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只要在试用期提前3天或试用期后提前30天离职,那么3天或30天后,即使公司不批准离职,也有权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工资照发。辞职信有没有保留一份,不然公司耍赖说没有收过就麻烦了。可以再写一份辞职信,写明于几号已经递交过辞职信,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最迟应于几号办理离职,现再次重申本人的辞职意愿,希望公司在几号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然后,一份交公司,一份要公司盖章,自己保留作证据。那么到时不批准离职,就可以带上辞职信,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会有专业人员处理的。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十天之后,他不批就视为自动批准了,工资也要结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