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麦穗》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开头就说的是拣麦穗。在农村长大的姑娘谁还不知道拣麦穗这回事。或许可以这样说,拣麦穗的时节,也是最能引动姑娘们幻想的时节。
在那月残星稀的清晨,挎着一个空篮子,顺着田埂上的小路走去拣麦穗的时候,她想的是什么呢?想得是用拣麦穗换来的针线做漂亮荷包什么的,送给心上人。她们每一个人都做着自已心中的梦,憧憬着自已的未来。
文章以姑娘们拣麦穗开头,然后就讲了文中的我小时候想嫁给一个卖灶糖的老汉。她的一个很纯真的原因就是她想吃灶糖。老汉对她也非常好。后来他们之间就互相疼爱。后来等小姑娘长大了,她明白这些情感的事情。但是卖灶糖的老汉还是对她非常好。再后来,卖灶糖的老汉去世了,姑娘也很伤心。
小说歌颂了人性的美丽和善良,同时揭示着命运中的无奈与悲哀。整个故事在淡淡中开始,平静中结束。
其实,人的生命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从出生的哇哇着地到死亡静静地离开,都是赤条条来又赤条条去。人生整个过程,或辉煌,或颓废、或显赫、或淡泊、或富贵、或清贫都似浮云一般,有凝聚之日,也有飘散之时……。
张洁的《拣麦穗》叙写旧社会穷苦农村姑娘为了准备嫁妆而在嫁给一个卖灶糖老汉的往事。在荒谬的故事中表现出童真的率真与美好,写出了情趣与谐趣。文章既然是对往事的回忆,总觉得文章有这么一段结尾就可以了的。文章写道:
等我长大以后,我总感到除了母亲以外,再也没有谁能够像他那样朴素地疼爱过我——没有任何希求,也没有任何企望的。
文章就此打住而结尾,不是不可以,这足以表达出卖灶糖老汉人性的美好。可以,作者还写了这样一段文章做为文章的结尾:
真的,我常常想念他。也常常想要找到我那个皱皱巴巴的,像猪肚子一样的烟荷包。可是,它早已不知被我丢到哪儿去了。
作者再写上这样的几句话是不是有狗尾续貂之嫌?既然上段文字已表现出卖灶糖老汉人性的美好,再加上这段文字也是未尝不可的,倒是有了这几句话更显作品的文学性,文学作品语言的意味性。以上一段文字结尾文章,是揭示卖灶糖老汉之朴素的疼爱是如何的伟大,是如何的崇高,而加上这一段文字再来叙写,就更是一种抒情。这情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烟荷包是自己童年时代天真感情的寄托,烟荷包虽然失落了,但是,对于童年美好的回忆,虽然是可笑的,但却是珍贵的,这会因为它的消失而消失。第二,这个烟荷包是为老汉做的,老汉已经死了,烟荷包也不存在了,但是对于老汉的美好感情,却是不可磨灭的。我们这样想来,那么这段文字读起来就有余音绕梁的味道,它既是对往事的一种回忆,是一种叙事,但更是一种抒情。作者把发生在过去的一件可笑的往事寄托于一个烟荷包上,虽然现在它已丢失,但对卖灶糖老汉对我朴素的疼爱依然记得,作者在叙事的字里行间中,流露出对卖灶糖老汉无限的留念。
这样的结尾,在很多的古典诗词里也出现过,如写李白写送友人后,特地写景:余晖脉脉水悠悠。这写景又何尝不是在抒情,抒发对友人的依恋之情呢。
写景是可以抒情的,叙事也可同样的抒情的。我想,以揭示叙事文主旨为结尾,未尝不可,但这样的以叙事抒情来结尾的文章,便更文学化,更艺术化,更值得让人咀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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