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销货方的发票是从税务局领购的,要向税务局缴税的,而对于收据则逃避了纳税的义务,税务局再对购物方不能从计算利润之前扣除,故不认收据,
企业扣工资应该依法出具发 票或出具收据。
1、扣工资,是计算完工资总额之后,再扣除的部分(比如水电费等),是交完个税后应扣除或扣回的工资金额,不同于因为缺勤等原因的不计工资金额。
2、发 票是交易的凭据。没有真实交易的不得开具发 票
3、收据证明收到了款项,是要收到了款项,就应开具收据
不可以,既然是“代垫”,说明属于资金往来关系,不能列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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