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因此,在刑事诉讼中,没有写过求情书,写也没有用处。
法官具有自由量刑权,集体求情可以认为其情节上具有减刑的情形,甚至说这可能给法院的判决带来压力,可能在法定刑范围内从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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