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排水系统在正常排水期间,中央泵房只能启用内水仓,为保证清淤人员人身及泵房设备安全,那么我们需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安全措施呢?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主排水系统建设情况及事故类型
矿井主排水系统:(+120m水平)配备了8台高扬程多级离心泵,其中MD420-96×10B型多级离心泵4台、MD420-96×10型多级离心泵2台、MDS450-95×9P型多级离心泵2台;泵房变电所采用双回路供电;排水管路选用6趟φ325×22mm无缝钢管直排地面,正常涌水时水泵4台工作,3台备用,1台检修,水泵正常排水能力2040m3/h,最大排水能力3570 m3/h(根据目前流量计实测数据)。抗灾潜水泵房配有BQ550-850/10-20xx/W-S型矿用单吸自平衡卧式潜水泵水泵3台,敷设3排φ325×22mm管路直排地面,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中央泵房水仓容积:现场实际施工井底水仓共981m,净断面11.5m2,经核算,水仓有效容积约8072m3,其中内水仓容积3452 m3,外水仓容积4620 m3;另外,现场实际将长257m的临时水仓(与外水仓联通,其净断面和支护与水仓设计相同)作为永久水仓的一部分,有效容积约2118 m3。经核算,水仓总有效容积为10190 m3,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容量要求。
外水仓清淤期间的主要水害为:外水仓清淤期间只能使用内水仓蓄水,一旦矿井涌水量增大或主排水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满足矿井正常排水要求,外仓清淤人员生命安全将受到威胁,且中央泵房将有被淹危险。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及方案
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正常排水期间,中央泵房只能启用内水仓,为保证清淤人员人身及泵房设备安全,中央泵房司机应做好各泵的巡视工作,及时观测水位,保持低水位排水,随时准备停开泵。
处理矿井水灾,要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控制事故蔓延、防止事故扩大。一旦出现意外,发生水灾,在救灾过程中,要以人为本,首先抢救受水灾伤害和威胁人员,并采取措施控制水灾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2、应急处置方案
当矿井涌水量突然增大或主排水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满足矿井正常排水需要时,需要外水仓清淤人员立即撤离现场,人员全部撤出后将外水仓配水闸门打开,并将水仓入口处水沟挡板拆除,将水引入外水仓,启用外水仓及临时水仓进行蓄水,此时,水仓总容积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容量要求,并能为中央泵房排水系统出现故障时争取设备抢修时间,保证矿井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中央泵房外仓清淤期间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机电副经理李建忠任总指挥,机电副总工程师张汉昌任副总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调度室,负责水害期间的事故应急抢险工作,调度室主任赵向安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7180,调度电话200、201。
如发生水害事故,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紧急集合,根据指挥部分工安排,及时开展抢险工作。
成员单位(人员)及职责比照《陕西正通煤业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相关职责要求执行:
(1) 机电副经理:负责按照制定的方案和措施,分工负责,立即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救灾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2)副总工程师:负责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事故的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生产调度室:负责事故抢救调度指挥,及时调度事故抢救情况,传达领导指令,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4)机电研究所:负责协助机电副经理研究制定机电、排水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供电、排水问题;协调指挥机电、排水设备的运输安装工作。
(5)机电分公司:负责保障中央变电所供电安全,安排专责电工做好供电线路及设备的巡视工作,安排专责维修工做好中央泵房水泵的维修维护工作,泵房配足易损件。泵房司机随时观察水泵上水情况,副井信号工、绞车司机坚守岗位,保证人员及时升井。
(6) 卫生所:负责伤员的及时救治工作。
(7) 救护队:负责水害事故的抢救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建立联系和告知制度,一旦发生水害及时通报情况,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2)机电分公司检修、完善好中央泵房8台卧泵及3台抗灾潜水泵及配套供电设施,确保水泵及供电安全可靠,检查水泵开关的保护、整定。现场备齐易损配件、维修工具。随时保持低水位排水,严格控制水仓水位,如遇险情要留有足够时间进行抢险。在值班过程中,如发现水位异常或水泵损坏,及时汇报区队值班领导及调度室,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机电研究所及区队领导下井重点对中央泵房和抗灾泵房进行检查。
(3)加强供电系统、大泵及其它排水设备的检查与维修工作,确保供电、排水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时刻处于完好状态。
(4) 在外水仓清淤地点安设专门电话,并按照清淤进度及时前移。
(5) 加强井下水动态监测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6)当内水仓不能满足排水需要或中央泵房设备故障不能正常排水时,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五、应急处置
(1)调度室负责接收事故的报警信息(值班电话:34367180,井下为200),接到事故报告后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成员立即赶来生产调度室集合。
(2)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决定启动本预案。
(3)调度室立即向外水仓清淤施工地点下达撤人命令(中央泵房、中央变电所人员坚守岗位,听从调度室指挥)。
(4)机电、后勤部门要保证供电、通讯、供水、交通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5)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
(6)物资供应公司负责抢险物资、设备的调动,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各单位都必须支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7)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继续扩大,争取将损失降到最小。若事故继续扩大,现有救援力量不能满足需要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和长武县政府,启动集团公司和长武县政府应急预案,调动周边救援力量请求救援。
(8)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有关成员立即组织研究、决策救援方案,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部命令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9)指挥部通知主排水泵房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排水情况。若水灾危及泵房安全或接到调度室撤离命令时,泵房工作人员应沿避水路线撤离升井;若沿避水路线撤离受阻无法安全撤离时,可汇报调度室后,由泵房管子通过立井撤离;安全撤离升井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撤离情况。
(10)通知副井井底信号工、把钩工坚守岗位,确保受灾人员全部安全升井。
六、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1)所有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和施工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现场施工人员应做好自主保安与相互保安,随时观测现场有无水害迹象,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做好应急准备。
(3)中央泵房与变电所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供电正常,水量增大卧泵不能满足排水需要时,联系地面110kV变电站开启抗灾泵。
(4)水害发生时,现场施工人员应听从跟班人员及安检员统一指挥,有序进行撤离,根据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沿外水仓撤离至水仓入口,进入井底车场,然后进入副井底升井。
(5)如果水流已由水仓入口涌入外水仓,撤离人员行进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护锚杆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木料撞伤。
(6)在抢救事故期间,救援人员应随时向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汇报现场状况和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等),并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7)加强水位、水量的测定,在结合水位遥测系统的同时,要对地面钻孔水位进行人工观测,确保测量水位的精度。井下各排水点增设测水堰口,确保矿井涌水量数据准确。
(8)井下泵房司机和各排水地点的看泵司机应坚守岗位、在未接到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撤人命令前禁止擅自脱离岗位。
(9)人员撤出后,应全面检查外水仓配水闸门及水仓内清淤设施是否影响外水仓正常使用,检查无误后将配水闸门打开,利用外水仓进行蓄水。
(10)本预案未尽事宜,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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