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及作用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依照第二审程序,对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民事判决进行审查后作出的书面决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是法律所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依照法律规定,一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诉讼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裁判重新进行审判,以保障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因错判而受到损害。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该判决书是两审终审制度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其制作有更高的要求。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二审民事判决书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格式上基本相同,但由于审判程序不同,因此它的内容及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具有不同之处。其主要内容写法如下: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应将人民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分两行书写。标题中不必反映审级。即无需写“××人民法院二审(或终审)民事判决书。”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终字第×号”。
3.诉讼参与人的不同称谓及基本情况
提起上诉的当事人,称为“上诉人”。对方当事人则称为“被上诉人”。双方当事人甚至第三人都提起上诉,则均为上诉,没有被上诉人。对此,目前在理论上有分歧,但在操作时应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执行。
按照次序列出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如上诉人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先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再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诉讼代理人栏。在这一栏中应先写明代理人的具体种类,如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再写明姓名(法定代理人需注明上诉人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可只写:姓名,××律师事务所兼(专)职律师即可。
被上诉人栏。这一栏应写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若被上诉人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应先写明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再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被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栏目填写与上诉人诉讼代理人栏目写法相同。
如二审中有第三人参与诉讼,还需要写清第三人的身份概况,第三人请了代理人的,其写法仍同上诉人栏目。
4.案件由来与审理经过
案件由来的写法为:“上诉人×××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审理经过在案件由来后续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接着写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情况和“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字样。若是未开庭的,则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
1.事实
事实是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根据。书写时要体现出上诉审的特点,主要是针对上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重点叙述,并适用相应的证据进行分析评断。要注意交代清楚民事法律关系的诸要素,注意详略得当。
(1)要概括地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
(2)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第三人的意见。
(3)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这部分写法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书写方法。大体上有以下四种情况:①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上诉人又无异议的,可以简叙。②原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部分事实有错误的,对改变的事实要详叙,并运用证据,指出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不当之处。③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有遗漏的,则应补充叙述。④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错误,但上诉人提出异议的,应把有异议的部分叙述清楚,并应有针对性地列举相关的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异议不能成立。
2.理由
理由是判决的依据,应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运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示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地评述,阐明改判或维持原判的理由,并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
3.判决结果
这一部分是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关键部分。它是对一审判决的最后确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二审民事判决书经过审理,做出最终处理决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部分改判;3.全部改判;4.增加新的判决。按照《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的书写要求,对这四种不同的判决,在表述上可作如下写法:
(1)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全部改判的写:
①撤销×××人民法院〔年度〕×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②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3)部分改判的写:
①维持×××人民法院(年度)×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
②撤销×××人民法院〔年度〕×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③(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4)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
①维持×××人民法院〔年度〕×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②(写明加判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部分改判的,如果原审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基本正确,二审仅部分变动财产数额,在这种情况下,不宜采取先撤销原判再改判的写法,而应该直接写:“变更×项为……”因为原判就认定事实而言并无错误,二审只不过是将财产数额作适当调整,使其更为合理而已。
全文写完之后,还应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三)尾部
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尾部主要应写明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表明当事人再无上诉权利。因而在诉讼费用负担的左下方应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的字样。
2.在此项右下方由合议庭人员,即审判长、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署名。并注明制作判决书的年月日,加盖院印。再下方是书记员署名,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打出“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
三、注意事项
? 在制作二审民事判决书时,叙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要体现出上诉审的特点,针对上诉人提出的问题及一审认定的事实进行重点叙述。一审认定的事实有遗漏的,复审认定的事实应在其基础上补充叙述;一审认定的事实不准、或错误较多的,复审认定的事实就应详细叙述经审查后认定的查明事实,以便进行比较,从中体现出二审对一审事实的纠正。对于事实认定准确,没有出入的,复审事实则可以从简叙述或不予叙述。
?在行文中,阐述理由亦需加强针对性和说服力,避免照抄原判理由,反对公式化的空洞语言。要围绕原判决是否正确,上诉是否有理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原判正确,上诉无理的,要指出上诉请求的不当之处;原判不当,上诉有理的,应阐明原判决错在何处,上诉请求符合什么法律、规定;原判决部分正确,或者上诉部分有理,则要具体阐明原判决和上诉请求分别对在哪里,错在哪里。理由部分需要论述的内容较多的,可以分层次进行论证。在援引法律条款方面,维持原判的,只须援引《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1项;全部改判或者部分改判的,除了应当援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外,还应援引改判所依据的实体法的有关条款。
