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安全事故报告要怎么写呢?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报告?
应按以下方式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分析报告怎么写
事故、失误报告管理规定名词解释:事故——事件发生时可能或已经造成物资损坏、财产损坏、人员伤亡,并且引发或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治安安全等事件。
失误——事件发生是因为对工作岗位不了解或责任心不够,或其他原因,可能或已经造成物资损坏财产损失相关经济损失,并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但不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
(一) 封面“***公司”**报告。
(二) 由事故(包括:生产、工伤、安全、营运、自然灾害等)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和现场见证或知情人提交事故发生经过和现场处理经过报告,并附上对事故的认识,反醒或感受报告及签名确认。
(三) 由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部门上级主管,对事故作出评核总结和责任认定,以及处理意见及相关处罚(处罚包括:行政处分、警告、书面警告、辞退等。
违规罚款、赔款、取消或注消安全基金,降低工作守规表现评级或取消相关奖项)。
(四) 由安全主任对事故分析评核(交通事故除外),并对事故处理过程和有关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还须据提交的有关资料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责任认定分析和处理、处罚意见。
(五) 如涉及到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对事故或工作失误进行处理及责任认定的,应附加相关资料到事故、工作失误报告中。
(六) 事故或工作失误中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奖励等应由财务人员出具报表并复印所有相关单据及原始单据,附在事故报告或工作失误报告中。
(七) 如出现事故,该管理规定须结合安全基金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八) 事故或工作失误中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奖例支出等,按事故或失误的评核总结和责任认定进行费用摊分,各自承担须负责的份额。
如属于公司负责的安全事故费用,由安全基金支付,超额的由公司补贴支付。
(九) 对事故处理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和表扬或在其评核表上给予奖励批示。
(十) 由行政总监(十一) 由行政总监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事故总结和审批以及批核处理意见,并在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包括相关部门主管)的评核表上作出处理批示。
(十二) 对事故处理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和表扬或在其评核表上给予奖励批示。
(十三) (十四) 将所有资料复印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安全主任作为安全事故档案备存档;第二份交由财务作账务和费用支出凭证;第三份张贴公告栏上一周后交由资料室存档。
(十五) 加强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提高安全知识,加强岗位技能,岗位安全要求,岗位安全责任的提升和管理,并通过事故吸取教训和经验,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重大安全事故书面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2、重大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3、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4、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报告事故应当报告哪些内容?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的简要经过是对事故全过程的简要叙述。
核心要求在于“全”和“简”。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1)对于人员伤亡情况的报告,应当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2)对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主要指事故所导致的建筑物的毁损、生产设备设施和仪器仪表的损坏等。
3)由于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直接影响事故等级的划分,并因此决定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后续重大问题,在报告这方面情况时应当谨慎细致,力求准确。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的补报。
1)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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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报告怎么写
深圳市南山区“2?27”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08年2月27日凌晨4时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荔湾社区前海路与东滨路交汇处南方金属大厦一楼的陈锦龙无证照非法废品回收加工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陈锦龙非法废品回收站”)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3人受伤,过火面积15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1400多万元。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等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切实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同时,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制订措施,认真整改,防止再出现类似重大伤亡事故。
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副省长佟星立即带领省政府秘书长徐尚武,省安全监管局、省消防总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公安部消防局也派出3名火调专家赶往深圳,指导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厅、公安厅、总工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的深圳市南山区“2?27”重大火灾事故省政府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省检察院应邀派人参加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专家鉴定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2?27”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所处的南方金属大厦建于1990年,业主原为深圳中侨印染联合有限公司,2000年4月1日出租给深圳市蛇口南方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金属公司”,合同有效期到2005年3月30日,租赁合同到期后,因该大厦产权发生法律纠纷,南方金属公司继续占用该大厦,行使对该大厦的实际控制权和使用权)。
南方金属公司擅自将大厦分割租赁,非法转租给多家无证照单位违法经营。
2004年9月20日,陈锦龙以原其承包经营的深圳市海鹏进出口贸易公司银海废旧物资回收站公章与南方金属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南方金属大厦一楼面积为1673平方米(2007年10月,双方达成协议,退租其中的456平方米,实际租用面积1217平方米)的厂房,非法从事废旧纸皮打包、废旧泡沫加工成塑胶粒及废旧物品仓储,其中纸皮部分交给其堂侄陈伟潮(已在此次火灾事故中死亡)管理,将泡沫部分交由其妻弟陈士志(已在此次火灾事故中死亡)经营。
同时,将居住在外的员工搬迁入住该场所内私自搭建的两个阁楼,并设置厨房,形成典型的“三合一”场所。
2006年5月陈锦龙用虚假资料注册成立了深圳市龙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飞公司”,营业执照注明住所在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7号,仅限办公,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的购销,不含废旧物资的分拣整理、仓储及其他限制项目;2007年6月25日陈锦龙办理了住所变更手续,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内环路2号2楼西3号)。
2007年11月陈锦龙以龙飞公司名义续租了2004年11月其以深圳市海鹏进出口贸易公司银海废旧物资回收站的名义与深圳市蛇口南方金属公司签订的南方金属大厦一楼一间420平方米的厂房,在该处从事废旧胶纸加工成塑胶粒的业务(龙飞公司牌照、印章、法人代表私章及相关财务制度均保管于该处,此次火灾未波及该场所)。
其后,陈锦龙就一直将其无证照加工经营场所对外统称为龙飞公司,并在该场所违规设置溶化机,溶化废泡沫,平时从晚上七点一直工作到第二天早上七点。
由于产生大量废气,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群众反映强烈。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2008年2月27日4时许,在南方金属大厦工业厂房一楼东侧陈锦龙非法废品回收站内上班的员工林友辉、陈志坚发现堆集废旧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仓库东南部上方有烟,于是立即呼叫着火,并拿了灭火器救火。
由于火势越来越大,扑救不了,于是该厂的员工陈士志第一个报了警。
4时10分55秒,深圳市消防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调集消防力量。
4时13分,深圳市消防支队蛇口中队、南山中队接到消防指挥中心出动命令后,蛇口中队出动1辆指挥车,3辆消防车,11名指战员于4时24分到达火场。
南头中队出动3辆消防车,12名指战员于4时26分到达火场。
蛇口中队到达火场时一楼废品仓库浓烟滚滚,火势燃烧猛烈,并在火情侦察时了解到火场内有人被困,立即向消防指挥中心请求增援。
消防指挥中心分别调集特勤二中队、梅林中队、特勤一中队前往增援。
火场共调集17辆消防战斗车,77名指战员参加战斗。
经过消防指战员近3小时的扑救,火势于6时31分得到控制,从火场内疏散出被困人员28名。
7时21分,明火已基本扑灭,火灾造成15人死亡,3人受伤。
(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在事故中受伤的3名人员被立即送到南山区蛇口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深圳市南山区委、区政府立即组成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率,抽调各部门205名干部参加的15个善后处理小组,对事故遇难者和伤者的家属实行...
事故处理报告怎么写?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具体请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章 事故报告
事故经过报告
【安全事故 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法》第70号令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工伤事故发生的经过报告的格式: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工伤事故的当事人及伤亡基本情况。
3、事故发生的经过。
4、事故发生的原因。
5、事故的处理过程和补救措施。
6、事故的善后处理。
7、初步的责任认定。
8、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9、杜绝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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