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财产分割的承诺书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有法律效力。
夫妻间财产分割应该符合《合同法》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如何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举个例子不要拿法律 太深奥看不懂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
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
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
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
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撒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要约不同于法律行为。
一方面,要约是要约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经过受要约人的承诺,才能产生要约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即成立合同);而法律行为既包括单方的意思表示,又包括双方和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均可直接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另一方面,要约作为意思表示的一种,其拘束力只体现在“不能反悔”即不能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上,而不能直接产生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而法律行为则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
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二、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内容必须具体。
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断。
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主要条款是不同的。
所谓确定,是指要约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
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否则无法承诺。
(五)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
要约人只有在送达受要约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拘束力,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如果要约在发出以后,因传达要约的信件丢失或没有传达,不能认为要约已经送达。
怎么写承诺书有法律效力
承诺书的内容不违法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以及善良民俗等,就可以收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实际上,承诺书就相当于协议书一样。
承诺书的简单介绍: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
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
...
承诺能否转化为新要约?
新要约的内容应当与承诺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好着急!!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具体区别,最好举几个例子。
法律界的前...
你甭管多少人,只要是能够明确即可。
要约的特点在于只要受要约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即成立。
所以,要约要符合合同的成立的特点,即必须具备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因合同类型确定),比如,内容,主体,等等。
其实要约与要约邀请至合同成立只是一个对话的过程。
以你的例子为例:“卖凉茶,一元一碗。
”如果你是买家,那么你应该回答什么?我想是“好的,给我来一碗。
”解析: 卖家的这句话,能够体现合同的成立的特性。
合同标的——凉茶,价格——一元。
对于食品买卖合同,这些因素足以使合同成立,并实施。
就同自动售货机一样。
只要买家在卖家提供的条件下,做出同意购买的意识表示,合同即可成立的,此意思表示为要约。
“卖凉茶,谁要凉茶”,如果你是买家,那你应当回答什么?是不是要说,“我要,并且问一下,多少钱一碗?”那么卖家还要回答“好的,一元一碗”。
所以说,如果卖家并没有提供只要买家做出同意的意识表示合同即可成立的意思表示,即为要约邀请。
举个例子:一公司做电视广告,说,一辆本田雅阁车,车排量***,价格为***,截止日期为***。
那么此广告为要约(因为符合车辆买卖合同中必须具备的条款)。
如果你在截止期限内购买,而卖家不卖,或没车时,构成违约。
例子:一房地产销售公司,电视广告,具体的说明房屋的面积,及价格,及小区内具体设施,那么此为要约。
因为具备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
如果仅说明,房屋怎么怎么好,没有说明具体信息,构成要约邀请。
明了?
个人廉政承诺书范本
廉政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的实施,促进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员工,执行好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扬民主作风,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
六、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三重一大”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及集团公司 “九不准”等相关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
七、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和“两个务必”,谦虚、谨慎、不骄、不燥,正确处理好职务与责任、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八、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不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不贪图享受、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九、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操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企业利益和形象的事情。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姓名:...
要约不得撤销情形之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请问这怎么理解啊。
...
“要约”就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要求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而对方的同意的意思表示则称为“承诺”。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的同时,给定了对方发出承诺的时间限制。
比如,甲向乙发出要约,且确定承诺期限是10天,那么在乙收到要约起的时日内乙作出的承诺有效,否则无效,合同不能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诺必须与要约保持一致吗?
