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办结婚证
是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上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
婚姻登记
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
婚姻状况
、委托事由、
受托人
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果
婚姻登记档案
丢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参考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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