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什么叫做“歌”的时候,自己早已不自觉地爱上了歌。
那时候学的第一首歌是黄安的《新鸳鸯蝴蝶梦》,唱着那句“昨日象那东流水……”,九岁的我时常陶醉得忘乎所以。
可那段时间却压根没听说过有黄格选,童安格,巫启贤等人的存在,或许他们真的曾辉煌过,但辉煌的日子不属于我们这一代。
于是翻开大姐小时候抄的歌本,唱完了“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再到“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再到“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我却依然不晓得这些撼动人心的歌曲是出自谁口。
但我又时常自信自己对于一些老歌手的了解甚于其他同龄人对他们的了解。至少我知道以前有个歌手叫做苏芮,叫做蔡琴,至少我懂得费翔的《冬天里的一把火》仍在燃烧,齐豫的《橄榄树》正在开花,齐秦的《狼》依旧狂奔。
不知是哪个冬天的晚上,走在寂寞的深巷里,却从冷风中传来一句令人潸然泪下的“是否给你自由过了火……”,于是那时起,我爱上了《过火》,懂得了张信哲。
喜欢一个歌手非常常见,但若同时爱上两个歌手呢?我记得我喜欢王菲和那英的初始是在她们的《相约一九九八》,而非王菲的《容易受伤的女人》或是那英的《雾里看花》,那时,听完了《相》后,我自以为世上最完美的旋律即是此了,而最好的歌手亦是她们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