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卡车、货车、运输车辆)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加重处罚的情况,包括阻挠检测、卸载,故意阻碍交通,拒绝执法人员正常检查、冲卡或冲击执法人员,恶意妨碍治超现场执法工作等。针对车辆超限超载多少的情况分为轻微超限。
大货车超载超限规定
“机动车(卡车、货车、运输车辆)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加重处罚的情况,包括阻挠检测、卸载,故意阻碍交通,拒绝执法人员正常检查、冲卡或冲击执法人员,恶意妨碍治超现场执法工作等。
针对车辆超限超载多少的情况分为轻微超限。
现在国家交通法对这个大货车超限超载或者是超高的话,是怎么规定...
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于车辆第1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要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应在车主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并将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情况抄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超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交通部门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单车处以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单车每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其中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同时对车辆所属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等情况抄告当地交通部门,按照本方案有关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规定予以处理。
实施卸载一般由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卸载。
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保管货物的,相关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此外,各级交通部门还可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
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
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中国超载超限一大笑柄超载超限简直太可笑!自问下中国的哪个大货车...
按GB7258-1997规定,一般的道路车辆,设计总质量大于20吨的货车长宽高分别不得超过12m、2.5m、4m同时,还有补充规定,特殊车辆可以有特殊要求。
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允许使用的外廓尺寸超长超宽超高的车辆只限于: (一)运输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半挂车; (二)不以运输为目的的特殊作业车; (三)不在道路上行驶的矿用自卸车; (四)运输超大型集装箱的骨架式集装箱半挂车。
除上述车辆外,其他车辆的外廓尺寸(含半挂车与牵引车构成列车状态时的总长)一律不允许超长、超宽、超高。
外廓尺寸超过GB7258-1997国家标准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