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是人民法院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司法方向的关键,也是人民法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不断向前发展的保证。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首要的、根本性的任务就是保护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必须按照党的主张和原则办事,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一条最基本的政治原则,也是一条基本的宪法原则和司法原则。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法院工作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一)党委及其体育场成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事,是加强和改善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二)、切实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要把组织、职务、个人三种行为严格区分开来,防止个人代表组织、政府代替党委越权行事和领导权的滥用。法院党组也要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不折不扣地把党委的正确决策贯彻落实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制度,把法院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定期听取法院工作专题汇报、研究法院工作形成制度,帮助法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同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不能把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等同于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不干扰、包办、代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四)、重视和加强人民法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的管理。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不能把法官等同于一般的公务员,而且要高于一公务员。要按照中央文件和法官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好法官的职级待遇,做好法院干部的培养、提拔、考核和奖惩工作。帮助法院解决人员进口不严、出口不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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