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约定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商业险保险责任》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
(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
(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本车上的财产损失;
(三)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车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五)因污染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六)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
(七)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及各种罚款;
(八)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九)根据保险单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被保险人应当自行承担的部分。
第六条 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交强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第八条 本条款规定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分以下八档,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车辆损失赔偿协议,很头痛安全事故导致车辆损失,修复后能不能要求...
修复后。
具体事项您可咨询车损专业评估部门。
这里再补充几句:你这个不是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而是塌墙事故导致你的车损。
因此不适用道路交通法规的赔偿原则,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 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这个民事责任就是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人身伤害和物损)。
车辆损失险什么意思
“车辆损失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能超出保险价值。
即价值10万元的车辆,保险金额只能在10万元以内。
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
车辆损失险的科普: 一、基本介绍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
作为多数私家车车险中保费最高的一个险种,许多车主对车辆损失险怎么计算不甚明了。
其实一般车辆损失险的计算公式是:基本保费+新车购置价X费率,当然车主也可以选择不足额投保,在降低保费的同时保障也会打个折扣。
二、条款明细 (一)总 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二)保险责任 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碰撞、倾覆;火灾、爆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运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外界物体坠落、倒塌,保险车辆在行驶中平行坠落;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三)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保险车辆肇事逃逸;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①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③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④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扣分达12分,仍然驾驶机动车的。
⑤利用保险车辆进行犯罪活动。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按合同约定为非营运企业或机关车辆不受此限);(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四)保险金额 第九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2、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
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3、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此外,车...
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范围,哪些情况车辆损失险不赔偿?
一、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范围由于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适用于很多车辆损失的常见状况,因此多数车主都会选择投保车辆损失险。
但是,投保车辆损失险后并不能保证所有情况造成车辆损失都可以获得赔偿,因为根据合同约定,车损险赔偿范围适用于合同规定的的车辆损失诱因。
所以车主在投保车损险后,还可以适当投保汽车盗抢险等。
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
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
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适用于五种情况:1、车辆发生碰撞、倾覆;2、车辆发生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造成车辆损失;四是车辆遭遇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4、在车辆有驾驶人随船照料的情况下,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以上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失。
二、哪些情况车辆损失险不赔偿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
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
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1、无证驾驶。
所谓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员无有效驾驶证或超越准驾车型车种。
无证驾驶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
由此造保险车辆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赔偿责任。
凡下列情况均被视为无有效驾驶证:(1)没有驾驶证;(2)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3)持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5)持实习驾驶证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
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6)持实习驾驶证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物品的车辆;(7)驾驶证被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副证超过“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凭据”上的有效期;(8)虽有驾驶证,但未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
2、酒后驾车。
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车辆损失险是汽车商业险的基本险种之一,车主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合同规定的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后,可由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负责赔偿。
由于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适用于很多车辆损失的常见状况,因此多数车主都会选择投保车辆损失险。
但是,投保车辆损失险后并不能保证所有情况造成车辆损失都可以获得赔偿,因为根据合同约定,车损险赔偿范围适用于合同规定的的车辆损失诱因。
所以车主在投保车损险后,还可以适当投保汽车盗抢险等。
车辆损失险该如何赔付?
这个问题你问的太笼统,回答起来有点复杂.我就把双方均为机动车的,且无人员伤亡的的情况回答一下,希望你能满意.一,双方车辆损失都小于2000元的.可各自承担自已的损失(需双方均有交强险)或对方赔对方的损失.二,双方车辆损失都大于2000元的.双方各赔偿2000元后剩余部分总额主责方承担70%,次责方承担30%.例:A车主责车损2200元,B车次责车损2800元.则A车赔偿B车2000+((2200-2000)+(2800-2000))*70%=2700元,B车赔偿A车2000+(200+800)*30%=2300元.三,一方车辆损失大于2000元,另一方车辆损失小于2000元的.车损大的一方赔偿对方车损金额,车损小的一方赔偿对方2000元加对方损失金额超出2000元部分的责任比例金额.例:A车主责车损3000元,B车次责车损1000元.A车赔偿B车1000元,B车赔偿A车2000+(3000-2000)*30%=2300元.全损与部分损失的赔偿方式是一样的,只是保险公司的定损方式不同而已,部分损失的,保险公司按实际维修所需的金额来确定损失金额.而全损的,一般保险公司认为此车已无修复价值或修复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会作出推定全损处理.全损的定损方式是新车购置价减新车购置价乘折旧比率(一般轿车的折旧比率为0.6%)乘使用月数减残车处理金额.例:A轿车新车购置价为100000元,已使用30个月,残车有人以10000元收购,则全损金额为,100000-100000*0.6%*30-10000=72000元....
