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管理处党委《昆明东管理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2010年度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管理处党委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向各级党组织、党员和职工群众做出承诺。
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融入管理处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以实际行动投身到“迎国检”工作和优质文明服务工作中。
完成时限:
1.“迎国检”2010年11月1日前;
2. 优质文明服务,2010年12月31日前。
二、思想建设方面:
1.按要求和规定完成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完成时限:2010年12月31日前。
2.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推荐阅读图书。完成时限:2010年9月1日前。
三、组织建设方面:
1.成立嵩明、昆石两个党总支。完成时限:2010年12月1日前。
2.在昆石线成立3个党支部。完成时限:2010年12月1日前。
3.全处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不低于150人。完成时限:2010年11月1日前。
制度建设方面:
完成管理处管理制度汇编。完成时限:2010年10月1日前。
作风建设方面:
1.对全处副科以上干部进行谈心交流,同时选拔任用一批干部。完成时限:2010年12月31日前。
2.全面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完成收费站“六位一体”培训工作,调查管理处规范建设情况。完成时限:2010年10月1日前。
3.在党员中开展以“三比”为主的活动,即:比奉献、比作用、比带头(“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完成时限:2010年12月31日前。
廉政建设方面:
1.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按处机关和昆石营运中心、曲靖、玉溪、嵩明分别与属地检察机关联系开展。完成时限:2010年12月1日前。
2.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完成时限:2010年10月1日前。
3.与昆明、玉溪、曲靖、嵩明路地共建检察院交流工作一次。完成时限:2010年12月1日。
其它
1.完成创先争优方案安排的工作,“四来”以实际工作或文件通知开展活动。完成时限2010年12月31日前。
2.规范统一党支部档案台账。完成时限:2010年12月31日前。
3.统一在收费站党支部开展“三必谈”工作。完成时限:2010年9月1日前。
4.统一配发“党员笔记”。完成时限:2010年10月1日前。
5.完成处、所两级党员活动室建设。完成时限:2010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