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辞退,将人事档案挂在原单位,或寄存在人才交流中心,干籍、公职、教师资格、工龄等继续、连续计算。开除公职与辞职、辞退完全不是一回事,千万不要上当哦。辞职如果不批准,要想办法联系单位调离,擅自离职的,可能面临开除公职的尴尬局面。被开除公职的,将被终身禁止从事一些重要职业,例如,不能从事律师职业、教师职业。
2、教师个人不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教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在教育局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在岗,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作自动离职处理的教师的档案、人事、工资关系均不作转移。
3、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4、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开具办理完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的《证明》。
5、辞职者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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