【 范 文 】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9×〕×经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男,19××年×月×日生,汉族,××县大杨家乡上王庄村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县大杨家乡上王庄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王××,村民委员会主任。
上诉人李××因承包土地、果园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县人民法院〔199×〕×经初字第1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级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承包被上诉人土地、果园,应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上诉人拖欠是错误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其1990年下半年工资,查无实据,且已过诉讼时效。据此判决上诉人付给被上诉人土地、果园承包金(含特产税、粮油差价款)2276?01元,违约金891元,共计3167?01元。
李××上诉称,被上诉上应支付其1960年下半年的工资可与本案合并审理,应从总欠款中扣除其工资款。
被上诉人辩称,关于上诉人的请求,一是没账可查,二是当时村委已作过处理,故上诉人以此为由拖欠承包金是错误的。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自1988年承包被上诉人土地5?2亩、果园1?1亩(果树38棵)。1998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338元,已交1?74元,另欠粮油差价款28元,共欠444?26元;1989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338元;苹果特产税160元,已交36?22元,共欠541?78元;1990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338元,苹果特产税160元,另欠粮油差价款137?44元,已交43?47元,共欠671?97元;1991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1000元,已交60元,尚欠618元。以上上诉人共欠被上诉人2279?01元。
本院认为,上诉人承包被上诉人土地、果园应按约定缴纳承包金,无故拖欠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其1960年下半年工资,查无实据,且已过诉讼时效,上诉无理,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6?68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199×年×月×日
书记员:×××
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基本内容与结构
一、概念及作用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依照第二审程序,对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民事判决进行审查后作出的书面决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是法律所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
依照法律规定,一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诉讼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裁判重新进行审判,以保障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因错判而受到损害。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
该判决书是两审终审制度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其制作有更高的要求。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二审民事判决书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格式上基本相同,但由于审判程序不同,因此它的内容及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具有不同之处。
其主要内容写法如下: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应将人民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分两行书写。
标题中不必反映审级。
即无需写“**人民法院二审(或终审)民事判决书。
”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终字第*号”。
3.诉讼参与人的不同称谓及基本情况 提起上诉的当事人,称为“上诉人”。
对方当事人则称为“被上诉人”。
双方当事人甚至第三人都提起上诉,则均为上诉,没有被上诉人。
对此,目前在理论上有分歧,但在操作时应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执行。
按照次序列出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如上诉人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先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再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诉讼代理人栏。
在这一栏中应先写明代理人的具体种类,如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
再写明姓名(法定代理人需注明上诉人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可只写:姓名,**律师事务所兼(专)职律师即可。
被上诉人栏。
这一栏应写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若被上诉人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应先写明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再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被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栏目填写与上诉人诉讼代理人栏目写法相同。
如二审中有第三人参与诉讼,还需要写清第三人的身份概况,第三人请了代理人的,其写法仍同上诉人栏目。
4.案件由来与审理经过 案件由来的写法为:“上诉人***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审理经过在案件由来后续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接着写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情况和“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字样。
若是未开庭的,则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二)正文 1.事实 事实是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根据。
书写时要体现出上诉审的特点,主要是针对上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重点叙述,并适用相应的证据进行分析评断。
要注意交代清楚民事法律关系的诸要素,注意详略得当。
(1)要概括地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
(2)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第三人的意见。
(3)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这部分写法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书写方法。
大体上有以下四种情况:①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上诉人又无异议的,可以简叙。
②原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部分事实有错误的,对改变的事实要详叙,并运用证据,指出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不当之处。
③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有遗漏的,则应补充叙述。
④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错误,但上诉人提出异议的,应把有异议的部分叙述清楚,并应有针对性地列举相关的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异议不能成立。
2.理由 理由是判决的依据,应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运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示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地评述,阐明改判或维持原判的理由,并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
3.判决结果 这一部分是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关键部分。
它是对一审判决的最后确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二审民事判决书经过审理,做出最终处理决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部分改判;3.全部改判;4.增加新的判决。
按照《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的书写要求,对这四种不同的判决,在表述上可作如下写法: (1)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全部改判的写: ①撤销***人民法院〔年度〕*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②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3)部分改判的写: ①维持***人...
