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要说起本人提出辞职报告的原因,笼统来说大致可简单归纳为以下两点:
第一点,本人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确实有必要回家调养生息。
第二点,如今的工作早已今非夕比,工作量太大,公司要求又太高,本人身在此位深感不安、名不符实,难以完成公司和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辜负了党和国家寄予的厚望。
以下具体说明。
10月18号早会,店长问负毛利有没有打出来,我说导出来了还没打,遂问生鲜的价格调完了吗,我说调完了。店长说既然调完了价就可以把负毛利打出来了,打出来要多少时间?店长又说负库存有几天没跟进了,要我们跟进,然后问各部门有什么困难。我问有好多订单还没入库,负库存还要跟进吗?店长问怎么会有那么多单据没入库?我说事情太多做不完,收银员的长短款也一直没做。他说你有这么多事情要做吗,工作效率太低了,你要是想悠闲地工作不如趁早换工作算了。他还特别强调了这一点,其他部门也是一样,有谁想要工作轻松就趁早换工作,不然这里早晚是要死的。
我不禁要问:亲爱的店长,难道您要我们提出问题只是为了找到批判我们的理由吗?既然您开了金口,我也就不能赖着不走了。
店长让我们有困难就说出来,可是当你提出了困难,他的解决办法要么是把你骂一顿,虽然他骂人的时候经常面带微笑,但是这种笑里藏刀的表情着实让人不寒而栗。要么是让你先做完这件事,再做另一件事,可是等做完了这一件另一件就做不完了,只能留到第二天,第二天还有第二天的工作要做,做不完的又得留到第三天,如此循环往复周而复始永远没有做得完的一天。
也许当店长您看到我上面这段话的时候,并不会表示认同,不过没关系,我写出来不是为了让您同。
上期快讯,店长要我在快讯起动的前一天打完所有促销标识,这本来是应该做的事,没做完是我的错,无可厚非,我承认。但是只把问题归咎到我一个人身上是不公正的。因为在快讯起动前的那天下午,百货部才把快讯表给到我手上,而且该表有一些纰漏的地方,我必须先核对完该表的准确性后才能调价。等到调完价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再加上还有其他零碎的事情要处理,当时根本没有时间再打促销标识。第二天早会我说标识一个都没有打,店长顿时火冒三丈,质问为什么没打?昨天就叫你打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打,难道你不知道在快讯起动前一天就要全部做完吗?如果你当时提出来我就可以安排其他同事去做,但是你当时又没有提,现在才跟我说我不接受。好吧这又是我的错,我没有在第一时间提出问题,所以之后我都尽可能在当天提出问题,可是问题也并没有得到解决。
例如:我提出收银员长短款没时间做,店长只是来看看我在做什么然后就走了,至今没有给出任何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是一味地要求每天要做个这,每天要做那个。
一方面店长说要就事论事,另一方面又把安排工作建立在所谓的“万一”上。万一出现突发情况怎么办,万一有供应商要打单怎么办,万一要调价怎么办,万一……怎么办?他的理论都是建立在幻想加猜测的基础上,没有实际指向。如果事情发生在他自己身上,他就会说,遇到特殊情况到时候再特殊解决。
举例:10月6号和7号是周六和周日,我想连休两天,可是店长非要我调到周日和周一休息,理由是万一供应商要打订单,请注意,这里用的是“万一”,结果周六没有一个供应商来,反而周一的单据特别多。
店长言语之中自相矛盾之处,也让我以及很多员工感到难以接受。某日早会,与会人员都真真切切地听到他说当天要整理仓库,但是直到第二天都没见组织整理,有同事提出疑问,他竟不承认自己说过这句话,实在叫人匪夷所思。他店长整理不整理仓库跟我没有任何直接关联,我拿这件事出来说只是为了举一个例子,想要说明他的自相矛盾之处。
关于调整工作时间,就我本人来说原本没有任何看法,但是店长说如果我八点十分上班就比其他上行政班的同事少上了十分钟,所以要多加十分钟,好吧确实也是,这一点我表示没有异议。但是我到点下班后多上的十分钟是不是也该计入工资?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付出的劳动是不是也应该计入上班的时间?我说这件事是想表达,如果您非要在某一件事情上算得清清楚楚,是不是在其他事情上也应该算算清楚,如果只要左手不要右手那不是成残废了。
如果说公司对信息部有特殊要求的话,我想知道为什么?信息部没有支援到收银,就应该被开除?可是平心而论信息部需要支援的时候又有谁来支援过,如果你硬要说上级部门来支援了我也无可反驳。有同事以没收过银不会收为理由,被上级反驳回来的说法是,有谁一来就会收的?多收几次就会了。既然这样,就不该有信息部的事情其他部门没有能力支援的说法,有谁一来就会做的?另一方面,为什么当时那么多同事上班你谁都不叫,一定要叫个信息部的人去?关于这个问题,当时店长和我已经有过探讨,在这里不再作他论,我只想说明,把矛盾打压下去并不意味着解决矛盾,而只会让矛盾越积越深,越积越多。其他就不多说了,多说无益。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