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的答案:真下决心辞职情况是:1》老板不会不批。现在的辞职是家常便饭。每个老板都有充分的准备。若你表现不好,领导是巴不得你主动辞职,他可以减少费用。如你表现很好,一旦决心辞职,领导会事先做挽留你的工作,一旦领导明白无可挽留,很是无奈,天要下雨娘要出嫁,一切随缘。领导都会想得开的。他会想办法与你沟通,沟通后你还是坚持走,他一定会让你走。因为他明白,留人留不住心,俗话说,和尚走了有道人,旧人离去有新人呀!2》不批也可以走。这是意外情况,万一有个别的领导不太明智,会以各种借口留人,即使这样,他也留不住。我们可以按自动辞职处理。我们礼貌一些把移交工作做好就可走人。等领导明白过来,再回头办一些必要的离职手续。3》会有一些经济小损失。公司辞你的职与自己主动辞职,有的单位会有一些规定,就是当月的工资支付问题,我认为真的想走,有些小小的损失也应自己承担。4>按公司的规定或合同办理。正常的情况公司都有签用工合同,都有关于辞职的规定,你完全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总之真想走,有的是办法。但是要明白:跳槽要代价,理当细思量。
辞职有两种方法: 第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失为由,比如没签劳动合同,没购社保,拖欠或克扣工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国家制度或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等。 此种辞职可写以下辞职通知书: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特此通知(如不想把辞职事件闹大的话,也可把涉及要求赔偿部分删掉)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作出离职,即使公司不批准并不进行工作交接,于三十天后,员工照样可以正常辞职。 此种辞职请参照以下辞职通知书: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 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此辞职方法亦可把第五十条鼓规定关于离职当天即时支付工资的要求删掉,因为很多公司是离职后三十天内支付工资的,我认为不过分) 另外,切记通知最好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发出,以保留辞职提交日期证据。 以上,愿能帮到您啦。 谢谢!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鉴于你们单位领导的答复,你可以不用理会,当然,记得你要保留好对自己有利的相关证据,比如说你提交辞职报告等,只要在你交了报告日起满一个月时即可不用前来上班,对于他们所谓什么正月十五前不受理完全就是放屁,到时候如果他们扣压的工资和压金不全额退还的话,你可以直接到劳动促裁中心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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