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单位)领导包庇下属,对于违纪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应承担连带责任。
党员干部要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对党组织的决议和政策,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其贯彻执行。要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尤其是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外出报备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都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要求切实遵守。要把组织纪律看成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
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手段不是目的,如果领导这一次的宽容能对那位违纪的同志起到积极地作用,那么我们会保留一名好同志。
如果什么事情都上纲上线,那么同志之间就没有感情了。
我们要想办法让犯了错误的人改邪归正,而不是让他走投无路、狗急跳墙、破釜沉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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