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理签名确认的请假条可以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使用。
其他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有:
1、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证明: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等;
3、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卡”、“服务证”、“派工证”、“上岗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6、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7、用人单位或负责人签章的考勤记录;
8、其他劳动者的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9、单位出差的证明,或从单位客户那里获得的证据等。
你好!
请假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只要是能把你跟公司联系在一起的文书、事物都可以作为证据,如工作服、工作证、工资条等。此外,还可以请相关的工友作证。如果不想再干了,请尽快申请劳动仲裁。祝君好运!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1、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自入职至今的双倍工资。
2、有经理的签名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
3、所有能够将你和单位联系起来的东西,例如、你的打卡记录、工作证、工资条、请假条、工作服、工作的照片、会议记录、同事的证言等等,甚至你可以将你与公司领导的对话录音,都可以!!
4、保存好证据再跟公司翻脸吧
请假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只要是能把你跟公司联系在一起的文书、事物都可以作为证据,如工作服、工作证、工资条等。此外,还可以请相关的工友作证。
可以,有这个证据就可以了。具体的你可以委托律师,是否需要补强证据,律师会跟你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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