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
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
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
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
判断承诺的内容是否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并非易事,受要约人对要约简单地回答同意并不多见,因此,必须对受要约人的承诺进行分析。
如果仅仅是表述的形式不同,而不是实质的不一致,则不应当否定承诺的效力。
如果承诺中提出了一些新的条件,就要分析这些新的条件是否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如果没有从实质上改变要约则应当认为是对要约的承诺,如果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则不应认为是一项承诺,而应是对要约的拒绝并可能构成反要约。
工程索赔报告范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对索赔的时限、程序、依据的规定及提供索赔机会的条款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有关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有关土木工程的施工合同文本,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台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的推行,为开展施工索赔创造了条件。
一、《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36条专门制定了索赔条款 这个条款对索赔时限、索赔程序和索赔的依据都作出了严格的约定。
在履行合同时,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现全文抄录如下: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从上述内容足以说明证据是索赔的关键。
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能成立的。
证据是在施工过程中,也就是合同履行中产生的,常见的可以索赔的证据除合同文本外有如下多种: l.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是组成施工合同的重要部分,其内容包括承发包双方的要约和承诺,在索赔要求中可以直接作为证据; 2.会议纪要。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及有关方面针对工程召开的一切会议的纪要。
但纪要要经过参与会议的各方签认,或由发包人或其代理人签章发给承包企业才有法律效力; 3.往来信件。
合同双方的往来信件,特别是对承包企业提出问题的答复信或认可信等; 4.指令或通知。
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各种指令、通知,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暂停等指令; 5.施工组织设计。
这是指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并经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施工现场的各种记录。
如施工记录、施工日报、工长日记、检查人员日记或记录,以及经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中停电、停水、停气和道路封闭、开通记录或证明等; 7.工程照片。
这是指注明日期,可以直观的工程照片; 8.气象资料。
现场每日天气状况记录。
请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气象记录; 9.各种验收报告。
如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工程报告、材料实施报告以及设备开箱验收报告等: 10.建筑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原始凭证; 11.政府主管工程造价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调整造价的方法和指数等; 12.各种可以公开的成本和会计资料; 13.国家发布的法律、法令和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工程索赔的各类文件,一定要注意积累。
在索赔管理中,除了及时提出和注意收集证据外,还要保证提出的索赔报告的真实性、全面性和证据的法律效力。
采取摆事实、讲道理,利用公关手段,力争索赔成功。
二、《示范文本》提供索赔机会的条款 序号 条款 索赔的基础、理由或权利 工期延长 费用增加 1 4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由发包人承担 √ 2 6.2 工程师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 √ 3 7.3 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 √ √ 4 8.3 发包人未能完成其义务(9项工作),造成延误,赔偿承包人损失 √ √ 5 12.2 发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推迟工作 √ √ 6 12 因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 √ √ 7 13 工期延误条款(7种情况) √ √ 8 15 发包人要求工程部分或全部达到优良的标准 √ √ 工程质量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 √ √ 9 16 工程因工程师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 √ √ 工程师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如检验为合格,由发包人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 √ 10 18 工程师要求重新检验,如工程合格,则工期延长,费用增加 √ √ 11 19.5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负责修改设计 √ √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且设备为发包人采购 √ √ 12 23.3 合同价款调整款(4种情况) √ √ 13 27.4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延误或不合格 √ √ 14 29.1 设计变更 √ √ 15 39.3-(4)(5)(6) 不可抗力 √ √ 16 43.2 工...
什么叫 承诺书?
承诺书编辑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
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
中文名承诺书释 义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形 式书面形式特 点完全自愿目录1 格式2 范文格式编辑承 诺 书为充分发挥认证机构的作用,促进市场经济和谐发展,自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认证机构的良好形象,使本机构所从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有序、合法、健康,高度防范执业风险和避免责任,我们谨向社会公开承诺:一、保证提供的全部换证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二、本机构获得批准换证后保证所从事的每项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三、保证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合法、公正、公平地从事认证业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四、保证诚信执业,提供优质、专业的认证服务,保证从事的每项认证活动始终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五、保证所认证的产品、服务内容客观公正,无虚假材料;六、保证不承担不能胜任或不能按约定时限完成的认证活动,不给不符合条件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认证业务;七、配齐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八、本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搞利益关系,保证公正无私执业;九、建立和完善对认证活动实施有效控制的管理体系;制定有效的认证实施程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认证实施程序提供产品、服务认证活动,健全认证管理体系和评审体系,确保认证真实、有效。
十、建立有效的专、兼职认证咨询人员聘用、培训、考核、使用和控制程序制度;十一、保证按政府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提高收费;不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十二、本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 十三、本认证机构不得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
十四、本机构必须持续保持和保证始终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各界全程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 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 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 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 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产生一定的拘束力。
但要 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邀请只是引诱 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时,只要未给善意 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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