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签订离职确认书,也就是让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书面交接。该行为应该是合法合理的,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如果不是员工故意参与打架斗殴,这种情况就属于工伤,公司应当负责,不但应当支付全部医药费用、工资照发,而且不能以此为由解雇职工。当然,如果是员工违法,比如打架等造成的,则员工违纪,公司不负责任。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