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命书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议,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
任命_______同志为事业部总经理,主持事业部的日常工作;
任命_______同志为事业部副总经理,负债协助总经理完整任务。
任命_______同志为人事部总经理,主持人事部的日常工作;
任命_______同志为人力资源部经理,主持该部门的日常工作;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总经理:
(印章)
年 月 日
求人事任命书范文
公司管理者代表任命书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经理决定,任命:公司副总工程师李春华同志为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全面负责管理体系工作,职责如下:一、按照GB/T 19001-2000 idt 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 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等标准规定组织建立、实施、保持和完善管理体系。
二、配合公司经理及分管领导配置、协调、调度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需的资源。
三、负责与管理体系运行相关的各方(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协调与联络工作,提高员工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四、向公司经理及分管领导汇报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为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提供决策依据。
五、主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组织监督检查。
六、协助公司经理组织筹备管理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公司经理:二○○六年七月一日
通知书格式范文
【例文一】批转性通知 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199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是规范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和金融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这一工作,并帮助税务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要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做好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应于七月底前报告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理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略) 国务院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八日 【例文二】转发性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 陕政办发〔1997〕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7〕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非法倒买倒卖人民币的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
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下同);经营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帧和经营装帧的流通人民币。
三、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一定物及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支持、参与人民币的非法买卖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惩处。
五、对在中国境内非法买卖外国货币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七月四日 【例文三】颁发性通知 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 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我们制定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按两部的职责范围,分别报送。
附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劳动部 人事部 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 附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略) 【例文四】指示性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1997〕32号 一九九七年九月七日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广大民办教师为发展我国农村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民办教师,提出了“争取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保“两基”、促“两全”的重大举措。
为保证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实行地方责任制,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本地区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具体实施计划。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当地的具体实施计划于12月底前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家教委、人事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
二、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工作要在加强管理,提高素质,改善待遇的同时,全面贯彻实施“关、转、招、辞、退”的方针,分区规划,分步实施,逐年减少民办教师数量,力争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提倡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九五”期间全国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工作的分年度目标是:1997年民办教师占全国中小学教师的比例从1996年的17%减少到12%。
1998年比例减少到7%,1999年比例减少到3%,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三、坚决关住新增民办教师的口子,任何地区、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民办教师。
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仅限于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考证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
省级人民政府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不得改变。
四、要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九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20万人左右专项指标,至2000年4年共计80万人。
国家专项...
求一份单位给职工涨工资向各部门下发的文件。
谢谢
你查找的文件全文如下: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教人〔1992〕41号 民办教师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
几十年来,广大民办教师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忠于职守,辛勤工作,任劳任怨,为我国农村教育和农村社会发 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民办教师,特别是近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民办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许多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做了大量工作,摸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
