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的情况说明
XX工商局:
我公司位于XX(地方),于XX(时间)取得工商营业执照,XX(时间)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现由于XX(原因),要求将XX(老股东)拥有XX公司XX%的股权转让给XX(新股东)。转让后新组织结构及股权比例如下:
1、XX以货币方式出资XX万元,拥有XX公司XX%的股权,于XX(时间)足额缴纳
2、…………
特此说明,望批准!
公司原股东签字: 公司新股东签字:
XX公司(加盖公章)
日期
扩展资料
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
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
3、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
4、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转让公告期限是多久?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为标的的买卖合同。
因此应当适用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应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
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合同而言,转让方(原股东)对受让方(新股东)同样负有瑕疵担保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时,尤其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受让方通常需对公司现有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转让价格。
转让方需据实向受让方告知公司的现有资产及负债情况。
如果转让方隐瞒公司债务,则必然虚增公司现有资产价值,使转让价格脱离公司股权的实际价格,侵害受让方利益。
因此转让方负有向受让方保证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债务的义务,此项义务无论转让合同是否约定都是存在的,属法定义务。
关于转让公司100股权的交联,交易公告.原来,持有股票还有多少、? ...
1、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本质的区别。
2、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金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4,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 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5,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
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扩展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特点: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3、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企业转让境内企业股权给境内企业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 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 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 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因此,上例中的 扣缴义务人应该是上海的股权购买企业。
如要取得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应该 向支付人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也就是上海的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5条规定与《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0〕79号)第3条规定并不矛盾。
被投资企业账面所载未分 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等留存收益,投资方企业转让所持股权,上述 留存收益不得确认为股息收入,一并视为股权转让收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 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 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 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 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此处撤回或减少投资由 被投资方通过减少注册资金的方式解决,不包括投资方转让投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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