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发票专用章仅仅是作为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专用印章,其使用范围是严格限制的。也就是说,在印章管理人员的安排上,一般独立于开票人、相关销售人员即可,是无须专门的财务人员或公司的领导对发票专用章进行专项的管理的。
所以,除了发票之外的票据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不能够说明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的收取是知情的,也就不能由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是不能够将其视为企业已收取了收据所标明款项。所以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作为往来收款收据,应该盖财务专用章.盖发票专用章不具有法律效力.
也是一份合格的收据。
没啥后果,仅仅是一份收据而已
你现在还没有到工商、税务上注册,是不能刻工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因为这些章都是需要备案的,我记得备案得上公安局。
如果有备案的章的话,收据上盖财务专用章就可以了,现金收讫是出纳付款的证明,主要是针对会计来说的。
没有什么用。在收据上盖发票专用章与盖单位行政章、单位财务章效果一样,都不能作为费用入账,都能作为收款(或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