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向单位递交辞职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留证据:
第一,采用邮寄的方式提交辞职信,邮寄回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直接提出辞职申请,做录音或者录像来证明提交辞职信;
第三,递交辞职信时可以有其他的人陪同,让证人给予证明。
第四,直接递交辞职信,要求单位出具书面的证明,证明职工递交辞职申请。
扩展资料:
首先,一定要提前签合同。一般是签《劳动合同》,其他类型的合同也可以,但一定要把干什么活、在哪干、工资怎么算、工资怎么发都写清楚,别轻信口头承诺。合同中,单位是甲方,您是乙方,一定写清甲方准确的全称,单位要盖章,签好后自己要留一份,如果不给发工资,甲方就是你们要投诉的欠薪主体。
其次,别忘了及时要工资。按规定,工资应该是每月一发,应该通过银行转账到银行卡上,万一没给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需要干的时间比较长,说是干完后一起给发的,不能相信;说是没要上账来没钱给发的,也不能相信。就算相信,也要甲方打好欠条,投诉时注意别超过两年的时效。
最后,保留好自己的证据。万一要不到工资,就得靠手里的证据了,比如:签订的合同、签字盖章的欠条、银行卡发工资的记录、考勤方面的证据、有关的结算单据等,这些都是要回工资的有力证据。同时还要注意,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依法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参与企业或包工头以要工资的名义讨要工程款等行为,作伪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参考资料:新华网-证据保留
你写一份辞职通知书,然后去邮局用快件寄送给单位,寄送单上写明“辞职通知书”。这样,你就有了通知辞职的证据了。
劳动者应当去邮政局用EMS快递“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收件人单位处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收件人是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没有人事部的写法定代表人名字。寄单上物品栏注明是“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原因: ?
1、个人原因(根据自身情况说明); ?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况。保留好该寄单以证明提出了解除通知。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
辞职书的写法 ?
(一)标题在第一行中间写“辞职书”三个字,或写“辞去×××工作”等字样。 ?
(二)称谓在第二行顶格写任职单位负责人姓名。 ?
(三)正文写明辞职的原因,辞去什么职务,什么工作。 ?
(四)结语在正文后面写表示歉意的语句。 ?
(五)署名、日期在正文右下方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写具体的年、月、日。 ?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辞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您好,
你如果想离职,提前一个月去告诉你所在的企业,然后写离职通知书,不论单位同意不同意,在你离职通知书送达的一月以后你都可以离职。
至于证据,你可以把离职通知书写两份,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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