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只签字不按手印是有效的。
根据欠条的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因此,不按手印是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的,但按上手印会更有效力。
扩展资料:
欠条的适用范围: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参考资料:欠条-百度百科
欠条只签字不按手印是有效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欠条或者其他合同虽然没有按手印但是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签订欠条或合同是签字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即有效。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书合同的,应当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个人的签字和每个人的指纹一样,具有唯一性,因此,只签字没按手印的欠条、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完全可以代表签字人认可签字文件,签字文件是签字人的真实想法。
在日常民间借贷中,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填写借条或欠条时,最好提醒借款人手写借条并在签字后再摁个手印,这才是双保险,因为有很多爱练字的人,如果练得勤的话,很容易在短时间内改变自己的字迹,一些债务人便可趁机逃避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百度百科
欠条上不一定要按手印才有效。以下因素也影响欠条效力:(1)标题写明“欠条”。(2)写明欠款原由,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3)写清欠款人的全名及身份证号码,欠款人最好摁手印。(4)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5)写清楚出借的方式。(6)欠款期限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最好大写。(7)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应在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8)“立此为据”作为欠条正文的收尾。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只签字没按手印的欠条,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签字或者盖章就没有法律效力。借条的有效期,是诉讼的有效期,又叫诉讼时效。
其诉讼时效按《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行,从借条载明的书写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两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还款时间计算两年。
拓展资料
举例:甲借乙的钱,2003年12月7日借,2005年12月7日(今天)到期,未还。乙的权益从现在起就“被侵害”。
乙必须在2007年12月7日之前提出诉讼。过期即失去追偿的权利。有办法延长有效期。举例:乙可以在2007年12月7日前,如11月、10月??向甲催收欠款,并保留他确实催收过的证据(录音、有甲签字的还款保证书、见证人等),那么,诉讼的有效期就从当时重新计算,二年内有效。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词条 欠条
当然有效,只要借条上的签名是真实自愿且由借贷当事人自己签署的就行。如对方以没有捺手印抗辩的话,则就应由于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条上的签名不是本人所签或不是自己自愿签署。通过笔迹鉴定和其他证人证言(如果有的话更好,没有也没关系),对方的谎言就识破了。
有效的 如果涉诉对方不承认的话 必须提出反对理由 一般就走鉴定程序了
正如我前边所说 直接起诉 如果说借条不是他按的印必须 说明理由 拿出证据
当然 您若起诉 除了借条外最好把能证明借贷关系的其他证明都拿出来 比如交钱时谁在场 您取钱当天银行单据等等 并说明借款详细经过
如果只是有第三人在场对方才不承认 可以考虑只有双方在场时 把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话录下来 也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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