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不需要人事局盖章,因为人事局是管机关事业单位的,而机关事业单位是考入制,不需签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是指对企业的。基本程序为: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双方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有的用人单位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2、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协议书必须及时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然后由学校盖章。 3、协议签订后三方各执一份,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4、毕业后,学校根据你的协议将档案存入你工作地的人事代理部门,在办理代理手续时需要在代理协议书上盖人事局下属的人才中心的代理章,这样你就可以享受毕业生政策。如代理时间算工龄、第二年晋升助理职称等等。 你随便找个单位盖的章,那么档案就要放在你协议工作地的人事代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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