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临时工书记员的法定称呼是“聘任制书记员”,若要离开,是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则可以离开的。
2、若是在试用期内,则可以直接口头提出离职申请而离开。
3、特别提醒,“聘任制书记员”一般离开前都会严格按照法院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你本来就是临时工,写个辞职信随时可以走人。
那就走啊,打个招呼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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