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适格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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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了明确约定的服务期限与赔偿事项,那么你就要承担违约的损失后果。但你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请求,将服务期进行协商,直到你做到界期再解除劳动合同。
你是7月10日上班的。至今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违法,辞职有理。
虽然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同时,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还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由于单位存在过错,你可以随时向单位提出辞职,并且当天结算工资走人。
还有,单位的处理办法也是灵活的。你就口头提出辞职,要求当天结算工资,或许他们即刻就同意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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