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要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单位的批准,一个月后你们的劳动关系即解除,你只要证明你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了即可。
当然你需要保留书面提交辞职报告的证据,比如到邮局快递辞职信给公司人事部或者老板,快递单上写明“辞职信”,上面有快递日期,能够证明你提前30天通知,送达有签收记录,能够证明对方已经收到。
公司不得扣你工资和押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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