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且结清所有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般的公司所设的离职期,就是找新人的时间,找到新人后交接完,你基本就没事了,所以你可以和公司协商你可以以代扣金的形式,就是你提前半个月离职,公司扣除半个月薪水来做代通知金,而新公司你和他说明白这里的问题,应该新公司不但会理解你,而且会赞赏你的劲业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
这样可以做到和原来的公司保持良好的关系,对现工作又有好处。
每个公司的制度都不一样的,不好说的. 要看你当时签的合同上面写的.
我以前都是交了辞职信就走的.
去看看合同法跟劳动法里面就知道了.
可以
快递送达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吧 他不承认你就直接有 他不讲信用 你也没必要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