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建设调研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贸市场建设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调研中了解的情况,现将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农贸市场建设基本情况
全区登记在册农贸市场xx年全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现场会在黄岩召开,王建满副省长高度肯定了黄岩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区里专门成立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主动将市场改造提升与“多城同创”等政府中心工作对接。在具体职责分配上,工商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指导市场制定经营户准则及其他管理制度。发改部门参与市场建设规划的编制,负责对市场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或备案,参与项目的综合验收,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市场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的预算,并及时足额到位。国土部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市场用地方案。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市场的选址和建设方案。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取缔力度。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是制定政策,支持提升发展。
xx年,黄岩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制订了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xx年,区政府印发了《黄岩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补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加大奖补的力度,对规定时间内通过省文明示范市场验收的市场给予每家xx年无违规行为,市场年底对其予以奖励。四是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市场食品检测,形成了以商品质量检测为中心、市场巡查为纽带、经营者自检为基础、消费者送检为补充、工商部门抽检为保障的市场食品质量监督体系,指导2个农贸市场建立检测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贸市场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区农贸市场分布
不够合理。由于缺乏长远的规划、合理的布局,存在旧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多而乱,新建小区未建配套设施的现象。人口密度大的旧城区农贸市场周围形成自发的马路市场,严重影响交通和城市文明形象。村镇及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临时疏导点多为大棚式市场,场内除摊位外几乎没有其它设施,排污能力差,经营、购物环境差,吸引不了人气,而所在的`村集体不愿意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
(二)农贸市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仍然无证的农贸市场,场内管理、硬件设施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存在一定距离。目前,市场管理中心没有市场外部管理的职能,而有外部管理职能的一些部门管理不够到位,造成农贸市场外停车位缺乏、流动摊贩堵塞交通等现象。一些较小的农贸市场内部卫生较差,地面多水易滑,存在环境脏、乱、差现象。部分群众反映一些熟食和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检测和重点抽查。
(三)经营者和管理者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和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市场经济意识,缺乏服务意识,没有完善的服务理念。个别经营者文明卫生意识较差。管理者还停留在收收税费、租金的较低级的管理层面,不能立足于根据市场需求而对集市进行适时改造和完善的层面。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农贸市场建设是一项牵扯面广、较为复杂的工程,建议政府将市场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
(一)加强统筹规划,引导市场合理布局。
为建立健全全区市场网络和流通体系,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调整增量,改造与新建相统筹,业态升级与优化相结合”的总体思路,认真抓好规划布局,从源头上为农贸市场建设预留足够的空间。通过规划的编制,改善农贸市场的空间布局,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区域辐射及配套设施等因素。在做好存量农贸市场盘活、调整、改造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老城区的网点补充和新发展城区的网点扩展工作,以解决部分地区设点不足的问题。新建市场则要按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适当超前,立足长远。
(二)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市场建设资金。
农贸市场建设是项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事业,是服务于群众生活的菜篮子工程,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建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逐年投资建设一批新的市场,方便群众生活,每年给市场安排适当的维修经费预算。另外,在用地、税费等方面,政府也应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农贸市场的建设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既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又要鼓励民间融资,争取银信部门支持,形成共同开发格局。鼓励社会各方面采取自筹、集资、借款、贷款、股份、外资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大力兴建市场,促进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三)理顺管理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提升其服务功能。市场经营单位是市场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通过与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明确监管要求和违约责任,加强对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市场经营单位应该以人为本,建立为顾客着想的服务之道,要充分运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管理技术,实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作。市场经营服务中心作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应承担规范维护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实施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镇(街道)属地管理。进一步理顺区和镇(街道)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加强属地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和秩序的日常管理。针对市场外的占道经营和秩序混乱的状况,必须由政府协调,工商、城管、同创办、市场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联合执法解决。
(四)加强法制建设和行业自律,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氛围。
政府应出台相关商品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制度,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要不间断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行“两书”(《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保证书》)“四制”(市场交易实行索票制、公示制、退场制、明码标价制)。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应制订规范农贸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不断创新监管模式,确保监管工作的落实。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促进业内良性竞争,避免坑蒙拐骗现象的出现,杜绝竞争中的不当行为。同时市场经营者集体对市场诚信度的支持,也是营造共赢的必要条件。应尽快组建农贸市场行业协会,引导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规则,规范经营秩序,提高行业素质,协助和配合政府做好对农贸市场的服务和监管工作,形成协调和自律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内部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监控行业发展动态,及时传递信息;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