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卷宗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当晚应该有做的笔录和我的一份笔录不在其中。就找到庭长和院长说了此事。 现在法院给检察院发了函,按法院庭长的话说是根据我说的情况而要求公诉机关补充证据。 但我觉得这两份笔录虽然明知是有的,可没有证据证明。如果公安机关不提交,那不就确定了证据不足、法院不能作出对我有利的判决的依据吗? 我现在有点心烦意乱,眼前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会有什么走向的可能? 很久没来本栏目,对你的案件不了解。在此,只想提供一点刑事诉讼中相关的法律条文,或许能解开你心中的困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 (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四)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五)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认定; (六)被告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八)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从以上解释来看,如果现在的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那么,人民法院会根据该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五)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认定;”作出有罪的认定。
被执行人死亡,法院要求写补充材料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如果你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审理时提的话,只要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都是可以合并审理的。
若果没有关系的话,就只能另案起诉了。
对于新增诉讼请求的话,当然要提供支持你诉讼请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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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原告应该提供几份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材料的形式要求:1、起诉状,被告是两个人则需要提交三份,法院一份、被告各一份;2、证据目录和证据的复印件一份,原件自己保留;3、起诉人证件: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起诉人委托了律师的需要律师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对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应当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当事人坚持起诉、自诉的,应当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拓展资料: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
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百度百科
法院传票下来后诉状还能补充材料吗?
诉讼指南 法院进门七件事 :说白了,打官司就是这七件事 第一件事:立案 去法院打官司的第一个程序就是立案,你准备了案件材料,只有递进了法院设立的窗口,才会产生作用。
起诉、反诉、申诉、上诉、申请执行,都是需要立案的。
这些程序的启动,必须经过第一关的审查。
立案一般是形式审查,即查看你的文件是否符合相关的程序要求,立案庭的法官有时也会对案子的实体问题,你和他们解释解释就行了。
立案的程序是: (1)递交材料。
任何一个法院都会设置立案庭,专门弄一个大厅来接待当事人或者代理人。
即便是条件艰苦的法院,也会设置一个办公室。
你的材料要从这里递上去,然后层层审批到达主审案子的法官手里。
立案的材料一般有文书、基本证据、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或者其他身份证复印件什么的,总之,你在立案前,这些东西要准备3份以上,一份给法院,一份留自己,其余的是对方的,如果你就准备了一份状子,可能会在开庭时找对方借了,那不闹笑话才怪。
(2)计算费用。
如果你的材料能够通过形式审查,而你的案子又不是什么疑难杂症,你的材料会被立案庭收取,这个时候,你还不能走人,因为你还要交诉讼费的。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两种。
很多法院在收取案件受理费后,还要加收其他诉讼费。
一件收取50块钱的人身损害案,可能要收其它诉讼费400块。
因为受理费必须进财政专用帐户,而其它诉讼费则不必。
你可能还要缴纳邮件送达费40元,但实际上送达的时候一般是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来法院取文书,你如果在年尾去立案,或者你运气太好,你说不定还会要被收取有关报纸的订阅费,但你可能永远收不到那份珍贵的报纸。
如果你够水平,有些费用可能在案件结案时,被判决由对方支付。
如果你申请了财产保全,那要收费,证据保全,也要收费,反诉,要收费,现在我了解的情况是,执行案件可以不预先收费,但还是要在执行终结时收取执行费和实际执行费。
你可能在立案的时候,就计算好要缴纳的诉讼费,但你不要太在意这个计算,很多时候,在立案庭的法官计算出来的费用会要超出你的预算。
怎么办?交吧!! (3)填写表格。