民事案件一审驳回二审会不会改判的问题(附一审判决书)
进入二审程序后可能有如下结果: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民事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承揽合同二审上诉状怎么写,正确的格式是什么
根据民事二审上诉状的格式进行书写,具体的民事诉讼二审上诉状格式如下::二审民事上诉状格式1.上诉人(一审原告):(1)个人:姓名,性别,生日,民族,职务,住址;(2)法人: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2.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同上。
上诉人xxx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xx民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3.上诉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4.事实与理由:1、xxxx2、xxxx综上所述,被上诉人存在明显违约的过错行为,极大地损害了上诉人的合同权益,而在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却判决被上诉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放纵违约方,漠视弱者的合法民事权益,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对本案依法改判。
此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xx二〇xx年xx月xx日二、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一审原告):王xx,男,生于1960年12月8日,汉族,济南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住济南市xx路xx号xx座xx室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山东xx房地产公司。
住所地:济南市xx区xx村33号法定代表人:邓xx 职务:董事长上诉人王xx不服济南市xx区人民法院2008年10月21日作出的(2008)xx民商初字第1150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一审法院以因原、被告在合同中仅约定逾期办证退房退款,而未约定支付违约金为由,认定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违约金、增加违约金的诉求无法无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涉嫌枉法裁判。
本案毋庸置疑的事实是被上诉人在履行与上诉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严重违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个工作日内没有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上诉人的房产证无法在约定期限内正常办理,对此被上诉人应当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2005年5月26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36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再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0.5%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依据合同的此款约定,在被上诉人办证期限违约的情况下,上诉人有选择退房的权利,但不能认为此条款是赋予了违约方在违约后有收回房屋的权利。
也就是说,在被上诉人违约而上诉人又不想行使退房的权利时,对于违约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在合同中没有约定。
正是没有合同双方的约定才能按法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上诉人选择不退房的情况下,主张参照合同15条第2款关于不退房时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并要求增加违约金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以合同仅约定退房而未约定支付违约金驳回起诉显然是判决错误,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二、一审法院对本案部分主要事实没有查清。
1、对双方有争议的房屋交付时间没有查清。
2、对双方有争议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时间没有查清。
3、对双方有争议的被上诉人开发建设的济南市xx国际广场房产证大证的办理时间没有查清。
三、一审法院在判决书第5页第4行关于“证实被告于2007年7月196才将该基金予以缴纳。
”的表述令人费解。
如果是笔误,则应及时修正,以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四、上诉人诉求的是请求法院判令被上诉人在30日内为上诉人办理济南市xx路xx号xx座xxxx号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而一审法院判决结果却是限被上诉人于判决生效90日内协助办理。
既然被上诉人已经具备了办证条件,为何不判决其在30日内协助办理呢?综上所述,被上诉人存在明显违约的过错行为,极大地损害了上诉人的合同权益,而在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却判决被上诉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放纵违约方,漠视弱者的合法民事权益,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对本案依法改判。
此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王xx二〇xx年xx月xx日
求不服民事调解书 民事再审申请书的范文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市***养鱼场 地址:**市**区**街 代表人:孙**,男,**市***养鱼场场长。
申请人孙**对**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年12月29日作出的(1996)*民终字第39号民事判决,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1、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对**矿务局所属**炼油厂因排放有毒污水造成渔民鱼害事故给予损失赔偿一案调卷再审,改正二审判决错误,依法计算直接损失金额,并追加间接损失补偿,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使国家的环保政策和有关法律以正确有效地实施。
2、诉讼费用应由**矿务局**炼油厂全部承担。
事实与理由: **市***鱼场(以下简称养鱼场)因遭受**市矿务局**炼油厂(以下简称炼油厂)排放有毒生产污水而造成的鱼业灾害而索赔一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见附件1)。