但是,目前民办教师在工作和生活方面还存在 许多实际困难,亟待解决。
认真总结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稳定的民办教师政策,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是我国农村教育发展改革中一项紧迫的任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民办教师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民办教师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改善待遇,加强管理,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进一步调动广大民办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现就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搞好民办教师队伍的调整整顿,逐步减少数量,提高总体素质 80年代以来,经过几次全面整顿,民办教师总量减少1/3,队伍的总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在大力发展师范教育补充合格师资的同时,“八五”期间要继续着重抓好民办教师队伍的调整、整顿和提高。
民办教师队伍的调整整顿工作要继续坚持“关、招、转、辞、退”统筹安排,配套实施,综合治理。
要坚决控制并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减少民办教师数量,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再行吸收新的民办教师;在此前提下,通过师范学校定向招生和“民转公”,逐步将一部分优秀民办教师选招为公办教师;对经过培训仍不合格的民办教师要坚决、妥善地予以辞退,对超编人员也要辞退或者将其调整到缺编单位;要认真执行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离岗制度。
在千方百计保证农村学校师资需求的同时,坚决清退未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乡村自行录用的所谓“计划外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
辞退不合格民办教师和清退“计划外民办教师”后,短时间补充不上公办教师的,可以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严格考试,聘请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教师资格的人为临时代课教师。
聘请临时代课教师要签订合同,明确规定聘期、权利、义务和待遇。
通过调整整顿,逐步增大公办教师的比重,减少民办教师数量,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调整整顿工作要同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定编定员以及民办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相互促进。
要根据就近上学的原则,在保证农村小学合理的服务半径的前提下,调整学校布局,精简人员,提高办学效益。
要加强学校编制管理,按照学校规模和教学任务,核定教师工作量,定编定员。
根据编制状况,有计划地调整或精简多余人员。
调整整顿工作要在稳定队伍、调动积极性的前提下,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进行,不搞一阵风、一刀切。
要做好调整整顿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对辞退的民办教师,由当地政府协调做好善后工作,尽量推荐他们到乡镇企业等单位工作。
对年老病残的离职民办教师,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使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教师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二、加强制度建设,改善管理,使民办教师工作规范化 在调整整顿的基础上,要加强民办教师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民办教师的资格认定和考核制度、任用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经考核合格的民办教师,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给《民办教师任用证书》。
要建立健全民办教师档案,人事档案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业务档案由乡(镇)政府教育部门或中心校管理。
要完善现行民办教师的管理体制。
民办教师原则上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或县乡共管、以县为主。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定民办教师的任职资格并任用民办教师。
乡镇教育部门负责民办教师的考核、培训、奖惩、待遇和乡(镇)内调配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未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乡村和学校不得擅自任用或随意辞退民办教师。
因自然减员、选招、考学等因素出现的编制缺额,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调配师范毕业生或从公办教师中调剂补充,任何单位不得补充新的民办教师。
三、大力加强民办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民办教师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有计划地对在职民办教师进行培训,是提高民办教师政治业务素质和农村教育质量的根本途径。
要把民办教师的培训工作纳入整个中小学师资队伍培养、培训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措施,使这一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民办教师的进修培训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
1.县人事局是个人设立的机构吗?2.它下发的干部任职文件,同时明?
人社局并非个人设立,是政府序列的行政单位,是管理人事制度的具体单位,执行国家、省、市政府规定。
以前是独立单位,现在合并了,由原来的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劳动局是管理国企、在编人员的单位,人事局是管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单位。
如职称评定,就是人事局职称科管理。
退休工资并非高两倍,而是以总工资额度计算,按照工龄年限给予,如工龄满35年的,按总工资额度的90%计发,以此类推,工龄越长退休工资比例越高。
总公司下发的文件开头总是有“代电通知”四个字,问了同事他们也不...
具体如下 :1. 行文工作制度(1) 企业内部应注意上下行文的规范化,具体行文要求为:文字表述准确、简 练、通顺,标点使用正确;专题专用,内容明确;符合行文格式要求,行文文号、题 目、主管领导批示、内容书写要符合规范。
(2) 以企业名义的行文,首先应由部门承办人认真领会领导要求,按照行文规范 拟稿。
再经部门经理审阅,最后送总经理办公室核稿并请总经理签发。
(3) 文件签发后,需要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编发文号。
(4) 打印时应做到无错漏、文本清晰、排列整齐,打印完毕应通知起草人校对。
复印企业资料,应注意有关保密规定,密级文件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5) 将打印文件加盖章后,留一份与原文稿一起存档备份。
2. 收文工作制度(1) 收文范围包括主管部门发来的文件、各部门参加会议带回来的文件。
属企业 领导亲收的收文,需由总经理室签收登记,并交收件人亲自拆封。
收到文件后应于当日 在收文本上登记,应写明的内容包括:文件编号、收文日期、份数、内容提要、来文单位等。
(2) 填写文件传阅单,附在文件上;将文件放入文件传阅夹交总经理办公室主 任。
办公室主任审阅后,在文件传阅单上写明建议并签字,再请领导批阅。
(3) 对于急件或重要文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送办公室主任审阅并签字,并报请领 导批阅。
密级文件必须交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传阅,并做好记录,注意密级文件不得携离 办公室;文件返回后要翻阅每份文件传阅单,并检查高层领导是否作了批示。
(4) 有批示的按批示办理,并在传阅单上注明处理结果及日期,做到传阅及时, 催办有效,防止积压误事;无批示的文件按类别归档。
(5) 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回收的文件在指定时间内交回,并办理相应手续。
3. 发文工作制度(1) 以企业名义对下发的文件进行上报,企业高级管理层发出的信函均属于发文范围。
(2) 将需发出的文件在发文登记本上登记,注明时间、发往单位、内容提要及份数。
(3) 检查文件负责人是否已经签字,是否加盖了公章。
(4 )文件经领导签发后,必须在两天内发出。
(2) 急件要采用“航空”发出的方式,重要的文件必须通过挂号后发出。
(3) 年终对底稿、正式稿批件归档,进行统一立卷。
通知的写作要求?
