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其中一条就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既然写了辞职报告,就证明你是自愿中断就业的,也就失去享受失业金的条件。
自己交辞职报告按理说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你和公司的认识比较熟悉,他愿意帮你的话,可以为你办理!
如果是公司辞退的话 ,你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金的好像没有多少钱的!
单位规定50周岁就裁掉,违法。如果单位提出要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者没过错的情况下,要按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同时要提前30日书通知或者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你千万不要写辞职报告,如果你写了辞职报告,就变成是你个人辞职,没有任何补偿。
因此,现在单位想裁掉,你就等单位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写辞职报告。如果单位到时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不给补偿,你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单位给予补偿。
补偿金计算,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也按1年算,不满6个月,补半个月工资。
辞职报告不能写啊 就算写 也要写得不要说是辞职 必须是退休这样 要不然就不会有退休金
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如果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3、所以你应当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你也就可以领取了。
4、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5、按上述理由辞职,不但可以领取失业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