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心得
吕明华
这本书是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
这部小说只有一个主要人物,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世界,到农村装个又聋又哑的人,用叛逆的方式来反抗这个世道。但可悲的是,受世俗的影响,他又不可能真正这样做,只有活在矛盾当中,在苦闷和彷徨中,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来安慰自己,成不了真正的叛逆,从性格方面来看,与鲁迅笔下的阿Q有点相似之处。
作品的背景是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以及都市中弥散出的喧哗,但在霍尔顿内心,呈现的是麦地般的空旷和守望的孤独,还有那颗善良的心在寻找过程中被龌龊生活薰染而导致的忧伤。联想到现实,青少年中的“问题少年”,他们叛逆的外衣里包裹着的是成人世界对少年心灵挤压后的扭曲,通过这本书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们的状态,这是青春成长的过程。特别是大多数90后,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这些像霍尔顿一样的孩子们,是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让他们逃避么?其实,旁人一眼就可以看穿,那些自以为是的张扬,那沸腾的荷尔蒙,那隐藏的黑暗和乖戾,那些吵得要死的音乐,他们真的是看上去那么快乐么?我只想问,多少年以后,已为人父的他们会怎样追忆那样的似水年华?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也许并不是反叛,而是恐惧,更多的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现实中像霍尔顿那样“垮掉的一代”一样,有多少不是如此呢?他们干尽一切离经叛道之事,亲手将自己的青春涂抹得血迹斑斑,在自虐中寻找自尊,用叛逆来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麦田守望者》里,我喜欢霍尔顿的这么一段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多少青春可以挥霍?不如懂事地停止那肆意地疯狂,也许在以后某个惬意的下午,再回想起过去,我们能幸福地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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