行政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是人类在治理社会、管理国家的公务实践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权威和规范格式的应用文。
它是特殊规范化的文体, 具有其它文体所没有的权威性,有法定的制作权限和确定的读者,有特定的行文格式(注意:比模式更进一步)并有行文规则和办理办法。
我国公文一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1987年2月18日发布、1993年11月修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写作和办理。
公文写作的要求很高,尤其是要求起草者具有工作实践的基础,懂得工作中许多微妙的关节,而在具体起草中要求较好的文字语言工夫。
公文语言总的要求是庄重、平实、概括。
公文语言功夫的核心是选词。
选词一要根据所反映的客观实际需要,二要符合明晰、 确切、简练的标准,三要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 为避免上下文重复而选择不同的词语,注意文中所涉及对象和阅读对象。
多用书面语和文书用语,少用形象和描绘性词语和口语,不用方言土语,十分规范。
需要特别提出公文结构用语。
一是开头用语, 用来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伴随情况等。
如:为(了)、关于、由于、对于、根据、按(遵、依)照、据、查、奉、兹等。
二是结尾用语。
如:为要(荷、盼)、是荷、特此通知(报告、函告)等。
三是过渡用语。
如为(对、因、据)此、鉴于、总之、综上所述等。
四是经办用语。
如:经、已经、业经、现经、兹经、办理、责成、试行、执行、贯彻执行、研究执行、切实执行等。
五是称谓用语。
有第一人称:我、本;第二人称:你、贵;第三人称:该。
等等。
国家行政公文有12类13种,即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公文主文结构,是指除了公文格式(外部组织形式即文头、主文和文尾及其各项设置)之外的公文核心部分。
这一部分的写作,是公文写作的难点。
一、 标题1. 规范式:三部分,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用于重要、庄重的公务2. 灵活式A 二部分:一是发文机关+文种(以上标题下可加时间)二是事由+文种三是“转发+始发机关及原通知标题”B 一部分:只有文种――常是不大重要的公务,带周知性★带发文机关的标题下面如写发文时间,则须用括号,公务须是重大的、庄重的。
文后不写落款及时间。
二、 正文1.主送机关 (面向机关全体人员或者社会群体的,公务是周知的、重大的,常常不写;注意工作实际中组织关系)2. 正文A. 原由:一是依据:# 情况:叙述时间、单位、地点、人物和事件等; 常用“目前…”类时间状语 ;简介人物及事迹#文件: 常用“根据…”;往往是一句话# 意义:议论:常用“是…”# 作用 :常用“将使…”二是目的:常用“为…”原由部分可省略,或只省略依据、目的之一。
B 事项:(内容多而重要的分条列项即列出层义,或用小标题 或用句子表达)1.并列式。
常见。
一般写的是公务的横向的、静态的情况。
各部分相互之间无紧密联系,独立性强,但共同为说明主旨服务。
能够省略某一部分。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概括面广,条理性强。
并列式内容之间的序码可用数字式,也可用分段式;段中并列的内容可用数字、分号(;),也可用句子并列式。
要求重轻有序:重要的放在前边,依次类推。
2.递进式。
一般写的是公务的纵向的动态的过程或者事理。
各部分层层递进,每一部分也不可缺少,前后顺序也不能颠倒。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逻辑严密,能说明问题。
在一篇公文中,两种方法可以互相交叉,即以一种方法为主,在某一部分即某一层次中用另一种方法。
注意:自此以下常运用序码。
顺序是一、(一)、1、(1)共四层。
不重要内容分项可用分段甚至加分号(;)的形式。
C 结尾:(可以不要)常见有:一是各文种专用语如:“请予批准”、“特此通知”等。
二是希望、号召类。
从12类13种行政公文中选择出3种社会生活中常用的模式化如下。
请示模式请示是向直接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
必须事前行文,一事一文。
上级应在一定的时限内批复。
【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
如:《***学校关于创办报的请示》。
可以省去发文机关。
【主送机关】接受请求的直接上级机关,在标题下面一行顶格写起。
只写一个,如需同时送其它机关, 应用抄报(在文末左下角写明)形式。
【正文】1.请求缘由。
一写情况依据(往往用“目前”开头),二写目的说明(用“为...”开头)。
2.请求事项。
分层分项写清具体要求,并说透理由, 提出充足的事实和理论根据。
同时,依据实际情况, 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作为上级机关进行判断和指示的参考。
3.结尾。
只是一句祈使性的话:“当否,请批复”或“以上如无不当,请批准”。
【附件】可有可无。
是随同请求的有关材料、图表或其它文件。
在正文之后(隔一行)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
【印章、发文时间】报告模式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答复询问的公文。
一般事后、事中行文。
不要求上级批复,行文较长。
报告和总结、调查报告的写法大同小异。
常见单位部门的总结同时用于会议,成为报告。
【标题】一般是:“事由+报告”。
【主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