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为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彻底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教室、活动室、办公室的责任人分别为班主任、活动室辅导老师、办公室负责人。
三、各室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于教室、活动室、办公室的门窗、玻璃、电器、黑板等,要经常察看是否有破损、松动、脱轨、漏电等现象。发现问题能维修的自己要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报告学校修理工,并填报维修报告单。属重大隐患的要及时疏导学生远离不安全的地方,并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
四、因不负责任,没有将本室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修理工或领导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除扣发奖金、工资外,还要给以严肃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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