在立案的时候,你可能会被告知要填写一叠材料,有当事人情况表,有送达地址确认表,有法官监督卡,有证据清单,有财产清单等等。
我建议你每项都填写清楚,尤其是当事人的电话号码,否则,你可能会在今后的日子里,不止一次的前往法院补充这个补充那个。
(4)收取立案文书。
既然已经进来了,就不忙着回去,你还要收取一些重要材料。
一般是《案件受理通知》、《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等等,这些文件,我建议你仔细阅读,因为在一些你不经易的地方,有些重大的信息。
受理通知意味着你的案子进入了一审程序,从那天起,人民法院原则上要在不超过3-6个月的时间内搞定你的案子;诉讼风险告知在于提醒你案件中有些责任是你的,人民法院可不保证你能打赢你认为有道理的官司,这个文件有点像“米兰达警告”,如果人民法院不告知你诉讼风险,有可能会是程序错误。
举证通知很重要,它提醒你在法定的日期内提交答辩,如果你是被告代理人,你错过了期限,则错过了反诉权利、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这可不是闹者玩的。
不论你是原告还是被告代理人,你都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供案件的证据,否则,对方代理人是不会对你临时提交的你认为是最关键要最后拿出来作为杀手锏的证据进行质证的。
这些文书,建议你收好,虽然它们印刷质量很差,也不要丢掉了,它们是你案卷里的必备材料。
(5)立案有窍门。
不是每一个案子都能够在立案庭被通过,如果你希望你的案子被法院受理,请不要和立案庭的法官争执以显示你的辩论水平,和他们讲讲道理,翻翻规定就行了。
疑难的案子,他们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你是否受理,如果不能受理,建议你让立案庭作出不立案裁定,这个裁定你是可以上诉的。
有些根本就不属于这个法院管辖的案子,你一定要让他们受理,你可能只能靠你的老师去搞定了。
第二件事:阅卷 你如果是个被告代理人,在被告收到了应诉通知书和文书传票以后。
阅卷时会有些工作和注意事项,我慢慢和你说。
(1)联系法官。
你收到的文书上肯定会有法官的电话号码,在你准备去之前,请你告知法官,没有人天天会在家里等你去阅卷,如果你不愿意辛辛苦苦从河东赶到河西,坐个把小时车最后在法官门上碰了个壁而心情沮丧,建议你先和法官联系,说清楚来意,请他们给你配合。
(2)递交文书。
你一定要带着自己的证件和授权委托书,你是助理,你的事务所会给你办一个实习律师证,这个证不能办理刑事案件,也不能以这个证来证明你是个律师。
你应该在进门后出示你的证件,除非你认识这个法官,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事务所的函件应该在阅卷时提交给法官,以显示你有资格查阅本案的案卷。
如果你有意识,你应该给法官递交你的名片,让他在有事的时候找到你。
你还可以很厚脸皮的请法官告知你他的手机号码,以方便以后的联络。
(3)摘录、复印案卷文件。
如果你去的法院没有复印设备,你只...
民事起诉状已交法院,诉讼请求可否增加内容?
民事起诉状已交法院后,诉讼请求可以增加内容,但至迟应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原告在向法院起诉后,在辩论终结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原告要求增加诉讼请求的,应该向法院提交书面的增加诉讼请求申请,如果是在庭审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的,也可以由法庭将增加的诉讼请求事项直接记录在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法院起诉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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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申请立案,被告知补充材料,有时效限制吗?
法律程序中正常的提出质疑的方式为:1、对笔录认为有疑义的,五日内提出修改,可电话约时间当面修改或是寄特快专递方式提出(把您的材料寄去)2、认为一审材料有异议的,在上诉 状中提出或是开庭前提出书面意见补充交法院。
3、认为法官审理中有程序异议的,可向法院书面方式提出,庭后也可提出,可寄信或交给法院的举报中心或信访。
4、网上留言方式在民诉法中没有规定。
民事诉讼起诉书范文
一、 民事起诉应提交的材料: 1、民事起诉书。
(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纸 二、民事诉讼状格式: 起 诉 状 原告XX(写明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或职业、住所地、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自然情况)。
被告XX(写法同上,不了解的可不写,但姓名、性别、年龄和住址等一定要写明)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 2、由被告负担本次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写清法律关系存在的具体事实,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具体经过。
相关证据及来源,被告行为的性质、后果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等)如:-----------------------。
综上,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恳请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呈: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附:证据。
具状人:某某(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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