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历史现象,宗教问题事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事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对外关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必须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1、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思想上、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人民群众无论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信仰何种宗教,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必须认真做好宗教工作,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凝聚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2、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宗教问题处理得好,可以对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处理得不好,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宗教工作的着重点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强调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是统一全党认识、把握宗教工作方向的必然要求。
4、把党的宗教政策具体化、规范化,转化为必须遵照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新世纪宗教工作理论政策创新的重大实践成果之一,是明确了宗教工作必须走法治化道路。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