稀缺了,难道要打完吃完灭绝了才算完事吗?各地打狗的历史有20xx年之多了,年年打,流浪狗减少了吗?咬人的事件减少了吗?反而有增无减,一刀切的打狗不光引起民怨还会影响警民关系,歪曲zheng FU形象,甚至引来国外舆论和媒体的负面报道,有损中国的国际形象;如果再不从根源上着手,管理混乱无序的宠物繁殖市场、宠物交易市场、管理不负责任的养犬人,将继续恶性循环,带来更多的负面效应
3.鼓励给宠物绝育,禁止家庭养犬人私自繁殖宠物,禁止用有偿的方式转卖给他人,鼓励领养,以减少流浪猫狗;惩罚不负责任的宠物饲养行为:丢弃宠物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搬家后不愿把宠物带到新家,有的是女主人怀了孕,有的是宠物生了小狗、小猫,养不了又没处送,还有的是因为宠物生了病、断了腿,不愿意要了;都是没有道德不负责任的饲养行为,还会产生大量城市流浪动物影响社会秩序,对于这种行为应予以相应程度的罚款,包括虐待动物等都应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协助警方管理
4.整治混乱的宠物交易市场:在淘宝、各论坛服务类网站、宠物qq群等平台,经常能看到铺天盖地的宠物买卖信息,大多是私人繁殖的,根本没有正规合法的经营手续,这些人为了谋利,无限度的繁殖宠物,品相不好的卖不出去的就丢了,有些还卖给狗贩子,其后果是制造了很多可怜的城市流浪动物,还给狗贩子提供未经检疫非法买卖的犬只,间接的影响了社会环境、秩序与食品安全,zheng FU部门应该取缔所有的宠物私人繁殖,禁止各种形式无证的私人宠物买卖;限制宠物繁殖商的数量,保留zheng FU认可的正规的繁殖商,实行计划经济,宠物繁殖数量由zheng FU监管,实现可控制的状态,登记注册的方可经营,否则违法,并鼓励市民举报私人繁殖和买卖,这样能大幅度控制犬只来源,抑制非法繁殖,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城市流浪动物
5.警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并与宠物销售商合作,把办理狗证的关卡设置在市民买狗的阶段,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让所有养犬人办理狗证;也请警方在市民办理狗证以后,细化和具体狗证的作用和价值,并落实到位,让养犬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狗证的意义,才能鼓励更多人办理狗证;在此也提醒广大的犬主,请为您的狗狗办理狗证,让它有一个自己的身份证
6.已经养了金毛、拉布拉多、哈士奇、萨摩耶等温顺不伤的大型犬的市民,要强行禁止其主人饲养,等同于破坏其完整家庭,掠夺其合法的私人财产,负面效应太多太严重,影响警民关系影响zheng FU形象不可取;狗狗的寿命也就20xx年左右,把这一批已经养在市民家里的大型犬做好登记和管理;对还没有买狗的市民采取限养的方法,从管理宠物繁殖商经营商入手,实行计划经济,控制大型犬的销售数量
7.要求在三环以内的市民出行必须牵绳,不牵狗绳的处以等同于自行车违规程度的罚款,因为不牵狗出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人都容易出事故,更何况没有牵绳不懂交通规则的狗;而没有牵绳丢失宠物在各地都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之后主人不惜一切代价四处寻找,间接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社会问题
8.《养犬管理规定》涉及诸多事项,群众有一个认知了解的过程,特别是对于一些养犬的老年人,在过渡期间请警方人性执法,耐心讲解,勿产生暴力事件
9.警方可与本地的动物保护机构合作,由他们帮助做文明养犬的宣传,以及配合一些事项相信警方能处理好养犬的事宜,维护好社会和谐警民关系~
总之,大自然原本并没有狗,狗是人类为了帮助狩猎、看家护院、陪伴家人、寄托情感,把狼不断驯化有选择的培育出来的,是我们把它们带到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目的只是为了满足我们的需要,既然创造了它们,就要对它们负责,就要勇于承担我们人类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要出了问题就把所有的责任和罪过担在它们身上甚至残害它们,治理养犬的问题根源在于治人!每一只犬的背后都有一个带它来到这个世界的主人,只有追根究底才能真正治理好犬类产生的社会问题,相信警方能处理好养犬管理的相关事宜,维护好社会和谐警民关系,迈向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更加文明的社会!
