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一名个体医生,现行医地址变更,要写变更申请,想要写得更好一点,各位有何高招请指教好吗??
求个体中医诊所迁址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首先你没有分清申请与报告的区别,申请是请求上级领导对你所请求的事情给予批复,而报告则只是告诉上级领导你所做的事情的过程及结果,像你这种人事调动只能用“请示” 首先向领导阐明你做此项工作的实力与好处,让领导相信给你这项工作是没有错,其次稍做一点决心,并在结尾写上“以上请求,当否请批复”这样比较正规,如果领导会在短期内或书面或口头给你一个批复,一定不要写成“请示报告”,只写成“关于***的请示”就可以了
跪求个体诊所申请书范文
开办个体诊所申请书xxx卫生局:我是早年在xxx医学院校读书,毕业后分配的xxx医院工作,从事医疗行业30余年,现在我已经离岗,在家休息,但是由于我多年从医,每天还有诸多的患者到我家寻医问药,如果一时半时有点还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但是久而久之就不成体统啦,一是违反医疗制度、二是经济上也合不上,为此向xxx卫生局申请办一个个体诊所,主治我的专业:内科、儿科、妇外科,主用社区的闲置的房屋,增加增加的收入,又能服务附近的百姓,一举两得。
望卫生局批复申请人:xxx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如何写诊所变更申请书
医疗机构变更地址应提交以下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一份;2.医疗机构书面申请一份;3.政府拆迁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一份;4.选址可行性报告一份;5.医疗机构地理位置路线图一份;6.房屋平面布局图一份;7.租房合同(租期三年以上)一份;8.房屋产权证明或出租证明
诊所法人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封面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申请日期填目前的日期,(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内,原核准登记事项栏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法人栏填原法人名字),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栏只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法人那栏填需要变更的法人名字,核准变更登记事项及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归档公告情况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 注意:诊所法人变更,变更的法人必须有执业医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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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诊所的可行性报告和申请书怎么写
⑶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⑴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明;⑵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⑶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⑷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⑸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⑹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⑺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⑻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⑼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⑽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⑾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⑿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⒀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⒁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预测证明。
⑺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这个合格是关键...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封面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申请日期填目前的日期,(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内,原核准登记事项栏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法人栏填你父亲的名字),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栏只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法人那栏填你的名字,核准变更登记事项及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归档公告情况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 不知道这样说你明白了没有,有问题可以继续问我 另外,你说的医疗机构是诊所还是医院?如果是诊所,你必须有执业医师证...
开设社区服务诊所的申请怎么写
1.首先要看你选址周围象这种私人诊所数量一般五十米内不会让开两家。
2.到当地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约需要15个工作日)他会派人到实地考察告诉你那是否可以开办。
3.一份有效的验资报告(就是你投资多少钱开诊所要找一家会计事务所验资)4.拿到卫生许可证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5.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6.等待验收去卫生局应该有范本的,再不行就给他两条烟,呵呵,多多走动都是有好处的最后祝你开业大吉.第一条 为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管理,促进私人诊所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私人诊所的设置和监督管理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三条 凡申请设置私人诊所,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必须申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第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
被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注明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五条 申请人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在3个月内筹建完毕,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合格者给予注册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上注明营利性医疗机构。
私人诊所必须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第六条 私人诊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到同级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七条 各县(市)、区要根据医疗服务供给及需求状况,依照《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私人诊所的设置进行合理布局。
暂不审批性病、泌尿外科等私人诊所。
第八条 私人诊所聘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必须报其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第九条 私人诊所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确需增设诊疗科目的,需具有相应临床经验,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栏目中注明至少有2个专业),并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
第十条 对于已开办的私人诊所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监督,对于行医活动超过登记核准的诊疗科目,擅自外聘医务人员,擅自开设二级西医、三级中医诊疗科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以保证医疗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对于非法游医、无证行医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第十一条 负责私人诊所审批的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审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创办诊所的问题~我想办个诊所~申请书怎么写?谢谢啦~帮帮忙~
不用写申请书。
去卫生局拿一些相关资料。
需要填写一些书面的申请材料。
或者去网上查查。
许可项目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内部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设置] 许可项目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 3、《北京市实施办法》(1995年7月1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区内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
许可收费依据: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许可总时限: 1、办理总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申办人整改时间) 2、核发许可证件总时限:10个工作日 3、节假日顺延 许可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2、《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卫生局办证大厅医政项目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同时填写许可流程表,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已接收的材料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待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标准后重新受理。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填写《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
3、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
时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医政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必须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许可流程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审核人员应即时将现场整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不符合审核标准、整改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在许可流程表上填写不予批准的许可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医政科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必要时再次进行现场勘查。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许可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许可流程表。
时限:4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局长办公会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必要时再次现场勘查,并由主管局长决定是否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在许可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转审核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许可流程表上,转受理人员。
时限:5个工作日 五、校核与核发 (一)校核 工作标准: 1、全套申办材料符合受理要求; 2、审核、审定人员意见及签字齐全; 3、办理过程符合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 4、将全部申办材料录入计算机,并打印制作《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5、留存归档的许可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医政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校核,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将《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移交核发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二)核发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审核结果; 2、制发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卫生局办证大厅医政项目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审定通过的,告之申办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核发《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送达申办人。
对不予许可的,填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退还凭证》送达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许可工作结束后,将许可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在作出许可决定后10日内送达申办人。
中医门诊部如何申请?
一、敏感词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
二、受理范围 个人和单位申请开办门诊部(含专科门诊部)。
三、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程序 1、到拟开办地的区卫生局提交设置申请书。
2、区卫生局受理后,30日内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核 发《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并交一份申报材料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报备市卫生局(医政处、中医类交中医处、基层卫生类交 敏 感 词)。
3、 市卫生局有权在按到备案报告30日内纠正或撤消区卫生局作出的不符合相应条件和程序的《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四、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可行敏感词分析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注:可行敏感词分析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申请人敏感词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明;所在地周围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所在地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拟设门诊部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拟设门诊部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拟设门诊部的组织结构、人员、仪器、设备配备;拟设门诊部的污水、污物处理方案;拟设门诊部的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拟设门诊部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拟设门诊部五年内成本效益预测分析;申请设置单位或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选址报告应包括选址的依据;选址所在地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占地和建筑面积。
附:医务人员的聘用意向书、原执业注册机构拟同意意见及相关资格证书。
合法的房屋或用地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及平面图。
五、取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者,应根据《医疗机构(门 诊部)准入标准》进行筹建,筹建工作完成后,向区卫生局申请执业登记。
六、不适合发表内容 七、申请执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筹建情况的自查报告;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3、《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复印件); 4、 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5、科室布局建筑设计平面图; 6、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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