判决认定***养鱼场鱼害产生的直接原因,确为炼油厂排放有毒污水所致,对此,炼油厂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该判决认定的灾害事实,有**省淡水渔业环境监督监测站作出的《*****鱼塘死鱼事故调查与鉴定意见》,**市渔政监督管理站作出的《***湖污染事故前养殖鱼类资源量认定标准》及**省水产局关于上述《认定标准》中有关污染前该鱼塘养殖鱼种及数量的计算数额的肯定意见等科学鉴定意见作为事实依据(见附件2、3、4)。
该判决对赔偿的金额是根据我国农业部下发的《水域污染事故渔业资源损失计算方法》的标准,较为合理地判定炼油厂应赔偿的数字,即584,160.34元。
(《水域污染事故渔业资源损失计算方法》见附件5)。
尽管数字采用了计算方法中的下限数字,有的应赔偿的数字也有所忽略(见附件3中的“几点说明”),再者对污染事故的间接损失尚未予以考虑,但是,总的说来一审判决还是基本上维护了养鱼场当前的合法权益,弥补了养鱼场所受的直接损失。
但是一审被告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院于1996年11月29日作出终审判决书,出人意料地却将炼油厂应赔偿的金额,由584,160.34元,突然改为:264,000元,且诉讼费判定由受害人养鱼场承担一半。
这一判决不仅显失公正,更主要的是缺乏科学的依据和合法的计算损失的法定标准,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
基于上述情况,申请人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国家最高的执法机关主持公正,依法再审,予以改判。
为此,现就再申请提出以下几点理由: 1、二审法院改判炼油厂赔偿金额,减少判给鱼场32万多元的直接损失一事,是违背事实和法律的。
在一、二审中对于炼油厂因排放有毒生产污水给养鱼场造成严重的渔业灾害的基本事实,在许多科学的调查和鉴定意见的证实下,都是一致承认的。
二审法院不仅对事实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而且明确“被上诉人(即养鱼场--引者注)的鱼害产生原因是上诉人(即炼油厂--引者注)的工业污水污染所致(见二审判决,附件6)”但是二审法院在损失计算方法上,却抛开农业部明文下达的《水域污染事故渔业资源损失计算方法》(见附件5),改弦更张,另搞一套,用所谓走访的“省淡水水产研究的座谈记录”作为依据,用估算的方法,得出损失数应为264,000元。
根据农业部下发的《水域污染事故渔业资源损失计算方法》的第(三)种计算方法的公式是F(鱼的死亡量)=M(亩放苗种数)*(成活率)*N(起捕规格,公斤/尾)-F(已捕产量)*S(受污面积)*P(受污水产生物死亡率%)。
**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正是严格按这一公式计算出养鱼场损失的鲢、鳙两种鱼的成鱼和鱼种的数目的。
因连续两年放养鱼苗,一种已为成鱼,一种仍为鱼种。
成鱼为:19,700斤*23尾/斤(等于M*S)*0.75(成活率)*0.35公斤/尾(起捕规格)=118,968公斤,因尚未捕成鱼,故不减去F。
死亡率虽未达100%,但受到污染的鱼已不能食用,实际损失率应为100%。
鱼种为:300,000尾*10%÷104公斤=1504.4公斤。
遗憾的是二审法院对这种依照有关专业部门规定的法定计算方法不予采用,却采用走访得来的估算材料,作为改判减少损失赔偿的依据,实在是难以服人的。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模板?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已审理终结。
(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分四种情况:第一、维持原判的,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全部改判的,写:“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三、部分改判的,写:“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二、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三、……(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四、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二、……(写明改判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
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与二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区别
你好! 人民法院的一审和二审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一旦生效,就必须按判决书所判决的内容予以执行。
二者不同的是: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不服该判决的,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后,一审判决书不生效。
而二审判决书是终审判决。
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
如果不服二审判决,只能提起申诉。
但不影响案件的执行。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再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第二审刑事判决首部1. 抗诉机关、原审被告人2. 原公诉机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原审被告人3. 原公诉机关、上诉人(同被告的关系)、原审被告人4. 抗诉机关、上诉人(原审被告)再审刑事判决书(与二审刑事判决书区别不大)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控诉被告人***……(写明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二审判决完后,判决书在一审处发放
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可以委托一审法院向当事人宣判,并送达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可以自行宣判,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行宣判。
...
二审民事判决书下来后用重新写判决书吗
没明白你问的是什么问题。
我猜你可能是想问这样的问题:二审判决书和一审判决书是不是一份判决书?答:不是,一审和二审程序分别有各自的判决书。
一审有由一审法院制定,就是由一审法院审你案子的法官制定。
二审由二审法院审理你案子的法官制定。
什么情况下,用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底53条规定,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使用以下下范围:(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改判的;(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活着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查清是时候依法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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