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预约的疯2级2010-05-24提问具体一点阿,这么简单就不好回答了,合同双方的主体、要求出具保证书的对象等 追问: 主要就是针对买卖的双方,由于合同的不完整性,买房收款之后却拒绝支付货物。而所用的钱被卖方偿还了自己的债款,因此给买方谢了一个保证书,说一周之内不还款的话就追加一部分现金。这个保证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回答: 这个保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起到补充合同的作用,如果在约定的一周时间内不还款的话,他就要承当保证书中说的追加一部分现金的责任。 追问: 但是当初的那个合同是不正规的啊,有太多的漏洞,这样的话这个保证书同样有法律效力??? 回答: 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先那个主合同有很多漏洞不影响补充合同的效力阿,但如果主合同有条款与这个保证书有冲突的话,那有可能没有法律效率。 追问: 保证书上面只有货款的问题,没有提及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只是一个到期还钱的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就算法院能判决他强制还款,但是他就是没有钱,到时候应该怎么办啊 回答: 那就应该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如果判决你方胜诉,判决生效后对方还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话,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没钱的话就可以执行他的财产,如果没有钱也没有财产,那就不好说了,法院只能等他有财产可执行了再去执行,或者给对方司法拘留 追问: 这个保证书没有时间限制吧应该???跟合同的关联有多大
保证书如何具有效力
1、建议保证书由律师见证,只要是由双方签字的文字证明,同时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在法律上都可以作为有效的依据。如果再有律师见证的话,那就和法律文书具有一样的效率。
2、夫妻之间婚内保证书,通常是在夫妻生活期间,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比如婚外情、吸毒、赌博、家庭暴力等,因为行为暴露或亲友规劝,为挽回婚姻而承认错误并作出“如若再犯,自愿离婚”、“财产归对方所有”、“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给予对方经济赔偿”等各种书面承诺。对于该类保证书,因其内容不同,法院认定的情况也各不相同。
3、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也是法律对无过错方权益的最基本的保障。而《婚姻法》并没有对离婚损害赔偿的约定作出限制性的规定。由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对于保证人作出的只要再发生对家庭不负责的行为,包括赌博、吸毒、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愿意支付对方赔偿金的承诺,实际上是对离婚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一种约定。该约定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一般的保证书都是需要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名,亦或者有相关律师的见证,这份保证书就能具有法律的效力。如果是婚姻的保证书程序可能就会复杂一些---以上答案由家律网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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