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那么根据《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现拟定保证书内容如下: 保证书保证人: XXX住所地:XXXX联系电话:XXX邮编: 本人XXX,在缓刑期间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迁居或者离开所居住区域经公安机关批准;
(四)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2009年X月XX日 如果你还被剥夺了政治权利,那还要增加遵守第十二的规定,如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不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
(四)不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五)不在境内外发表、出版、发行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它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书籍、音像制品等;
(六)不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七)不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八)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