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有哪些?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出现索赔是理所当然的,也是保险公司应该为投保车辆提供的必要援助。
但是在我国投保容易索赔难,这是目前车辆保险业中的现状。
造成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的利益点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不少车主对车辆索赔缺乏必要的常识,所以引起索赔时的困难。
引起这种困难,既可能是投保对保险条款的了解不全面,也可能是在事故发生后处理方式不当造成的。
投保时不认真考虑只是留下了隐患,而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而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则真的是损失惨重。
交通事故赔偿中心提醒车辆保险中赔偿的额度、指定维修厂家的修理质量、车辆丢失后的赔偿金额,赔偿的期限,不同的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标准和工作流程,熟悉这些,既可以为您选择投保的公司作参考,也可以使您在出险后做到心中有数。
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二)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三)不属于除外责任; (四)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费用。
送修理厂修复后,保存好修理发票。
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
买了车辆损失险,是不是只要我车子损坏了就能得到赔偿?
对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致使投保车辆自身发生损失提供保障,无论是轻微刮擦,还是严重损坏,都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但是玻璃单独破碎和车身恶意划痕不在车损险的赔偿范围之内,另见“玻璃单独破碎险”和“车身划痕损失险”。
另外,车辆在被偷盗未遂过程中造成的本车损失不在车损险的赔偿范围之内。
然而,如果保了全车盗抢险,车辆在被偷盗未遂过程中造成的本车损失可以得到赔偿,另见“全车盗抢险”。
车损险的保险额度(赔偿限额)不一定与您车实际价值一致,这里不存在车辆折旧的说法!道理很简单:车损险的目的是用来修复您车辆的损失,无论是新车还是旧车,只要是同一型号的车辆,修复费用都是一样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您的车是辆旧车,但因为事故您的后保险杠撞裂了,修复时会给您换一个新的保险杠,而不是给您换一个跟您车原保险杠相同的旧保险杠!因此,保险公司会给每种型号的车辆核定一个保险额度,一般是该型号车辆的新车市场价格的90%。
底价车险网认为:在没有同时保“全车盗抢险”的情况下,按保险公司核定的最低保险额度投保车损险是最明智之举,可以节省不少车损险保费!如果您同时投保了“全车盗抢险”,您可以适当提高车损险的赔偿限额,“全车盗抢险”的赔偿限额会随之升高,车辆一旦被盗抢,您得到的赔偿就越高,当然车损险和全车盗抢险的保费也交得越多,这里存在一个取舍。
在没有同时保“全车盗抢险”的情况下,车损险的保险额度的选定应以“保低不保高,但是要足额”为原则。
如何查询您车的最低足额车损保额呢?很简单,打电话给底价车险网!然而,在您打电话之前一定要确知您的车辆型号。
这里说的车辆型号不是平常说的“福特蒙迪欧2.0”,“大众帕萨特1.8T”等说法,而是在行驶证上第四行标明的品牌型号(需要您报出所有的字母数字,如高尔夫FV7164AT)!如果行驶证不在手边,《车辆登记证》、上年保单或保险卡上都有准确车辆型号。
新车的车辆型号,请查《车辆合格证》。
如果尚未提车,可致电4s店让其报出您车的准确车辆型号。
...
谁知道车辆损失险的理赔范围啊?
车辆损失险是对因驾驶员的责任导致自己的车辆损失后可以获得赔付的险种。
所以如果是车辆出险了,自己的车辆损坏了是可以赔付的,但也要看责任划分。
比如:AB两车发生事故,交警划责任为A全责,A有买车辆损失险,则保险公司赔A车损失的费用,B方车辆保险公司不赔,由A车自己掏钱赔付。
...
车辆损失险包括什么
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应用得最为广泛的险种,不管是日常不经意间的小刮小蹭,还是遭受事故导致汽车损坏严重,只要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修理费用。
但是,车辆损失险也有种种免责条款,所以车主在投保前还是应该仔细研读车辆损失险的各项条款,掌握车损险内容,以免陷入理赔误区。
...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商业车损险中的协议赔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