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看是否有明确规定领取独生子女证有额外休假的规定,另需要注意额外休假是法定必须要给的吗?拿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例:
第二十一条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有规定增加产假三个月,但“经所在单位批准“的意思就是企业可以自行决定给不给假,不是说必须要给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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