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x负责人:
您好!
很遗憾在这个时候向您正式提出辞职,来到xx已经半年多了,开始感觉xx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在这里有过欢笑,有过收获,当然也有过痛苦。虽然多少有些遗憾,不过在这里还是学了很多东西。进入xx是我的第一份正式的工作,一直还记得最初面试,复试,实习的点点滴滴。正是这半年的时间,让我完成了从一个学生到一个社会人的转变,正是这半年多的时间,让我学到了太多终身受益的知识,锻炼了自己多方面的能力,也正是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我真正快速成长和成熟起来。我想感谢xx给我的这次工作机会,我对这宝贵的时光充满着感情。
我不喜欢夸大事实,也不喜欢太过谦虚,我会尽力去接近事实,惟其如此,才可能客观。在这半年的工作中,我确实学习到了不少东西。利用xx给予良好学习和锻炼时间,学习了一些新的东西来充实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识和实践经验。我对于工作站半年多的照顾和很多优秀的同事,给了我很多帮助,表示真心的感谢!今天我选择离开并不是我对现在的工作畏惧,承受能力不行。经过这阵的思考,我觉得离我所追求的目标越来越远。人如果没有追求,他的生活很乏味,相信xx领导会给予谅解。而且工作上的毫无成就感总让自己彷徨。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思考的结果连自己都感到惊讶 ――或许自己并不适合xx这项工作。而且到这里来工作的目的也只是让自己这一段时间有些事可以做,可以赚一些钱,起初没有做好在这里发展的准备,致使后来的一再被动。因为当初连应聘我都不知道,还是一个朋友给我投的资料,也就稀里糊涂的来到了这里。一些日子下来,我发现现在处境和自己的目的并不相同。我一直以为没有实现自己更多价值的时候便是该离开的时候了。现在看来,这段时间可以归为这一类了。不想要再将时间白白浪费掉了。虽然在xx内基础的知识及专业知识已经基本掌握,但俗话说“学无止境”,有很多方面还是需不断学习。提出辞职我想了很久,工作站的环境对于学生助理很照顾很保护(至少对于业务来说),鉴于我的个性,要在工作站自我提升及成长为独挡一面的能手,处于保护的环境下可能很难。我自己也意识到了自己个性倾于内向,你们也有经常提醒我这一点,其实,这不管是对于社区培育人才或是我自身完善都是突破的难点。虽然我的观念是:人需要不断的发展、进步、完善。我也一直在努力改变,变得适应环境,以便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但是我觉得自己一直没什么突破,考虑了很久,确定了需要变换环境来磨砺。我想,应该换一份工作去尝试了。
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xx辞职于自己是一个人生考验,而xx也正值用人之际,不断有新项目启动,所有的前续工作在xx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xx今后在各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xx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工作站因我而造成失误,我郑重向工作站提出辞职,辞去xx的工作。我也将这几天的事情给做完。至于剩下的事,只能留给其它的同事去做了。
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确实很舍不得,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但是我还是要决定离开了,我恳请xx和领导们原谅我的离开。
祝愿xx蒸蒸日上!愿领导健康,愿朋友开心!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11年10月15日
辞职通知书
本人于xx年xx月xx日到公司工作,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公司已工作了xx个月,由于单位的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
——上述费用如果单位不支付,只有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