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副科级职务申请书写法如下:
1、标题:在第一行中间写“辞职书”三个字,或写“辞去×××工作”等字样。
2、称谓:在第二行顶格写任职单位负责人姓名。
3、正文:写明辞职的原因,辞去什么职务,什么工作。
4、结语:在正文后面写表示歉意的语句。
5、署名、日期:在正文右下方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写具体的年、月、日。
注意事项如下:
1、不要说上司坏话。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反映一下上司的问题,要尽量以委婉的言辞口头提出。
2、不要满纸抱怨,抨击公司制度。
3、不要指责同事,尤其忌讳把同事的“罪行”白纸黑字写在辞职书上。
4、记得写明明确的离职时间,千万不要写”申请“或者“请XX批准”。如果你写了申请,请批准之类的话如果领导不拖着不批会耗费你时间。
辞职是通知,并不是请求,所以你应该知道怎么写了,不用很长,三四句话就行,比如,我想要辞去***的工作或职位,妄领导同意并批准
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等情况,同时辞去公职的还应说明辞职后去向等。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等情况,同时辞去公职的还应说明辞职后去向等。
(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干部所在单位的意见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
(四)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党委(党组)应当自接到干部辞职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答复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辞职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超过三个月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辞职。
第十一条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领导职务:(一)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二)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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