致警察叔叔的建议书范文篇2
尊敬的警察叔叔:
人民大街第一实验小学段,每到小学生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此段可谓是人山人海,热闹非繁,特别是刮风、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此段更是车水马龙,水泄不通。前来接送孩子的家长们的交通工具们乱七八糟的停放在大街上,堵车现象天天发生,并且每天必发生四次,特别是近期雨雪天气,接送孩子的家长及过路的行人无不叫苦连天,可忙坏了维持交通秩序的警察们。仅短短一二百米的大街就有四五个警察,不论春夏秋冬,警察们是战严寒斗酷暑,一丝不苟,坚守岗位,真是辛苦之至,而广大家长们也不合作,依然我行我素,乱停乱放,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不说,就是把车停在路中间径自去接孩子的是大有人在,不听警察的指挥,不顾他人的安全,并且这种情况更有继续发展的趋势,警察们看在眼里,行人们苦在心里呀!
因此建议警察同志们想想办法怎样疏导此段的交通,鄙人不才,斗胆提个建议,此段是否可以在小学生上学放学的时候实行交通管制,是否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所有的机动车辆在此段时间内只能顺行或右拐弯,不得掉头或左拐弯,也就是说东来的车辆只能向西或向北转向,西来的车辆只能向东或向南转向。
2、所有机动车只能停靠在顺行的右车道上,严禁占用左车道和进入非机动车道。
3、所有非机动车只能停靠在非机动车道上,并且靠路沿石停放。
4、任何车辆不得占用青年路十字路口。
5、提示接到孩子的家长靠近护栏行走。
这只是个人想法,或许有违交通法规,也可能很幼稚,仅供参考。
再说说来前接孩子的家长,风刮雨淋日头晒的,大家都不容易,特别是还要赶时间上班的家长,大家相互体谅着点,相互让着点,路肯定就好走了,交通秩序肯定就好了,也就不用警察们跑来跑去,吆三喝四,挥手吹哨了,警察也是人,警察也有孩子,警察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大家伙也不数数光一实小这段一共派了几个警察过来维持秩序,人家容易吗?
致警察叔叔的建议书范文篇3
敬爱的市交警队长:
您好!鉴于我市经济形势一直不太景气,为改变全市交警辛辛苦苦每月每人除正常工资外只能得到5000多元奖金这一凄惨状况,我感到交警队应大力开掘财源,纵观我市情况,我认为大有潜力可挖。现提几点建议如下:
首先,对过往车辆加大罚款力度,除上级有关领导的车一律不收费外,只要是途经本市的车辆在原有基础上再加收人民币200元,对拒不交款者,可扣车扣货扣人,严重的可施以拳脚加皮带的教育,以提高其交纳罚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其次,交警队要大胆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广开财源,不能老抱着“要想富,上公路”的旧说法不放,两眼只盯着公路桥梁不放。以本人愚见,可在城东京九铁路上设一检查站,对南来北往的火车实行检查罚款。货车每列收费一万,客车每列收两万,不交者不予放行。此乃一石二鸟之举,即可收到大笔罚金,又可造成大量旅客滞留,对繁荣我市旅游餐饮行业大有好处,此行业从业人员必会双手赞成。
第三,建一万米高塔,对过往的飞机收费(携带武器的战斗机和过往的候鸟除外,一是为防不测引起人员伤亡,二是不干那雁过拔毛之事),每架飞机可收费一万五仟元,交款放行。给工作人员配备二十米长警棍,对拒不交款并企图逃逸者可将其击落,遣散乘客和机组人员,将飞机拆散当废铝卖给废品收购站,据说每架波音飞机仅废铝一项即可收入人民币一千多万元,其它尚不计算在内。
第四,行人亦属交警管辖范畴,任何人及牲畜(政府官员和猫狗除外),只要出门,即应主动向我交管部门交纳一元钱的行路费,不交或交不起者拘留十五天,强迫其以工抵罚。
按以上几款实施,估计交警队全年可在原有基础上每年增收人民币两亿多元,除却全市交警每人每年增收一百余万外,其余可给全市付市级以上干部年终每人发放红包五十多万元。余款可以搞搞警民共建,给全市二十余万尚不得温饱的下岗职工和无业人员每人年终发放十八元(此数吉利)以济其过个丰盛快乐的春节,以示党的温暖、关怀和人民警察对人民的厚爱。
此建议不知可否,请领导斟酌。
顺祝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